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煮酒論史篇】 彭林著《中國古代禮儀文明》(四)(第2/22頁)

死者生前乘用過的乘車、道車和稾車,都陳設在庭中。因為棺柩朝北,所以車轅要朝北。它們如今是靈魂所依附依之處,所以漢代以後統稱之為‘魂車‘。乘車車前的橫木上覆蓋著淺色鹿皮,車上放著盾牌、箭袋、革制的馬韁、皮弁服,旃旗插著。纓帶、轡繩以及有貝飾的馬絡頭,都懸掛在車衡上。死者生前上朝或燕遊時乘坐的道車上放著朝服;田獵時乘坐的稾車上放著蓑衣和鬥笠。

然後將駕車的馬匹牽進來,馬的纓帶上用三種顏色的絲帶作為裝飾。圉人站在馬兩側,禦車者手持馬鞭站在馬後。喪主三番哭踴,隨後圉人牽馬走出廟門。接著,賓客出門,喪主送到門外。

四、裝飾柩車。

於是將堂上的靈柩裝載到庭中的柩車上,喪主哭踴。靈柩束縛完畢,有司將方才設在堂上的奠移到靈柩之西陳設,用巾覆蓋,然後裝飾柩車。

靈柩內有死人,運往墓地時恐路人厭惡,所以要加以裝飾。棺飾的總體設計很像是一座屋子,分上下兩部分,上部稱為‘柳‘,基部是一個長方形木框,罩在靈柩的蓋上。柳上用布覆蓋,形狀略如尖頂的房屋,稱為‘荒‘,上面繪有文采。柳的前面和左右兩側用竹管圍繞,稱為‘池‘,如同屋檐之下的霤。據禮書記載,大夫一級的棺飾,池邊懸掛著用銅片做的魚,柩車前進時,銅魚前後晃動,有‘魚越拂池‘之感。近些年,北京民間文物市場的地攤上,偶爾可以看到有魚形銅片,應當就是周代墓葬中的懸魚,賣主不知為何物,所以出價往往很低。棺飾的下部稱為‘墻‘,指靈柩的前面和左右兩側,都用布圍著,稱為‘帷‘;此時前部有一個形如屋的‘池‘,連結棺頂及四周白布的紐扣前後左右各一,前紅後黑,車頂的圓蓋有紅、白、青三色,四周不懸掛貝。棺兩側各有兩條帛帶。

靈柩左右設有‘披‘,車的兩邊也系上了‘引‘,披和引的用途詳見下文。

五、陳明器

明器是指隨葬的器物,所以古人說是‘藏器‘,後世又稱為‘冥器‘。明器不是實用的器物,因而做工粗惡,《禮記·檀弓》說是‘竹不成用,瓦不成味,木不成斫,琴瑟張而不平,竽笙備而不和,有鐘磬而無簨虡‘,竹器、瓦器都無法使用,木器做得不平整,琴瑟和竽笙沒有宮商之音,鐘磬無法懸掛。之所以如此,並非是欺死者無知,而是為著節省人力、物力,《禮記·檀弓》說:‘孔子謂為明器者,知喪道矣,備物而不可用也。哀哉!死者而用生者之器也。不殆於用殉乎哉。‘可見孔子認為,用實用器物殉葬,就象用活人殉葬一樣可悲。

此時陳設明器,是為落葬作準備。明器陳設在乘車的西側,具體位置是:以最西邊一行的南端為尊位,自西向東,放完一行,再向相反方向轉行。從茵之北:包裹羊肉、豕肉的葦包二個;盛放黍、稷、麥的畚箕三個。甕三只:分別盛放醋、醬和姜桂的碎末。瓦甒兩只:分別盛著醴和酒。每一器都有木架,器口都塞著。還有死者生前日常的器物,以及樂器和鎧甲、頭盔、盾牌和盛箭器等兵器,燕居時用的手杖,竹笠,雉扇。弓箭是新做的,構件雖然齊備,但做工粗劣,只要能張開就行。近距離射擊用的箭和習射用的箭各四支,箭羽都很短。

六、祖奠

古人出行,有祭祀路神的習慣,《左傳》昭公七年,魯昭公將要前往楚國,‘夢襄公祖‘,夢見魯襄公為他‘祖‘,就是祭祀道路之神。類似的記載也見於其它文獻,例如《詩經·大雅·韓奕》的‘韓侯出祖‘、《詩經·大雅·烝民》的‘仲山甫出祖‘中的‘祖‘,都是指路神。

靈柩出發之前,也要進行祖祭。柩的方位在堂上兩楹之間調正之後,喪主送賓客出門,此時,遂人與匠人將柩車拉到堂下東、西階之間。祝在喪主之南陳設祖祭的供品,西側正對著柩車的前輅,祭品上面用巾覆蓋。

於是撤去柩車之西的遷祖奠,喪主在規定的儀節處哭踴。有司將柩車掉頭朝南,表示即將出行。喪主頓足而哭,稍向南移到正對著靈柩前面的束帶的地方。婦人下堂,在東、西階之間即位。於是,挽轉車頭正式出發,祝將銘旌放在‘茵‘(詳見後)上,有司將‘重‘的方向變為朝南。日頭偏西時設祖奠,喪主哭踴。此時,駕車的馬匹又被牽進來,就像第一次做的那樣。於是,賓客告辭出門,喪主送至廟門外。有司請問落葬的日期後,主人入內,回到原位。

七、贈送助葬之物

送葬之前,國君和卿大夫再次贈與幣帛、馬匹等物,以幫助喪家安葬靈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