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三更雪壓飛狐城 第二節(第3/7頁)

他希望自己能在那個人麾下作戰——那個在講武學堂,被視為反面典型,被所有的教官口誅筆伐,異口同聲的譏諷,甚至謾罵的家夥!

當陳慶遠在為他的火炮被範丘數落的時候,幾十裏外的靈丘縣衙,正在大擺宴席。宴會的主人是大遼的靈丘縣令檀迦,他的客人,則包括靈丘縣丞、主簿、縣尉在內,幾乎靈丘縣所有的頭面人物。

大遼的這個邊境小縣,全縣人口只有三千戶。可是與西京道的許多漢人州縣一樣,在靈丘,也有七大勢家豪族。這七家豪強,不僅控制著靈丘全縣半數以上的田地,更加重要的是,每個家族都人多勢眾,並有許多百姓唯其馬首是瞻。因此,靈丘令檀迦從宴會開始,目光就一直沒有離開過這七大勢家的族長們身上。

大約五天之前,檀迦收到耶律沖哥的信件,在信中,耶律沖哥再三囑咐,要他切不可掉以輕心,務必慎始慎終,確保靈丘不失。對於耶律沖哥的杞人憂天,檀迦心裏很不以為然。

大遼與南朝不同,即使是在太平中興以來大興科舉,但科舉出身的官員,依然屬於少數。在州縣守令這一級,科舉出身之官員不足三成,其余的,無論是因為族群血緣、門閥勢力,亦或是個人的能力聲望,都可以歸納為“察舉制”。耶律信在西京道經營日久,因此西京的地方守令,絕大部分都與耶律信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若在南朝,這種制度必然引發嚴重的地方割據,但大遼制度遠優於南朝,朝廷內倚禦帳、宮衛,以契丹、奚部為本,外有科舉文官相維,以渤海、漢人為枝,這種國體政制上的根本區別,讓割據之患,在大遼成為一種微不足道的風險。但在另一方面,在這種制度之下,要讓受耶律信薦舉擔任靈丘令的檀迦多麽尊重他的競爭對手耶律沖哥的命令,那未免有些強人所難。

當年檀迦也曾經跟隨耶律信南征北戰,頗立功勛,且略有智術,否則耶律信也不會薦他去當縣令。因此,對於戰局,檀迦也有自己的看法。他不願意指責耶律沖哥膽小,但是他過於謹慎,並且對這場戰爭持消極態度,卻也是有目共睹之事。在檀迦看來,耶律沖哥是完全有能力在河東掀起驚天風浪來的,可他卻什麽也不做。五六個月過去了,這場戰爭很可能就要結束了,他卻來要他謹慎小心,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這只是個姿態。戰爭結束後,耶律沖哥需要有所解釋,於是他開始做準備了。

靈丘——休說靈丘城易守難攻,與瓶形寨之間的道路早已廢棄難行,就算宋軍來攻,萬一他守不住此城,還可以退守東南二十裏外的隘門天險,那裏高峰隱天,深溪埒谷,一夫當關,萬夫莫開,宋軍輕易是攻不破的,而蔚州、飛狐援軍,卻可以迅速趕到——可以說,靈丘是固若金湯。而南朝將領,也斷不會如此愚蠢!在檀迦看來,靈丘其實已無戰略價值,宋人要攻大同,自可出雁門或大石谷;就算真要取飛狐,也可以從定州倒馬關北上——又何必舍近求遠,去易取難,來攻打靈丘?就算奪了靈丘,想北進蔚州,還有隋長城與直谷關之險;經由飛狐古道去攻打飛狐——怎麽看都是倒馬關更好走些。

人人都知道,無論是平時還是戰時,靈丘縣,都只是大遼朝一個最偏僻的邊疆角落。它的戶口,尚不及蔚州州治所在靈仙縣的六分之一!這是個被人遺忘的地方,四年前,當靈丘令出缺的時候,就沒有幾個人願意來此,檀迦若非其時已經四十五六歲,四處征戰有些力不從心,兼他家鄉應州渾源縣離靈丘不遠,他也不會願意來靈丘。

而另一個現實,也證明了檀迦是正確的。

戰爭開始後,飛狐每戶抽一丁,征召了約五千漢軍,並有千余騎契丹騎兵協防;蔚州雖平時只有少量兵力,但靈仙縣卻設有宮分軍提轄司,一旦有警,不僅可征召數萬漢軍,還可以隨時征召起數以千計的宮分軍來。而相比之下,靈丘縣卻連一個契丹人都沒有,全是漢軍——準確的說,是所謂的“五京鄉丁”。

這固然與大遼一向的戰爭理念有關——大遼無論是進攻還是防守,都崇尚將大軍集結起來,集中力量,伺機殲滅敵人的有生力量,而不關注於一城一地之得失。尤其是契丹本部兵力有限,條件亦不允許他們四處設防。因此各州縣之防守,遼軍往往采取一種更為靈活的方式。一方面,衛王蕭佑丹設計的制度中,是依靠著各地宮衛提轄司、石烈為骨幹,聯合本地部族或豪強來守衛鄉土;另一方面,他們也不到處都駐紮重兵浪費兵力與國力,而是根據敵人的行動而迅速的調兵增援。

比如在和平的年份,盡管是邊界,靈丘縣也沒有駐軍,只有縣尉下面有十幾號公人,還是輪流聽差。戰事一起,檀迦就立即征召了三千漢軍來守備本縣。而倘若靈丘遭到宋軍襲擊,附近的遼軍都會向此增援,他們的兵力,也會成倍的增加——從法令上來,大遼是全民皆兵的國家,所有的成年男子,都有參戰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