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專制危機的一種解決形式(第4/27頁)

剛剛重建的翰林院的第一位掌院學士是王熙,他的父親王崇簡當時任吏部尚書。吏部當時正在進行官品改革,使滿人與漢人的品級相對等,這樣,在同一職位上的滿漢官員現在有了同等的地位。後來在1659年,王崇簡出任禮部尚書,並負責組織一次特殊的科舉考試,以慶賀永歷皇帝已逃到緬甸的喜訊。一般說,讓父子同時出任如此敏感的職位,肯定會再次喚起明朝朋黨的幽靈。可是能說一口流利滿語的王熙,在這一點上是將順治所渴望的品性完善地結合起來的“新人”之一:他是這樣一位翰林掌院學士,既與南方有廣泛聯系(其父曾幫助組織復社),精通辭章,又有清白的政治背景及滿洲貴族所能接受的風度。而最重要的是:他得到皇帝的信任。

皇帝並不僅僅倚仗於人事的變動及新的官僚機構,他需要形成一個穩固的專制體制,由擺脫了大臣私恩、宗派影響以及下級官僚機構中士大夫之間相輕相爭積習的內閣、翰林院,在最高層牢牢地控制它。很明顯,甚至“新人”也開始與舊的恩師、門生關系網多少有了些聯系,人際關系又開始繼續產生影響。不過,順治顯然希望通過加強他與他的閣臣的關系,以在最高層形成一種融洽信任的氣氛,使臣僚可以依靠上下間的關系而不是橫向的聯系,為可預見的未來政治贏得一種保障,這完全是其父祖的傳統。簡言之,皇帝試圖將一種新的政治作風加之於傳統的君臣關系之上,這種關系正是形成儒家政治思想體系的關節點。這一新的施政作風是所有早期滿洲統治者的特點,尤其是太宗的特點。太宗有意識地與其大臣們形成了一種獨特的個人關系,它對應於作為晚明宮廷政治特點的皇帝與謀臣之間那種雖理想化,但不摻雜個人感情的關系。很自然,紫禁城寬闊的庭院和高聳的宮墻,不可能像皇太極在盛京那小別墅一樣的宮殿,能使人產生同樣的親切感。因此順治與其謀臣的親密關系不可避免地還受到了帝室威嚴的制約。不過他設法對高度禮儀化的漢人朝廷中的君臣關系,添加了其獨特的個人風格,這一風格在某一點上也影響了康熙甚至乾隆皇帝。

在順治與兩名在陳名夏死後任職的德高望重的老臣黨崇雅及金之俊的關系中,這一點表現得尤為明顯。這兩人都是年邁的“貳臣”,早就準備告老還鄉了。1655年,黨崇雅首先引年乞休,辭去國史院大學士。順治批準了他的請求,詔加太保兼太子太傅,賜冠服,對他說道:“卿今辭朕歸籍,不能復見朕矣。抵裏後,用此冠服,如見朕面。”

但當第二年金之俊上表乞罷時,順治未予同意。正如在準許黨崇雅歸籍時,他強調了個人間親密關系的重要性一樣,在駁回金之俊的請求時,他也強調了人際間同樣的緊密聯系:

君臣之義,終始相維,爾等今後毋以引年請歸為念。受朕殊恩,豈忍違朕,朕今何忍使爾告歸。

順治又轉向其他在場的臣僚說:

昨歲,金之俊病甚,朕遣人圖其容。念彼己老,倘不起,不復相見,故乘其在時命工繪像,蓋不勝眷戀如此!群臣亦有衰老者,豈不有歸田休養之念,然經朕簡用之人,欲皓首相依,不忍離也。

面對皇帝如此深切的感情,金之俊無法請老了,就像大多數的儒生一樣,他極易因天子親召而盡忠。於是金之俊又留任高官六年,1658年,參預編修大清律;1659年,撰寫並進上了明崇禎帝碑文。

皇帝期望臣僚直言盡忠,以作為對他的恩典的報答。君臣之義,不容貳心。因為臣子對於君王的義務,是十分明確的,這超越任何其他形式的道德義務,包括激勵了晚明黨社運動的那種政治理想。正如1654年年初,順治在陳名夏被捕前對洪承疇所說的那樣:“六部大臣互結奸黨,實為大謬。臣子之義,唯以忠義力事於君國。善善惡惡,始見其正。”

此後的清朝君主繼續不斷促進君臣間這種親密的人際關系,這是圍繞著儒家的方式建立的一種理智交流,而同時又嚴禁官僚結成黨派。康熙皇帝的南書房,甚至為理想化的聖主與其儒士謀臣間的這種關系,提供了一個制度化的環境。南書房的漢人臣僚(其中許多是南人)為君主擔任文化教師之職。康熙及其兒子雍正逐漸發展了一套宮禁密奏制度,以向皇帝提供可靠的情報(這些情報在順治皇帝禦史們的奏報中常被遺漏),皇帝“耳目”的地位因之大大加強了。由於互相監督阻止了官僚聯盟的形成,由於君主與外廷之間的關系越來越與某個具體的個人無關,皇帝與其各近臣之間的關系,隨著清朝專制制度的成熟而日漸成為個人的事情了(例如康熙對高士奇、雍正對田文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