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太祖、太宗(上)(第4/11頁)

諸王臣反復諫之,必欲興兵;太祖曰:"吾以怒而興師,汝等猶當諫之,況吾所聘老女為他人娶,豈有不恨之理?予尚棄其忿恨,置身局外以罷兵;汝等反苦為仇校,令吾怨怒,何也?聘女者不恨,汝等深恨何為?豈因忿遂從汝等之言乎?汝等且止。"言畢,令調到人馬皆回。

諸王臣奏曰:"此女迄今三十三歲,已受聘二十年矣。被大明遣兵為夜黑防禦,夜黑遂倚其勢,轉嫁與蒙古,今可侵大明。"

太祖不允……

按:如上實錄,太祖所謂"大明助夜黑,令其女不與我而與蒙古"一語,當系後來修實錄時所加。太祖當時必不致作此語,當時禦史翟鳳翀巡按遼東時,主張根本不管他們的"家務",疏稱:"以天朝作外夷撮合,名汙而體褻。"可以反證明朝絕無令葉赫以"老女"予蒙古之事。天聰修實錄所以加此語,無非以此與"告天七大恨"相呼應,以見其"造反有理"而已。

太祖之不欲興問罪之師,乃是老謀深算,因為葉赫之結蒙古,一方面恃以為援,另一方面亦是故意激怒太祖,希望滿洲興兵,則不但葉赫與蒙古組聯軍,足以相敵,而且明朝亦一定會從清河、撫順發兵,東向夾擊,危亡立見。

同樣的,太祖不欲伐明,亦是怕葉赫與蒙古拊其背;決定"固疆宇、修邊關、務農事、裕積儲",自是持重的做法。

可注意的是,此後事態的發展,第一,三個月以後的閏八月,長子褚英因罪為太祖所殺,所得何罪,迄今不明,只有就官書中現存的記載去猜測。《東華錄》順治五年三月"幽系肅親王豪格"一條下記:

諸王貝勒貝子大臣會議,豪格應擬死;得旨:"如此處分,誠為不忍,不準行。"諸王大臣復屢奏言:"太祖長子亦曾似此悖亂,置於國法。"乃從眾議,免肅親王死,幽系之,奪其所屬人員。

是則褚英的罪名與豪格相似。按:豪格為太宗長子,順治異母兄。入關後平四川,斬張獻忠於陣,但與其叔攝政王多爾袞不和,削爵系獄,其妻且為多爾袞所奪。《清史列傳·宗室王公卷二》記:

(順治)五年二月凱旋,上禦太和殿宴勞。三月,睿親王(多爾袞)以豪格徇隱隨征護軍參領希爾根冒功事,又欲擢用罪人揚善之弟吉賽,議罪削爵,系之,卒於獄。八年正月,上親政,念其枉,復封和碩肅親王,立碑表之。

十三年九月追謚武,再立碑以紀其功。

據此,則豪格之獲罪,別有緣故,後當詳考,大致亦為不得皇位之故。當時以豪格之罪名比擬褚英,則褚英當亦有反太祖之事實,而與太祖不願興兵征葉赫及反明有關。

明朝人的記載,如《從信錄》等,記褚英之為父所誅,是由於反對太祖叛明之故,此可能與事實適得其反。因為就現有的資料來看,太祖是采取穩健的步驟;而"諸王大臣"主張興兵,此"諸王大臣"當然包括褚英在內。此後不久,太祖正式稱帝,亦是由於"諸王大臣"紛紛勸進,過拂部下之意,勢必影響士氣,不得不然。

太祖建國在萬歷四十四年正月,年五十八歲,稱號為"天命皇帝",後世誤以為建元"天命"。其實,太祖此時不但無代明而有天下的雄心壯志,甚至根本不想維持傳統的帝制,諄諄以共治為囑。據滿洲老档《武皇帝實錄》載天命七年(明天啟二年)三月初三日事:

皇子八人進見問曰:"我等何人可嗣父皇,以登天賜之大位,俾永天祿?"帝曰:"繼我而為君者,毋令強勢之人為之。此等人一為國君,恐倚強恃勢,獲罪於天也。且一人之識見,能及眾人之智慮耶?爾八人可為八固山之王,如是同心幹國可無失矣。"

這是太祖制定的國體,孟心史稱之為"聯旗制度"。但此制度要維持不墜,實在很難。八固山除了四小貝勒以外,四大貝勒都想繼承帝業,最後由皇太極繼位,出於代善父子的擁立;否則相互砍殺,絕不能成一統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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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亡清興,實有天意,有清太祖、太宗及代善,並有明熹宗、思宗。明朝並非無人,袁崇煥、孫承宗、熊廷弼無不可以制滿洲,但其遭遇,真是令志士喪氣。當然,誤國的疆臣邊帥亦不是沒有。先談袁崇煥,張岱《石匱書後集》卷十一本傳:

袁崇煥廣西藤縣籍,東莞人,萬歷己未進士,為邵武縣令。天啟壬戌,升兵部職方司主事。時廣寧失陷,王化貞與熊廷弼逃歸,畫山海關為守。

按:廣寧失守在天啟二年。熊廷弼為經略,王化貞為巡撫,兩人不和,而內閣及兵部皆袒護王化貞,因此熊廷弼雖有大舉的計劃,卻無由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