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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外籍的同盟部隊與意大利同盟不同,他們既不采納羅馬軍團的組織方式,也不采用羅馬式的作戰風格,他們中的許多甚至完全是以雇傭軍的形式服役的。因此,這些部隊的招募和維持要顯得靈活很多,視戰術需求而定。例如第三次馬其頓戰爭中,在羅馬和意大利同盟的騎兵完全無力對抗馬其頓騎兵的情況下,羅馬的盟友——努米比亞人和色薩利聯盟,就分別提供了自己著名的輕騎兵、戰象和重騎兵作為支持;在東方的作戰中,羅馬人則經常在行省內征召投石手、弓箭手作為輔助部隊參戰,這些獨立的輕裝部隊,則會被臨時性地以步兵大隊為單位組織起來統一運用。

馬略及屋大維時期的軍團

在第二次布匿戰爭結束之後,共和國時期的羅馬軍團在各方面都達到了第一個巔峰。從意大利、西班牙、希臘和北非歷練出的高素質軍官團和老兵,精良的武器裝備,以及成熟的戰術體系,都讓共和國隨之進入了極為迅速的軍事擴張期。但這樣的好景不長,共和國版圖的擴張,使得原有的公民兵體系越來越難以承受長時間的海外作戰。而羅馬軍團長久以來倚重的自耕農兵員,本身也在不可逆的土地兼並過程中遭受著嚴重的打擊。從人力來源的數量和水準上說,羅馬軍團都在巔峰之後逐漸開始衰退。

這樣的衰退,終於在公元前2世紀晚期連續地在戰場上體現出來。在辛布裏戰爭與朱古達戰爭中,羅馬軍團的表現完全無法令人滿意。在戰爭中獲取了地位的蓋烏斯·馬略(Gaius Marius),決心對羅馬軍團進行完全的改革,一系列原有和新建的舉措,將被正式作為制度固定下來。

馬略改革最主要的內容,是將羅馬軍團從服兵役的公民兵改為職業軍人。獲取固定報酬、由國家負擔裝備的新軍團士兵,能夠脫產獲得更好的訓練,同時在海外作戰時維持更高的士氣。同時,軍團的兵源也有所擴張。此前,僅招募有產者的規定就已經在多次緊急情況中被打破,此次馬略則正式取消了征兵範圍對個人財產的限定,貧民將不受阻礙地進入到軍團的行列中。此後同盟者戰爭的結束,使得意大利半島各地區獲得完整的公民權,所謂意大利同盟軍團的說法也逐漸不復存在。

新的共和國軍團,在沿用步兵大隊—步兵中隊—百人隊體系的同時,做出了一些小的改變,原有的青年兵、成年兵、後備兵間的區分不復存在,各中隊統一了裝備和作戰樣式。不過在相當一段時間內,成年兵等稱謂還是單純作為榮譽地位的符號,被保留下來。每個新的軍團理論上擁有10個步兵大隊,除了保有鷹旗的第一大隊,擁有800人的雙倍兵力外(分屬2個步兵中隊,共5個雙倍兵力百人隊),其余9個步兵大隊均各下屬3個步兵中隊,每個中隊擁有2個百人隊,大隊的戰鬥人數定額為480人。非戰鬥人員同樣被部署到各級單位內部,百人隊下轄的最小單位十人隊擁有8名士兵和2名非戰鬥人員,組成實戰中的一個縱列(軍團最常見的百人隊縱深是8排)。整個軍團理論上擁有4800名重步兵和1200名非戰鬥人員。

原來屬於軍團內的所有輕步兵和騎兵,則很有可能被剝離出來,統一獨立使用。至少在凱撒時期,各軍團理論上沒有軍團屬的騎兵,這也與羅馬人越來越廣泛使用外籍騎兵不無關系。由外籍士兵組成的輔助部隊(Auxiliary),作為一個獨立的部分,在軍隊中享有越來越高的地位。

馬略的成功改革,成為共和國晚期擴張的基礎。馬略、蘇拉、盧庫盧斯、龐培、凱撒等一系列軍事指揮官,利用這支新的職業化軍隊,在本都、亞美尼亞、敘利亞、高盧等地區進行了飛速的軍事擴張。隨之而來的大規模內戰,使羅馬軍隊的規模擴充到共和國時期的最高點,在各軍團缺額嚴重的同時,軍團的數量一度激增到60多個。直至奧古斯都稱帝,他才得以進行進一步的改革和大規模裁軍,在馬略時期的基礎上,對羅馬軍團進行了組織改良。

軍團編制內不轄輕步兵和騎兵的習慣得到了延續。在韋斯巴薌時期,我們明確地看到用以對抗猶太人,或是對抗阿蘭人的軍團中,仍舊沒有自己的輕裝步兵或者騎兵。奧古斯都時代的獨立騎兵部隊,以騎兵隊(翼)為基本的單位,翼的下轄編制則有480人或者720人兩種,分別擁有16或24個騎兵中隊。輕步兵則根據其招募地,獨立編組成下轄百人隊的輕步兵大隊,每個大隊擁有6~10個輕步兵百人隊,每個大隊的實際兵力定額可能達到了500~1000人,指揮官被稱為大隊指揮官(Praefectus Cohortis),一般由羅馬方面指派的軍事護民官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