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友蘭:有時直上孤峰頂

馮友蘭(1895.12.4—1990.11.26),字芝生,河南南陽唐河人,著名哲學家,1924年獲哥倫比亞大學博士學位,歷任中州大學、廣東大學、燕京大學教授,清華大學文學院院長兼哲學系主任,西南聯大哲學系教授兼文學院院長,清華大學校務會議主席,北京大學哲學系教授,其哲學作品為中國哲學史的學科建設做出了重大貢獻,被譽為“現代新儒家”。

演繹不著實際的形式的邏輯

馮友蘭的道德觀、境界說與他自己堅持的“不著實際”的形式的邏輯分析方法有很多不能自圓其說並且自相矛盾之處。關於這一點,他也有自覺。因此在《新知言》一書中,他指出形而上學的兩種根本方法:一是“正”的方法,也就是《新理學》一書中所說的“純思”的邏輯分析方法;二是“負”的方法,也就是傳統哲學中的直覺的方法。像馮友蘭自己所意識到的,其“新理學”體系中的四個觀念中,“氣”、“道體”、“大全”都是不可思議、不能言說的,但只有說清楚以後才能保持沉默。“說清楚”與“靜默”正是“正”與“負”兩種不同方法的運用。在《新知言》的最後一章中,馮友蘭把“詩學”作為其形而上學的方法的最終歸結,有他的深刻性。

馮友蘭在《新原人》中的一段話:“其引古人之言,不過與我今日之見相印證,所謂六經注我,非我注六經也。”“我注六經”是我為六經服務,而“六經注我”,則是六經為我服務。

馮友蘭把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前中國的哲學研究分成兩大營壘:北大著重歷史發展的研究,而清華則強調哲學問題的邏輯分析。馮友蘭是清華學派的代表,他自稱“我在《新理學》中所用的方法完全是分析的”。這種所謂“完全分析”的方法是把中國哲學中的一些概念諸如“理”、“氣”、“仁”、“義”等,視為一個理解的“對象”而進行“解剖”。

馮友蘭在《新原人》第七章“天地”中,指出宗教和哲學的基本不同。他說:“宗教使人信,哲學使人知。”在馮友蘭的哲學體系中,他謹守著“知”和“信”的分際。從他的《貞元六書》中可以清楚地看出,馮友蘭的興趣在“知”,不在“信”。一般人在研究哲學問題時,因為不能有意識地區分“知”和“信”這兩個範疇,由“知之深”,在不知不覺之間,轉成了“信之堅”。當然,也有人往往把“信之堅”誤認為“知之深”。

“我畢竟依附在祖國的大地上”

1934年暑假後,馮友蘭出訪了歐洲,觀光了英、德、法等國,後又獲準訪蘇。當時蘇聯革命後的情況,有人把它說成是天國樂園,有人把它說成是人間地獄。通過閱讀蘇聯出版的英文小報,馮友蘭親眼目睹蘇聯人民的日常生活和勞作,他的結論是:“蘇聯既不是人間地獄,也不是天國樂園。它不過是一個在變化中的人類社會。這種社會可能通向天國樂園,但眼前還不是。”這種評價真實而不帶偏見。他還說:“資本主義國家的報紙,每天所報道的消息,大都是關於政治的和在政治上出頭露面的人物,有時甚至把他們的穿戴都作詳細的描寫。而蘇聯的報紙所報道的幾乎完全是工農業生產情況和勞動模範等先進人物的事跡。當時我想,這大概就是蘇聯的新社會和舊社會不同的地方吧。”

回國後,馮友蘭作了兩次演講,一次演講是漫談蘇聯見聞,另一次演講題為《秦漢歷史哲學》。後一次演講是借題發揮,借研究秦漢歷史哲學之名介紹他所了解、接受的歷史唯物主義原理。演講中,他集中論述了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社會意識反作用於社會存在的觀點。此次演講稿後來收進他1936年出版的《中國哲學史補》。這時,馮友蘭的所言所行引起了國民黨反動政府的不滿,於是國民黨政府下令逮捕了他。後來迫於全國民主勢力的壓力,國民黨未能進一步加害於馮友蘭,旋即將他予以釋放。魯迅在這一年12月18日致楊霽雲的信中說:“安分守己如馮友蘭,且要被逮,可以推知其他了。”這時的馮友蘭,好像走到一個十字路口,他可以乘此機會與南京政府決裂,大鬧一場,加入共產黨領導的革命隊伍的行列,或者繼續過去的那個樣子,更加謹小慎微,以避免特務的注意。“……我如果走前一條路是會得到全社會的支援,可以大幹一番。可是我沒有那樣的勇氣,還是走了後一條路。”在《三松堂全集》第1卷中馮友蘭寫道:“聯大文學院從蒙自遷回昆明後不久,有一天,蔣夢麟約我們五位院長到他家談話。他說:‘重慶教育部有命令,大學院長以上的人都必須是國民黨黨員。如果還不是,可以邀請加入。如果你們同意加入,也不需要辦填表手續,過兩天我給你們把黨證送去就是了。’當時只有法學院院長陳序經表示不同意,其余都沒有發言表態。我回家商量,認為我已經有過被逮捕的那一段事情。如果反對蔣夢麟的提議,恐怕重慶政府方面說是不合作,就只好默認了。過了幾天,蔣夢麟果然送來了黨證。”在這本書裏,馮友蘭還寫道,蔣介石在重慶辦了一個中央訓練團,叫他手下的人輪流集中受訓,每半年為一期。訓練的目的,是培養他們對蔣介石的個人崇拜、盲目服從的感情,馮友蘭感覺,自己就是某種類型的一條狗。訓練團中,也開了一些知識性的課程,聘請當時各大學的教授擔任講課老師。馮友蘭也被聘擔任講授一門課的老師,課程題目是“中國固有道德”,時間是每隔兩三個星期講一次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