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曹乃故囚(第4/5頁)

他這番話讓我大受教益,世上有幾個人能做到這點呢?我們喜歡一個人,對他的任何過錯都會姑息;憎惡一個人,對他的任何優點都視若不見。公正對待每個人,就算我這個自詡廉正的人,也完全做不到。我自恨和耿夔相見太晚,回到漢壽縣,我向劉陶解釋了事情的來龍去脈。劉陶似乎有點不快,好像我包庇了太守。我把耿夔的話復述給他:“也許這個太守確實有問題,但關鍵是,我沒有找到證據劾奏他。”劉陶雖然勉強同意我的說法,但仍舊不滿意:“至少他的名聲不好,我必須奏請皇帝免掉他的官職。不過,看在那個耿夔的面子上,這件事我不想窮究。”

最後的結果是,南郡太守被免職,耿夔作為他的掾屬,也一並黜落,免歸田裏。他本人就是江陵人,此後我奉令巡行南郡的時候,路過江陵,一定會去和他相晤,言談盡歡。一年後,我被朝廷重新征拜為丹陽令,我問耿夔,願不願跟我一起去,雖然按照籍貫方面的規定,我無法辟除他為正式掾屬,但可以讓他當師友祭酒這種清貴的閑職。我相信有他在我身邊,不但可以少犯很多錯誤,而且內心覺得踏實。不過以前他當過太守的倉曹掾,也許不肯屈尊效力在我這個縣令手下,我自己也有點不好意思。

我試著向他提出的時候,果然遭到他的拒絕,不過他的理由是對仕途不感興趣,因為太兇險。他母親也不想讓他去,因為她深知兒子耿直,在仕進上是沒有前途的。我只好作罷,過了幾年,我因為在丹陽縣治績高等,竟然被升遷為平原相,才當不到半年,竟然又升遷為地位重要的南郡太守,回到了江陵,似乎我跟江陵有不解之緣。這時耿夔的母親已經去世,他的妻子也不知什麽緣故,突然得暴疾死了,只剩下他一個人和兩個家仆。我請求他當我的主簿,這個秩級雖然仍是百石,地位卻比他當初擔任的倉曹掾重要得多。他這幾年在家鄉可能過得也不如意,因為丟了官,族中人丁又不興旺,鄰裏都欺負他家。有一日天雨墻壞,他準備鳩工來修,卻被鄰居一家阻止,說壞墻垣故地是他們家的。他氣得茶飯不思,也無可奈何。這次他族叔迫切要求他答應我的辟除,說可以給一族人提供保護,加之兩個家仆也極力慫恿,他也就照辦了。果然,到任之日,他乘著軒車回家,發現自家院子裏已經跪了悍鄰家的十幾條精壯男子,太陽懸在他們頭上,熱辣辣的,他們的汗水像潑了洗澡水一樣淋漓而下,身體卻絲毫不敢動,見了他,一齊伏地口稱“掾君”,請求赦罪。他要他們起來,他們卻聲稱,除非他接受他們的謝罪,否則寧願曬死。他不由得仰天長嘆,人生於天地之間,想捐棄世俗,是不可能的。世間這些人實在是多麽的勢利啊!

雖然耿夔是我掾屬,關系卻在師友之間。後來我官運亨通,一直升任司隸校尉,最後貶到交州,耿夔都再也沒離開我。我屢次覺得對不起他,曾經想通過察廉的方式,舉薦他去外縣當個縣令,他卻揮揮指甲殘缺的手掌拒絕了,對於做官,他好像沒有太大的欲望,當個百石的卒史,有吃有喝,他就很滿足。我也暗暗內疚,上次對他用刑太過,使他肌體多少有點損害,尤其是手指,新長出的指甲歪歪扭扭,非常難看,按照殘毀之人不能做大官的律令,只怕我舉薦也會被駁回,於是也就罷了。大概是因為安慰自己罷,有時我問他:“你可能不知道,我當初為何會那樣拷掠你,除了劉使君的囑托,要我一定要拷掠出結果之外,還因為我最生平痛恨貪墨的官吏。”

“可是那樣的官吏,是殺不絕的,雖然我並不是。”他回答。

這也是我一直思考的問題。“為什麽殺不完呢?”我問他。

他倒挺老實:“我也不明白,不過我想,主要還在於誰來治理百姓,和百姓自己的意願無關罷。我曾經奉府君的命令,去屬縣巡視,有時也訪詢百姓,問當地官吏孰廉孰貪,孰賢孰不肖,百姓都能說得頭頭是道。可是,誰又會像府君這樣,時時派掾屬去體察民瘼呢?官吏只要諂媚好上司,上司就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百姓哭訴哀告又於他何損?所以說,貪官其實是殺不完的。”

“那君的意思是,只要百姓對官吏有選擇的能力,貪汙就能杜絕?”我道。

“當然。”他點頭道,“可惜百姓或者愚昧,或者兇悍,或者懦弱,或者奸詐,聰慧而剛白的人百中無一,他們自己管不好自己,只能讓官吏代勞,所以他們飽受貪官蹂躪,也只能怪他們自己了。”

我不同意他的看法:“‘若此無罪,淪胥以鋪。’ 愚昧而剛暴的百姓,活該受懲;謹願而忠厚的百姓,卻不該遭受同樣的命運。貪官或許殺不完,但是,殺一個總少一個,除非你有更好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