第二章 偏執症患者:海瑞(第3/16頁)

  那時的官員,並不享受帝國提供的福利待遇,不但不享受別墅、小車、年終獎,也沒有地方報銷吃喝費,僅用工資養活一個大家庭甚至家族,這個縣令的生活只能是城市貧民水平。然而,再看看各種陋規,你就知道為什麽人們熱衷於奔走仕途了。海瑞一上任,就命師爺把淳安縣政府成員的常例收入列出來看,其中在縣令一項下是這樣寫的:

  夏絹銀一百六十兩……夏樣絹八匹(樣品絹,收絹時額外收取用來評定品級的樣品,評定後就作為福利分掉了)。秋糧長銀二十兩……農桑樣絹四匹。折色糧銀四兩。軍匠每裏銀一兩。農桑絹銀十兩。審裏甲丁田每裏銀一兩。鹽糧長銀十兩……審均徭每裏銀一兩。造黃冊每裏銀二兩。經過鹽引每一百引收銀一錢,共計五十兩……催甲每裏銀一兩。

  柴薪……每一百兩收銀二兩……出外直日裏長供應並店錢人情紗緞。起送農民罰紙二刀,納銀五錢。收各項錢糧,每一百兩收五兩。

  不算不知道,一算嚇一跳。即使不算最後一項“收各項錢糧,每一百兩收五兩”,諸項收入加起來,每年也約有一千兩銀子的收入,折合成人民幣現值二十萬,是工資收入的近二十倍。而最後一項“收各項錢糧,每一百兩收五兩”,數目應該更為驚人,最低限也在一千兩。這樣合計起來,一個知縣即使不貪汙不受賄,每年的常例收入也有兩千兩,折合人民幣現值四十萬元,帝國俸祿真可以基本不用了。

  當然,這些收入縣令不能全裝入自己的口袋。準確地說,這些額外收入應該算“小金庫”,每年的招待費、公關費、送給上級的“禮金”都要從這裏出。這些支出要占全部收入的一半以上。

  私設小金庫,制定土政策,是開國之初明令禁止的。然而,太祖去世以來二百年,這些常例陋規已經成了公開的政策,帝國一千多個縣,以及建立在縣制之上的整個官僚系統都是在這些常例的支持下運轉。沒有這些收入,官員們就沒法維持日常生活,沒法編織自己的社會關系網,沒法養活手下的人。可以說,這些常例一日不可無。

  大明王朝後期的腐敗已經到了觸目驚心的地步。腐敗侵蝕到社會機體的每一個細胞。上至皇帝,為了自己的私庫加收礦捐;下到小小的衙役,通過把持官府,家資上萬。居官如同貿易,讀書只為敲門。辦一件事需要多少賄賂,有公開的明碼標價。

  在早年讀書的時候,海瑞就多次在文中嘆息:“紛紛世態,其不當予心有日矣!”這個世界,實在是太不稱心了!更讓海瑞氣憤的是,在滄海橫流之時,飽讀聖賢之書的士大夫們沒有幾個人以聖賢自任,挽此頹風,反而和風同塵,競相逐利。即使那些口碑尚好的公卿大臣,也不過是手伸得不太遠,錢撈得有節制而已。在他看來,舉國上下,已經沒有一個人稱得上正人君子。

  “世俗稱僻性,稱太過者,多是中行之士。而所稱賢士大夫善處事者,或不免鄉願之為。鄉願去大奸惡不遠。今人不為大惡,必為鄉願。”那些特立獨行的孤介之士,在他看來做得遠遠不夠,而賢士大夫則都是些汙穢之人。他恨這些模棱兩可的鄉願甚於大奸大惡,因為他們盜用了聖人的名義,對聖人之道為害更大。

  現代人常說的一句話是,不能要求這個世界適應你,而是你應該去適應這個世界。海瑞恰恰反其道而行之。他要做這滔滔世界的中流砥柱,致君堯舜上,再使風俗淳!即使是與整個世界為敵,他也毫不退縮。

  其實,海瑞所向往的世界,也並非遙不可及。明朝開國之時,太祖朱元璋已經為這個世界制定了藍圖,他制定了一系列祖訓家規,對帝國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做了詳盡得無以復加的規定,定下了萬年之基。其中,就包括這低薪制。在海瑞看來,這些規定盡善盡美。他認為,所有的錯誤,所有的醜惡,都是因為人們不能嚴格遵守聖人和祖宗的教訓,一任私欲發展造成的。

  上任十天後,海瑞公布了一個決定:革除所有常例。

  在別人看來,這是不可能的事,在海瑞看來,是天經地義。如果全世界都默認常例存在,那只能說明全世界都錯了。錯了就要改過來,道理就是這麽簡單!

  雖然沒上任之前,那些消息靈通人士已經把“筆架先生”的名聲傳播到了全縣,大家對這位新縣令的怪脾氣有了心理準備,可是沒有人想到海瑞上任後的第一把火是革除常例。這簡直是瘋狂,是政治自殺,是天方夜譚!人們估計,不出三天,海瑞就得改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