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故裏恩仇 第一章 豫章射箭事件(第4/5頁)

閻樂成這時也的確急了,他年奔五十,卻只有這麽一個兒子,如果氣壞了兒子的身體,那可是萬金也換不回來的。急切之下,他也來不及施禮,跳起來就追了出去。

他還沒追到門口,卻見自己的兒子又回到門前,這次是右手握著一柄長劍,身後跟著五六個家奴。閻樂成嚇了一跳,趕忙張開臂迎上去想要攔阻。閻昌年卻迅疾從父親腋下穿過,幾步竄進院庭,跑到嬰齊跟前,用劍尖抵住了他的前胸,喝道,嬰君,大丈夫可殺不可辱,今日我們去庭中比試,誰活著誰就能得此新婦。

事起猝然,一庭之人大驚,就連本想看看熱鬧的眾客這時也有點傻眼了。畢竟想看熱鬧是一回事,要鬧到流血又是另一回事。

嬰齊面對胸前的長劍,卻無半點驚恐。他臉色迷茫,好似剛從夢中驚醒一般,滿臉歉意,道,昌年君,你這樣是何用意?什麽得此新婦,我何曾與你爭奪什麽妻眷?

他這句話一出,賓客們又迷惑起來,轉而恍然大悟,暗道,是了,這豎子貪生畏死,白刃交胸之際,再不趕緊服軟,又能怎麽辦呢?於是又免不了生出一絲鄙視,當年他的主子沈武為亭長小吏時,也是這般的畏懦,裏中豪傑遊俠無不可以對之狎辱。這豎子能得到沈武賞識,自然也是蛇鼠一窩,臭味相投了。

那你剛才到底是什麽用意?閻昌年眼珠發紅,他雖然才十七歲,可是由於家境富足,飲食齊備,發育得身材壯大,足足八尺有余,比嬰齊高出半頭還多,在一般身高七尺左右的豫章男子中也的確顯得氣勢不凡。

昌年君誤會了,我剛才聽王明廷的雋妹鼓瑟高歌,突然想起故人,不覺失態,實在沒有和君爭寵的意思。嬰齊說,臉上還是那麽平靜。

堂上妸君卻突然哭泣出聲,轉身閃進了內房。王廖雖然懦弱,這時也不禁大怒,他一邊招手,命令手下掾吏急招吏卒,一邊大喝道,昌年君,速將劍拋下,我可以網開一面,否則立即命吏收縛,那時就後悔莫及了。

閻樂成趕忙趨近,命兩奴仆將閻昌年按倒在席上,自己也伏席謝道,明廷恕罪,犬子一時狂惑,望明廷延其犬馬之命。他雖然豪富,身邊也健仆眾多,但深知漢法的厲害,俗話說“破家的縣令”,公然得罪一縣長吏卻到底不敢。

王廖怒不可遏,他不但惱恨閻昌年敢在他的庭院公然抽刃恐嚇賓客,更加惱恨剛才嬰齊的言語。這不是羞辱自己嗎?事情皆因他而起,他竟然好似什麽都不知道,將眼前的事推得一幹二凈。

嬰慶忌也覺得侄子的言語大為不妥。剛才聽到縣令的妹妹說要嫁他,自己正為他高興,他的魂魄卻不知道丟到哪裏去了,對這些話好似一句也沒聽見。眼看縣令發怒,這麻煩實在不小。早知道這樣,還不如謝絕了這個宴請。他也趕快起身,將嬰齊按倒在席上,謝道,下走父子兩個今日醉語悖妄,死罪死罪,萬望明廷寬恕。

嬰齊卻突然清醒了過來,稽首道,明廷,臣知道漢家律令,民有敢私鬥者,皆髡鉗為城旦春,賊傷對方者棄市。臣不敢有幹律令,願和昌年君比試發矢,勝者一方有資格向令妹求婚。

原來大漢民間有一項慣例,凡是為了聲名和榮譽而起爭執的雙方,可以謁見官府,由官府為他們主持公道。方法就是在一百步外,各自發弩箭二十枚,誰命中的數量多,誰就勝訴。這樣既可以阻止百姓私鬥,維護朝廷法令的權威;又能激發百姓好武的風氣,使朝廷隨時有精幹的後備士卒,真是一舉數得。

閻昌年聽嬰齊說話不時顛三倒四,心中雖怒,卻到底有一絲歡喜,暗想,若論別的,我還有點擔心。但這豎子想和我比試射術,卻是太過不自量力。他很不屑地瞟了嬰齊一眼,對王廖道,明廷,臣也同意這個方法。

王廖沉思了一下,點了點頭。

奴仆們遵照囑咐,搬出來一個蒙著牛皮的質槷,立在院子東邊,嬰齊和閻昌年站在西邊,約定采取輪流發矢的辦法。閻昌年先射,他張弓搭矢,將弓弦引滿,黃桑木的弩臂在他的臂力牽引下嘎然有聲,旁邊的賓客看在眼中,無不頷首贊許,為嬰齊的不自量力而感嘆。閻昌年瞄準靶子,扣動懸刀,箭矢發射而出,噗哧一聲,正中靶心,賓客們轟然發出一陣掌聲。閻昌年將弓遞到奴仆手中,得意地望著嬰齊。

嬰齊漫不經心地舉起弓弩,輕松地引滿弦,閻昌年看他好整以暇的姿態,臉上微微有些驚異。嬰齊將弩臂平舉,手指一扣,箭矢嗡的一聲飛出弩槽,不但射中靶心,而且沒入箭鏃數寸。賓客們一呆,繼而也掌聲如雷。閻昌年臉色變得難看起來,想不到這豎子身材未見有多壯健,射箭的本事卻著實不弱。他氣鼓鼓地接過弓,搭箭再射。庭院中空氣頓時顯得凝重緊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