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第3/7頁)

有趣的是,在步兵中隊和最高指揮官之間,並無一個中層的指揮體系,軍團沒有嚴格意義上的“軍團指揮官”。步兵中隊之上的軍官僅有6位軍事護民官(Tribune),他們直接向軍隊的指揮官負責。“軍團”並不作為一個戰鬥單位存在,而更像是行政單位。這一以步兵中隊和百人隊為基幹的指揮體系,延續了相當長的時間,直到布匿戰爭時期,缺乏中層單位的情況才有所改變。

到了波利比烏斯所記載的公元前2世紀中期,羅馬軍團的組織又有了進一步的改編。每個軍團的步兵人數約在4200人,去掉900人的候補兵後,軍團步兵人數實際沒有太大的變化。第一排青年兵變更為10個120人制的中隊,第二排1200名成年兵同理,第三排600名後備兵編組成了10個只有60人的中隊。每個步兵中隊都下屬兩個百人隊,每個中隊有2個旗手。剩下的1200人都是輕步兵(Velites),分別配屬給各中隊進行行政管理;青年軍最年輕,成年軍年齡稍大,而後備兵都是老兵,這點跟之前相同。在必要時,軍團可以進行額外的超編人員補充,達到5000甚至6000的步兵員額(比如彼得納會戰中),增員數目可能是將青年軍和成年軍擴充到各1800人,後備兵數目不變,每個中隊下屬的百人隊可能擴充到100人左右。而從裝備上來看,後備兵在繼續使用長矛的同時,放棄了原先的大圓盾,而換用了與前兩列一樣的長盾,第一列的青年兵則徹底換用了西班牙短劍。

◎ 波利比烏斯時期的三線陣。

從兵源來說,波利比烏斯時期的羅馬軍團,放寬了其征召範圍,盡管依舊只有有產階級(Adsidui)需要承擔兵役,但征兵的財產限額被放低到了4000阿斯,並仍被劃分為5個階級。每五年一次的兵役注冊,能夠使共和國比較準確地了解其控制的軍事人力資源。當時士兵的服役年齡,在正常情況下是17至46周歲間。波利比烏斯時期的共和國軍團數量,隨著共和國人力和需求的擴張急劇膨脹。第二次布匿戰爭時期,共和國長時間維持超過10個軍團,並且在巨大的作戰傷亡面前,維持著這一規模。

公元前3世紀,缺乏中層指揮的現象也得到了很大的改觀。羅馬人開始有意識地加強步兵中隊之上的戰術單位在作戰指揮中的價值和地位。公元前210年,在西班牙,羅馬人開始以青年兵、成年兵、後備兵各一個中隊組成一個步兵大隊(Cohort)。這起初是作為應急措施引入的,很可能最早由羅馬的意大利同盟發明,但卻成為此後數個世紀內羅馬軍團步兵戰術的核心之一。另一個改革,是公元前211年的輕步兵改革。在實驗性地以輕步兵和騎兵混合作戰,並獲得了良好的效果後,羅馬軍團中輕步兵的地位有所提升,並因此需要一個獨立的地位。原先配屬在各步兵中隊裏的輕步兵被抽調出來,通過獨立的編組,獲得更大的作戰靈活性。一般而言,每個步兵大隊會擁有120名輕步兵配合作戰,但考慮到他們經常被抽調出去獨立行動,這些輕步兵可能也是被編組成一個輕步兵中隊,並成建制納入步兵大隊中。步兵大隊的指揮官被稱為高階百夫長(Pilus Prior),但這一官職到底代表的是大隊各下屬百人隊中的首席百夫長,還是一個等同於“大隊指揮官”的獨立官職則不得而知。

“步兵大隊”時期的軍團在中層指揮上的強化,終於也導致了軍團作為獨立戰鬥單位的健全,軍團指揮官(Legatus)作為一個固定官職出現。當軍團需要分離出若幹步兵大隊以一個獨立的集群執行作戰任務時,所需的介於軍團、大隊之間的指揮職能,仍沒有固定的指揮官,實戰中往往會由一位資格最老的高階百夫長兼任。

◎ 羅馬起初四大軍團的徽標。狼、野豬、公牛和駿馬是羅馬共和國初期的象征,並被用來作為軍團鷹旗的徽標。圖中1234為城市軍團的旗手,5為青年兵步兵中隊的中隊旗手。

騎兵的組織情況也有所改變,獨立的騎兵百人隊可能被取消了,騎兵以中隊為單位,分散部署到了各軍團的編制內,每個軍團原則上保有約300人的騎兵,由一位騎兵隊長(Praefectus)統一指揮。

對於共和國時期的軍團發展,不能不提的是同盟部隊的情況。在相當多的史料描述和研究作品中,“同盟部隊”都是一個模糊並廣泛引起誤會的概念。我們又將需要結合羅馬共和國的對外征服,來理解不同地區的同盟軍在羅馬軍隊中所起到的不同作用和其擁有的不同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