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Nippon, Japan

最近幾年每逢重要的抗戰周年,有如1995年的戰事結束五十周年和1997年的盧溝橋事變六十周年,都有朋友邀請參加他們的集會。我都借詞推托,原來電話裏也難能解釋,他們的集會,都有發憤雪恥示威之含義,我如參加,勢必表態。朋友們沒有想到,在重要的集會表態已不只是私人言論而近於公眾之行動。我雖然不反對他們集會的動機,但是既已牽涉上國民外交,應當瞻前顧後,將所有有關因素提出通盤考慮,我的專長在歷史,本來應當就所知提供年輕的朋友們參考,但是當中的復雜曲折不可能在群情激昂的集會當頭解釋得明白。即是今日濡筆臨紙,還怕寫得不妥當,徒生誤解。

引起中國人群情激昂的最大原因,由於幾十年後還有重要的日本官員否定南京屠殺。日軍在南京的集體屠殺,有當日國際人士的報道,有日本軍人自己所攝的照片,無法否認,只有被害人人數尚在爭議之中。估計高的超過三十萬,估計低的只稱十萬。戰後東京國際法庭的估計為二十萬。但即算以最少數計,殺人逾十萬,不可能無高級將領指使。所以當日日軍統帥松井石根被列為甲級戰犯,在東京受吊刑。第六師團在城中奸淫放火,有國際難民委員會的指證,其師團長谷壽夫則經南京軍事法庭判處死刑後槍決。其他施虐戰犯只能象征式的提出三數人。例如在南京有日本尉級軍官二人舉行以軍刀殺人競賽,事載東京報紙,戰後亦被押在南京槍決。

其他盟國情形亦復如此。例如美軍之在菲律賓巴登半島被俘者,被押解在酷暑行軍。俘虜偶一離隊喝飲附近泉水,即被押解之日軍當場射殺,美俘稱為“死亡行軍”,其他殘虐情形亦不堪勝計,戰後只由軍法審判,將當中高級將領如本間雅晴及山下奉文判死刑。

至於所說日人對發起侵略戰爭始終無悔過之意,所說不盡確實。我曾在1949年,於役中國駐日代表團,據資深同事道及,終戰之後不久,可能為1946年,日本民間擬組織謝罪團前往中國,但謁見代表團團長商震時,彼不僅不予協助,反當場怒罵,至此日人不復提及正式道歉。

日皇裕仁是否應對戰事負責,曾被提出討論。國際法庭之首席法官魏蒲(Sir William Webb,澳洲人)曾說縱使日皇被迫主戰,不能辭其咎。事實上,裕仁於1945年美軍登陸後不久訪問麥克阿瑟時,曾表示:“我承擔我們人民在(這次)戰爭之中所有政治與軍事決策的全部責任,願受將軍所代表之權力的處分。”文載曼徹斯特(William Manchester)所作《麥帥傳》。日皇秉性和平,人所共知,他不可能曾批準對華全面作戰。因為即在盧溝橋事變兩方軍事沖突之後,“北支”駐屯軍尚曾命令所部停止於保定之線。但東條英機時任關東軍參謀長,板垣征四郎時為第五師團長(關東軍有三個旅團增援,第五師團來自日本本土)忽視命令將戰事擴大。事後二人均列作甲級戰犯受刑。在上海方面日本參謀本部即在柳川兵團在杭州灣登陸之後,仍命令軍事行動終止於蘇州嘉興之線。攻占南京之命令由松井石根擅發。

日皇個人性格更可以從以下事件看出:遠在1935年即在日方強迫何應欽簽訂所謂“何梅協定”(“北支”駐屯軍司令梅津美治郎由參謀長酒井隆操縱)後,裕仁仍在中國駐日大使蔣作賓呈遞國書時對蔣私自破例道出:“此次華北事變,實對不住;對汪蔣二公之苦心深表敬佩,煩為轉達”,載在蔣介石日記。戰後酒井經南京軍事法庭審判處死刑。

發動太平洋戰爭時須由日皇公告宣戰。現存的紀錄表示裕仁曾一再置疑。最後禦前會議群情已定,日皇仍擬表示意見,侍從近臣知至此辯說無益,授意阻止,但裕仁表示個人感慨仍即席吟短歌一首,所以日皇權位與其個人實為兩途。戰前美濃部博士作“天皇機關說”。戰後日本公布新憲法稱“天皇為日本國民統合之象征”。美國研究日本專家賴世和(Edwin O.Reischauer)即在他書中寫出,此不足為奇,因為歷來已是如此。只可見得習慣法不見諸文字,由來有素,明眼人已早看出。

V-J Day後國人只有極少數主張采取嚴厲態度對付日本,當中牽涉的理由非只一端。至今尚未為人普遍的注意:中國之對日抗戰並未在勢均力敵之條件下獲勝,而系在萬劫不復之環境內苦鬥功成。戰事開始時之三百余師,實際五花八門,無統一之編制裝備戰法,無統一之人事經理補給系統。即糾集此等部隊於戰場仍靠統帥向各省強人勸說,因之凡事倉皇湊合無從作合理之部署。作戰方始半年,蔣介石所能親自控制之德式裝備三十個師即已損失殆盡。以後即無法補充。抗戰後期仍稱有兵力三百萬,只有步槍約一百萬枝,其火力不能與日軍同日而語。一至國軍被驅入內地,全國產鋼量始終只有每年約一萬噸(今日中國大陸產鋼早已超過每年一億噸)。即步機槍子彈之原料每月三百噸亦賴美機空運輸入。制成之子彈平均每兵每月只分得四發(包括輕重機槍所用),一般各部隊缺員自百分之三十至半。不僅缺乏炮兵及交通工具,而且缺乏醫藥繃帶。當汪精衛出走投降之日即蔣之意志亦受損折,載在蔣日記。從日方資料看來,作戰期間,日軍至少有三次機會可以徹底解決中國,均因國際關系及全球戰略劇變而作罷。遲至1943年蔣尚在其日記中提出,彼已可能無法完成“上帝所賦予之使命”。即直至1944年猶在自身囑勉,切勿存“一死報國之念”,可見得此念已湧上彼之心頭。又遲至1945年原子彈爆炸之前夕,中印公路已打通,美國軍援已輸入,國人估計戰事尚需兩年結束。以日軍玉石俱焚之戰法(詳下),中國之東南必被徹底破壞,我人亦難保幸存。所以日本投降消息傳來已令人喜出望外,群情實已無心計較懲兇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