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多爾袞攝政(第4/14頁)

雖然絕大多數入仕清廷的漢人大臣對於加強漢官權力的重要性可能別無異議,但是這一保守的改革是由這樣一名官員提出的,他使人聯想起明朝內閣及與其相勾結的宦官的一些最令人痛恨的弊端。這一事實應該就是這項提議一時沒能通過的原因。當時馮銓的一些活動也開始招致了非議。就在舉行皇帝登基典禮後不久,給事中兼太常卿孫承澤上章彈劾馮銓,內三院其他成員如洪承疇和謝升也因此受到了牽連。

南北之爭

多爾袞拒不允許馮銓辭職。他似乎把孫承澤對這位寵臣的指責,看做是黨爭重新開始的一個征兆。馮銓越來越被看做是“北黨”,而他的反對者則越來越被看做是“南黨”。“南黨”估計是以陳名夏為首的。多爾袞試圖以有力地支持雙方的“黨魁”,來保持兩派的勢均力敵。

陳名夏是在1645年40歲時參加多爾袞政府的。他是著名的復社成員,1643年參加會試,為會元,同年殿試,名列第三。陳名夏曾經降附於李自成。李自成攻陷北京後,他回到家鄉江蘇溧陽,在那兒他聽說南京的福王政權以其背明從賊為由,下令逮捕他,遂喬裝為僧,出逃安徽。在合肥東南巢湖邊上的姥山旁,他路遇了舊友與姻親方以智。方以智是從桐城附近過來的。他給了陳名夏一大筆到福建去的盤纏。陳名夏從福建幾經轉折,最終設法北上進入內地,在睢州附近渡過黃河,來到大名。他在大名拜訪了同年成克鞏,成克鞏剛好應邀出仕清廷。此時已是1644年農歷十一月(11月29日—12月28日)了。陳名夏於是客居成宅,而成克鞏去找保定巡撫王文奎,告訴他說陳名夏可用。王文奎上疏推薦,多爾袞遂親召陳名夏入京晉見。

陳名夏在晉見時,大膽勸進多爾袞自居大位。攝政王不從,說道:“本朝自有家法,非爾所知也。”但多爾袞對他的勸進顯然十分高興,接著就任命陳名夏為吏部侍郎。這是一個重要的職位。作為新朝負責選官的主要漢人大臣之一,陳名夏得以從南方的復社成員中,提名任命其他的文人學士為官。他還能夠使清廷的官吏銓選、考課更為正規有序。而且,他在其他問題上的見解也很受重視。例如,多鐸部攻占南京後,九卿科道議承明制,以南京為陪都。但多爾袞卻寧願聽從陳名夏的意見:“居北制南”,因此只向南京派遣了與其他一般行省一樣的行政官員。

雖然陳名夏對改革清廷用人制度的貢獻得到了廣泛的承認,但不少人認為他過於縱情好惡,尤其是喜歡以籍貫取人。正如馮銓因為主試不公而受到南人的指責一佯,陳名夏也被北人指責在吏部任人唯親。他還直接向君主薦引名士。正是他首先使多爾袞注意到江南詩人李雯。不過也就是在這一事件中,人們感到他的薦引越格,因為他想直接除授李雯以新置的翰林院之職。這被其他大臣指責為徇私植黨,遭到了反對。1644—1645年冬季,陳名夏有點失寵了,在滿洲諸王部臣的堅持下,他被罰俸三月。

然而,馮銓由於行為不檢,以及與宦官魏忠賢關系親密,曾被魏忠賢認為義子,名聲極壞,可能遠比陳名夏更容易遭受類似的指責。所以,他必然比陳名夏更加依賴於他的滿洲主子。也許,這就是為什麽馮銓1645年7月決定自動剃發編辮以取悅滿人的原因。多爾袞寧願把讓漢族歸附者采用滿洲發式的要求擱置起來,已經有一年多了。他最初做出這項決定是很勉強的。所以,當馮銓與他的兩位密友李若琳和孫之獬以滿洲發式出現在他面前的時候,多爾袞非常高興,並要求所有漢人都得接受滿洲的“國俗”。馮銓的這種姿態不僅致使多爾袞頒發了臭名昭著的剃發令,激發了江南的抵抗運動,而且使攝政王重新恢復了對馮銓本人的寵愛。當馮銓於1645年10月再次遭到彈劾時,他受到了多爾袞的著意保護。

彈劾馮銓事件

10月6日,浙江道監察禦史吳達呈上長篇奏章,斥責大臣中腐敗現象故態復萌。他特別提到了魏忠賢的義子馮銓,“狐媚成奸,豺狼成性,蠹國禍民,如今日之馮銓者也”。據吳達的奏文說,當馮銓蒙皇上特恩,列身於內院時,四海為之浩嘆,半年之中,京城淫雨雷電異常,各省冰雹水災疊告,決非偶然。而馮銓不圖收斂反省,反而視若無睹。吳達將馮銓比作宋代奸相王安石。吳達接下去說,他要求範文程和其他大臣支持他彈劾馮銓的努力,他們都欣然應諾;但是迄今為止,朝廷還沒有任何反應。因此,馮銓公然蔑視彈劾他的臣僚,時日愈久,劣跡彌彰。當姜瓖歸順之時,他向姜瓖索饋3萬兩,大失朝廷任用之厚意;並許其兒子馮源擅入內院,大張筵宴;還與李若琳結黨營私。他的罪惡一如先為魏賊謀逆、後亡南明之國的巨奸阮大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