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專制危機的一種解決形式(第3/27頁)

盡管如此,年輕的臣僚們仍不停地對像周亮工、陳之遴等舊南人歸附者表示不滿,批評他們腐朽的作風和懶散的官僚習氣。1656年4月13日,禦史王士禎再次將仕於兩朝與風節衰落聯系起來,上章指責大學士陳之遴舉止不端。不久,另一位禦史焦聰睿對他提出了嚴重得多的指責,說他與另一位“貳臣”,禮部尚書胡世安暗地搞陰謀。另有官員幹脆提議說政府中的南人太多了,應設法減少。順治以其事出無據,將這些指責全部駁回。他再次肯定他的信條:關鍵是每個官員現在的表現,而不是政治或地域集團過去的行為。他說:“朝廷立賢無方。”

然而,就在這些指責提出不久,順治皇帝對陳之遴以及其他仍居高位的舊江南士人的態度,開始有所變化。這也許部分是由於南明海軍的攻勢暫時緩解。在鄭成功的支持下,海軍將領張名振於1655年重新奪回舟山島,並控制了浙江的台州城。在1655年下半年,張名振從這一基地出發,加緊了對沿海一線的襲擊。在他發動襲擊的同時,其他獨立結夥的海盜、匪徒的活動也活躍起來,例如由沈國清率領的浙江埭頭山的軍隊。然而在1656年初,清軍擊敗了沈國清人馬,並抓獲一個人,巡撫周國佐認出此人就是張名振的兒子張文魁。這一發現使得江浙的清朝官員興奮不已,以為拿張名振的兒子做人質,就能夠說服這位海軍將領投降。於是周國佐請求兵部暫緩處死張文魁,並開始設法與張名振聯系。不料江浙總兵、總督馬鳴珮卻說,據戰俘的供詞,張名振看來已在這一年的早些時候在舟山去世了。這些戰俘是最近在沿海抓獲後被送到南京審訊的。馬鳴珮奏道:“招降之論,遂成空言。”兵部自己經過一番簡單的調查,證實了張名振的死訊,就於1656年4月下旬下令將張文魁處死,梟首示眾,“以示國法”。處死張文魁當然並不標志著南明海軍這一特殊威脅的消失,因為張名振的海軍繼續由其副將張煌言率領。不過,當那長期在江南海岸來回騷擾襲擊的臭名昭著的海盜顧三也於1656年秋天被抓獲處死後,順治皇帝與他的海防官員們顯然大大松了一口氣。

不管來自海上攻擊的威脅暫時緩和,是否也意味著順治不必再為疏遠東南重要士大夫而不安,在1656年後,皇帝確實開始轉而反對他以前曾庇護過的許多“貳臣”了。他現在支持對貳臣們新發動的一次大規模彈劾。在此後的18個月裏,接連地,薛所蘊被罰金,龔鼎孳被停職,方大猷鋃鐺入獄。而且在1657年,來自江南的一批主要臣僚,包括大學士王永吉,都受到了一宗重大科場作弊案件的牽連。就許多人看來,這一案件證實了東南士人與腐朽和自吹自擂有關。喜歡道德說教的臣僚們,例如楊雍建,用科場作弊案來作為道德衰敗的明證。此時甚至在順治的心目中,也開始把這種衰敗與明朝的遺臣、江南士人集團與社會墮落、經學的式微聯系起來了。都禦史魏裔介倡議建立一種新型的道德秩序,他於1658年5月上章指責大學士陳之遴的腐化行為,這一次彈劾得到了順治的贊同。他不僅把陳之遴及其家人作為政治流放犯放逐西北,而且使浙江信奉天主教的主要歸附者們為之驚恐萬狀。他逮捕了他們的保護人巡撫佟國器,並將其發配。因為佟國器一再拖延放逐陳之遴在海寧家鄉的年邁的母親。

清廷專制與滿人至上

在陳之遴被放逐的同一年,寧完我也死了。就這樣,兩位最有代表性的南人“貳臣”和參預了滿人登上北京皇位之活動的老一代遼東漢軍旗人退出政治舞台,就成了順治十五年的標志。當這兩個在一定程度上互相對立的集團,在1658年前後同時離開高層宮廷政治活動之時,順治明顯地感到那種已喪失了實質內容的舊政治模式,可能得到恢復。陳之遴及其同伴陳名夏畢竟一直代表著一種自我追求的小集團與以正義自命的文人理想主義的特殊結合,我們可以將此與明朝後期的黨爭聯系起來。在一定程度上說,1653—1654年間的政治危機,就集中於他們那種恢復對皇帝進行自主的、並常常是英勇的道德判斷的傳統的企圖之上。在東林黨時期,這一傳統以對個人進行清議品評的方式表現出來,寧完我及遼東“舊臣”抑制了這一傳統的恢復。現在,看來皇帝已有可能重建明朝專制主義的構架,而不必冒他的臣僚結成朋黨的危險了。隨著陳名夏與陳之遴的下台,1658年8月13日,順治改舊滿洲內三院為內閣,正式重建獨立的翰林院。11月6日後,不再將大學士派屬某院,而是附於大內中兩兩相對的各殿:巴哈納與金之俊為中和殿大學士,洪承疇與胡世安為武英殿大學士,等等。這些並非機構功能的標志,而是一種武斷的指派,因為像明朝的內閣一樣,新內閣真正的功能,是由各部來區分的。因此,各大學士由皇帝指派,分管指定的一個部曹的臣僚。並且,隨著內閣日益成為內廷的秘書處,就像明朝的前任們一樣,大學士被授權對各自負責的部門的奏章代皇帝票擬諭旨。大學士的治事權看來是恢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