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子學時代(第2/6頁)

故哲學乃理智之產物;哲學家欲成立道理,必以論證證明其所成立。荀子所謂“其持之有故,其言之成理”(《非十二子篇》,《荀子》卷三,《四部叢刊》本,頁十二)是也。孟子曰:“余豈好辯哉?余不得已也。”(《滕文公》下,《孟子》卷六,《四部叢刊》本,頁十四)辯即以論證攻擊他人之非,證明自己之是;因明家所謂顯正摧邪是也。非惟孟子好辯,即欲超過辯之《齊物論》作者,亦須大辯以示不辯之是。蓋欲立一哲學的道理以主張一事,與實行一事不同。實行不辯,則緘默即可;欲立一哲學的道理,謂不辯為是,則非大辯不可;既辯則未有不依邏輯之方法者。其辯中或有邏輯的誤謬,然此乃能用邏輯之程度之高下問題,非用不用邏輯之問題也。

四 【 哲學與中國之“義理之學”】

吾人觀上所述哲學之內容,可見西洋所謂哲學,與中國魏晉人所謂玄學,宋明人所謂道學,及清人所謂義理之學,其所研究之對象,頗可謂約略相當。若參用孟太葛先生之三分法(見本章第一節注),吾人可將哲學分為宇宙論、人生論及方法論三部分。《論語》雲:“夫子之言性與天道”(《公冶長》,《論語》卷三,《四部叢刊》本,頁五),此一語即指出後來義理之學所研究之對象之二部分。其研究天道之部分,即約略相當於西洋哲學中之宇宙論。其研究性命之部分,即約略相當於西洋哲學中之人生論。惟西洋哲學方法論之部分,在中國思想史之子學時代,尚討論及之;宋明而後,無研究之者。自另一方面言之,此後義理之學,亦有其方法論。即所講“為學之方”是也。不過此方法論所講,非求知識之方法,乃修養之方法,非所以求真,乃所以求善之方法。

吾人本亦可以中國所謂義理之學為主體,而作中國義理之學史。並可就西洋歷史上各種學問中,將其可以義理之學名之者,選出而敘述之,以成一西洋義理之學史。就原則上言,此本無不可之處。不過就事實言,則近代學問,起於西洋,科學其尤著者。若指中國或西洋歷史上各種學問之某部分,而謂為義理之學,則其在近代學問中之地位,與其與各種近代學問之關系,未易知也。若指而謂為哲學,則無此困難。此所以近來只有中國哲學史之作,而無西洋義理之學史之作也。

以此之故,吾人以下即竟用中國哲學及中國哲學家之名詞。所謂中國哲學者,即中國之某種學問或某種學問之某部分之可以西洋所謂哲學名之者也。所謂中國哲學家者,即中國某種學者,可以西洋所謂哲學家名之者也。

五 【中國哲學之弱點及其所以】

中國哲學家之哲學,在其論證及說明方面,比西洋及印度哲學家之哲學,大有遜色。此點亦由於中國哲學家之不為,非盡由於中國哲學家之不能,所謂“乃折枝之類,非攜泰山以超北海之類”也。蓋中國哲學家多未有以知識之自身為自有其好,故不為知識而求知識。不但不為知識而求知識也,即直接能為人增進幸福之知識,中國哲學家亦只願實行之以增進人之幸福,而不願空言討論之,所謂“吾欲托之空言,不如見之行事之深切著明也”。故中國人向不十分重視著書立說。“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中國哲學家,多講所謂內聖外王之道。“內聖”即“立德”,“外王”即“立功”。其最高理想,即實有聖人之德,實舉帝王之業,成所謂聖王,即柏拉圖所謂哲學王者。至於不能實舉帝王之業,以推行其聖人之道,不得已然後退而立言。故著書立說,中國哲學家視之,乃最倒黴之事,不得已而後為之。故在中國哲學史中,精心結撰,首尾貫串之哲學書,比較少數。往往哲學家本人或其門人後學,雜湊平日書劄語錄,便以成書。成書既隨便,故其道理雖足自立,而所以扶持此道理之議論,往往失於簡單零碎,此亦不必諱言也。

【注】按中國古代用以寫書之竹簡,極為夯重。因竹簡之夯重,故著書立言務求簡短,往往僅將其結論寫出。及此辦法,成為風尚,後之作者,雖已不受此物質的限制,而亦因仍不改,此亦可備一說。

總之,中國哲學家多注重於人之是什麽,而不注重於人之有什麽。如人是聖人,即毫無知識亦是聖人;如人是惡人,即有無限之知識,亦是惡人。王陽明以精金喻聖人,以為只須成色精純,即是聖人,至於知識才器,則雖有大小不同,如八千鎰之金,與九千鎰之金,分量雖不同,然其為精金一也。金之成色,屬於“是什麽”之方面;至其分量,則屬於“有什麽”之方面。中國人重“是什麽”而不重“有什麽”,故不重知識。中國僅有科學萌芽,而無正式的科學,其理由一部分亦在於此。(參觀拙著Why China Has No Science etc., The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Ethics, Vol. 32, No.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