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曲4:後勤和供應(第5/6頁)

鑄造火炮的工藝最初是鑄鐘工發展起來的,只有他們知道如何把熔化的金屬汁澆鑄為大型物品(這項技術是8世紀發明的),他們使用的金屬是當時認為唯一能抵抗火藥沖擊的青銅。然而,16世紀期間,人們開始試驗鑄鐵;最初的產品只能在海上使用,因為鐵炮造得比青銅炮厚重,好足夠結實,能吸收火藥的後坐力。後來,所有攻城用的大炮和船上的火炮都用鐵來鑄造了。與此同時,對鑄造技術進行試驗改進後,生產出的青銅野戰炮也比過去好用了許多。1734年受雇於法國政府的瑞士人讓·馬裏茨(JeanMartiz)認識到,炮管如果先鑄成實心,然後再鏜削出內膛,要比像鑄鐘那樣鑄成空心的更好。鏜削可以使彈丸和炮膛契合得更緊密,因此減少達到某個射程所需的火藥,最終減輕火炮的重量,增加其機動性。在馬裏茨的時代,鏜床靠水力驅動,還沒有達到足以鏜削炮膛的力量,但馬裏茨的兒子造出了非常合用的鏜床,也因此而被任命為呂埃爾皇家兵工廠主管,後來又被擢升為法國所有其他國有鑄炮廠的主管。

英國在1774年引進並抄襲了法國鏜床,但一直到火藥時代結束,法國國家兵工廠生產的大炮仍然優於所有其他歐洲國家的大炮,這主要歸功於偉大的炮兵專家讓·格裏博瓦(JeanGribeauval)在1763—1767年間推行的標準化和合理化進程;他造的大炮到1829年仍在法軍中服役。不過到那時,工業革命釋放出來的商業力量開始出現壓倒國家兵工廠之勢;最後國家兵工廠終於不敵,這也許是不可避免的。以蒸汽為動力從煤礦中挖出大量的煤,再用煤將爐中的鐵礦石化為鐵水後進行大規模制造,這成了一本萬利的生意。到19世紀中期,成功的制鐵商掌握了大量的資金,只要銀行家同意某個事業有利可圖,馬上可以拿出錢來投資。最初投資的熱門是鐵路、火車、鐵甲船和工業機械;隨著陸軍(和海軍)日益擴編,制造艦只、炮場和士兵所需要的大大小小的各式槍炮成了誘人的賺錢機會。英國的一位液壓設備制造商威廉·阿姆斯特朗(William Armstrong)在讀了關於大炮在克裏米亞戰爭中的效用的報道後,認定是“把軍事工程提高到目前機械制造水平的時候了”。他很快開始為陸軍制造大型線膛火炮,為海軍制造的火炮更大;1857—1861年之間,他設在埃爾斯威克(Erswick)的工廠制造出了1600門後填式線膛炮。不久,同是英國人的惠特沃思(Whitworth)也涉足大炮制造,和阿姆斯特朗競爭;他們兩人都享受政府補貼來試驗對大炮的改進,但也都遇到了來自海外的競爭。

德國埃森的鋼鐵制造商阿爾弗雷德·克虜伯在1850年以前就開始試驗用鋼制造槍炮,並在1851年的世界博覽會上展出了後膛填彈的鋼制大炮。鋼這種金屬不易加工,人們對它的特性尚未完全掌握,克虜伯做的許多試驗品都太脆,試驗時一發炮炮筒就爆裂了。最後他終於掌握了相關的技術,1863年,他得到了俄國的大量訂單,生意開始盈利。到19世紀末,許多軍隊都裝備了克虜伯制造的口徑從77毫米到155毫米的鋼炮(1914年他研制出了420毫米口徑的大炮),但那些軍隊不包括英國、法國、俄國和奧地利的軍隊,俄奧兩國自己也建起了兵工廠。克虜伯生產的11英寸口徑的艦炮在性能上比英國13.5英寸口徑的艦炮更優越。

與此同時,在私人企業手中,小型武器制造也發生了巨大的變化,這類私人企業的中心在美國。主要集中於康涅狄格河谷的美國發明者和制造商率先采用了“零件互換”的概念。他們使用以水為動力,後來由蒸汽驅動的自動或半自動銑床高速準確地按要求制造出各個零件,因此而完全去除了用手工打磨零件使其合榫這一成本昂貴的環節。19世紀50年代期間,來福槍迅速取代了滑膛槍;制造來福槍只需半熟練工人就行,由他們把筐子裏以上述流程做出的零件組裝起來;賣方可以保證,買方買到的所有來福槍都是同等質量。這個流程很快也用於生產新來福槍使用的金屬彈殼,英國的伍爾維奇兵工廠在19世紀50年代安裝了重復性彈殼加工機器,產量很快就達到每天25萬顆。

出於對產量過剩和國內市場飽和的擔心,軍火制造商不停地尋求比現有產品更新的設計,並向海外開拓新市場。這方面美國人又是站在發明者的前列。法國在1870年提出了槍炮匠一直孜孜以求努力完善的一種武器——機關槍——的實用模型。這種機關槍比較粗陋,而且只是半自動的。包括瑞典的努登費爾特(Nordenfeldt)和美國的加德納(Gardner)在內的好幾個發明者你追我趕地爭相研造性能更優越的商業模型。勝出者是美國人海勒姆·馬克沁(Hiram Maxim);他1884年成立的公司生產的機關槍名副其實,每分鐘能射出600發子彈,靠的是一個利用每一顆子彈爆炸時產生的能量來驅動的機制;馬克沁機關槍的槍手實質上不過是穿軍裝的工業流程操作工人,因為他做的事只限於扣動機關槍的扳機,再就是使用機械裝置把槍口轉來轉去進行掃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