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學家(第3/3頁)

(在這裏我們也可以推廣Francis Bacon所說認為現代科學實為不斷的懷疑persistent disbelief之成果。)

而本書曾指出中國的第二帝國(隋唐宋)表現一種開放性格,第三帝國(明清)表現一種收斂性,同時文化的風尚,已開始內向,其實後者思想上的根據,已在理學或道學肇始。

周敦頤曾在北宋神宗時代作中下級地方官,與呂公著、趙抃接近,又受他們推薦。二程兄弟都曾任朝列,程顥與王安石口頭沖突而被逐。程頤與蘇軾不合而被流竄,死後被奪官。張載也先得罪王安石,後又與有司議禮不合以疾歸。朱熹之不見容於南宋朝廷,已如上述。即與他同時的陸九淵(時人不以為他是道學家,在《宋史》裏他的傳記獨載於“儒林傳”),也因事被給事中所劾。驟看起來,他們的思想應當在政治上代表一種在野派(opposition party)的傾向,可能掀動一段新思潮。可是實際正因為趙宋在政治經濟與法制之間找不到一個具體的方案,打開出路,這些思想界的領導人物才反而求諸己,希望增強道德。如他們之所謂主靜、主敬、慎獨,以及上述“一念之頃,必謹而察之”,都不外傳統“克己復禮”之方式,首先則內向,次之則以他們注釋的經典為萬能,於是造成一種正統的風氣。即朱子之道學問,仍不外以外界的事物,“證明”他自己過去誦習詩書的信念並無追求真理之決心,與陸九淵所謂“六經注我,我注六經”並無實質上的區別。他們雖崇奉孔孟,但是孔孟,尤其是孔子注重身體力行,並沒有將他們的言行造成一種思想上的系統,認為這是一切真理的淵藪等情事。

周程朱張的學術思想,長於紀律,短於創造性。因其目的則是韓愈所提倡的“衛道”,所以不能不取防勢。張載所說“吾道自足,何作旁求”已經表示其保守性格,程顥所害怕的也是“正路之榛蕪,聖明之蔽塞”,仍表示其不能采取主動。所以他們雖構成思想上的一大羅網,其中卻缺乏新門徑和新線索,可以供人發揚。朱熹集諸家之大成,他將人欲構成與天理相對的一個負因素,最值得注意。嚴格言之,則是人類的欲求(desire或craving)與自然法規(natural law)是對立的(他自己也知道這一點有毛病,所以他對“食色性也”一段添注:“甘食悅色固非性,而全其‘天則’,則食色固天理之自然,此說亦是。告子卻不知有所謂‘天則’,但見其甘食悅色,即謂之性也。”這種解釋牽強猶疑,已與他以上作說對立的觀念相沖突)。我們姑不論其正確與否,將人欲與天理對立,即表示意識形態之粗線條,也還是揭櫫著至善與極惡、君子與小人的分野。如此也難怪當日法制不能展開。朱熹作地方官,就執行“人子不蓄私財”的原則,這也難怪程頤於1086年差判登聞鼓院,辭不就。他的理由是:“入談道德出領訴訟,非用人之禮。”於此已不經意的表示任司法官較講學的為卑下,而兩者也有互相沖突的可能。

我們不能認為周程朱張應對宋朝的覆亡負責,他們的思想狹義的強調君子與小人之分,抹殺個人的私利觀,卻替以後專制皇權加強統制的基礎,其影響所及,達幾百年。今日中國之民法未盡展開,仍有以道德觀念代替法律的趨向,也不能與宋儒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