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太祖、太宗(上)(第3/11頁)

九國聯軍之役的盟主為高皇後的胞兄納林布祿,所以此役為大舅子反妹夫。蔔寨亦領兵與戰,奮勇當先,不料坐騎觸木而踣,為太祖部下所斬。戰事結束,葉赫要求歸還蔔寨遺體,太祖剖其半與之,遂成不解之仇。

萬歷二十五年,葉赫媾和,以十五歲的葉赫老女許婚太祖,而以納林布祿胞弟金台吉之女許婚代善,皆正式下過聘禮。不久,葉赫悔婚,金台吉之女嫁於蒙古,留葉赫老女不遣。

原來納林布祿要拿葉赫老女作為"獎品",誰能打敗滿洲,即以葉赫老女相許。於是萬歷二十七年葉赫誘哈達貝勒猛骨孛羅,有雲:"爾若執滿洲來援二將,贖所質三子,盡殲其兵兩千人,我妻汝以所求之女。"太祖得知其情,一舉滅了哈達。

萬歷三十五年,輝發貝勒拜音達裏原來聘了太祖之女為妻,卻久不迎娶,原來他亦看上了"老丈人"的"未婚妻"葉赫老女,因而為太祖所滅。

萬歷四十年,葉赫老女已經三十歲,但對布占泰而言,仍有極大的魅力,布占泰竟因此以"骲箭"射太祖侄女,亦即其妻娥恩姐。太祖興師問罪,布占泰謝過:"或者人以讒言,令吾父子不睦。若果射汝女,欲娶汝婚,上有天在。"太祖要求他以"汝子並大臣之子為質,方見其真"。延及一年,布占泰竟將他的兒女及十七臣之子送葉赫為質,太祖因而親征烏喇,布占泰僅以身免,投往葉赫。結果國亡而香夢未圓,布占泰並沒有娶到葉赫老女。

太祖與舒爾哈齊同母兄弟,由生嫌隙不和,而至於幽禁致死,並先殺舒爾哈齊兩子,其起因有二:一為對烏喇及布占泰的態度不同。布占泰為舒爾哈齊兩女之婿,顧念親情,並不視之為敵,萬歷三十五年曾有作戰時公然袒護的事實,太祖因而奪弟兵權。舒爾哈齊的反應,據《清史稿》本傳雲:

居恒郁郁,語其第一子阿爾通阿、第三子劄薩克圖曰:"吾豈以衣食受羈於人哉?"移居黑扯木。上怒,誅其二子,舒爾哈齊乃復還。歲辛亥八月薨。順治十年追封謚。子九,有爵者五。

第二個原因是我的判斷。太祖諸弟中,唯舒爾哈齊得與其並稱,《明實錄》於太祖兄弟的朝貢,並稱為都督;《朝鮮實錄》亦並稱之為"老哈赤"、"小哈赤"。於此可知兩人地位相埒;而舒爾哈齊與明朝邊將另有一重特殊關系:其女為李成梁之子、遼東總兵李如柏之妾,生一子。當時有"奴酋女婿作鎮守,未知遼東落誰手"之謠,即指李如柏。舒爾哈齊既有兵權,復有奧援,則在對烏喇的政策上發生重大歧異,自然為太祖所忌,遂致演出骨肉相殘的慘劇。

太祖既滅烏喇,扈倫四部只剩下一個葉赫,於是以索布占泰為名,攻破葉赫兀蘇等城十九處。葉赫兩貝勒金台吉、布揚古叔侄告急於明,明遣遊擊馬時楠、周大岐帶槍炮手一千,保護葉赫東西兩城。其時滿洲兵還不敢與明對抗,主要的原因是明軍有"紅衣大將軍"——大炮。因此,太祖修書向明朝解釋興兵葉赫:由於葉赫"悔婚"、"匿婿",不得不然。

當時明朝的威信未墜,猶足以使四夷有所顧忌,所以太祖還不能不貌為恭順,而另出以狡計,愚弄邊吏。因此,明朝雖支持葉赫,卻並無發兵助葉赫攻滿洲的打算;而太祖亦不敢大舉侵葉赫,避免對明朝過分刺激。

這樣大致僵持的形勢,到了萬歷四十三年夏天,發生了變化。葉赫急於復仇,以"老女"許婚蒙古喀爾喀部的莽古爾代,五月下聘,七月成婚。太祖部將都以為此可忍孰不可忍,主張進兵葉赫,而太祖不以為然,《武皇帝實錄》載萬歷四十三年六月事雲:

初,夜黑(按:即葉赫)布羊姑以妹許太祖(按:布羊姑即布楊古,蔔寨之子、"老女"之兄),受其聘禮,又欲與蒙古胯兒胯(按:即喀爾喀)部翀孤兒太(按:即莽古爾代)台吉(按:"台吉"由漢語"太子"轉變而來,各部落酋長之子皆稱"台吉",意同王子),諸王臣曰:"聞夜黑將汗聘之女欲與蒙古,所可恨者莫過於是。當此未與之先,可速起兵。若已與之,乘未嫁時,攻其城而奪之。況此女汗所聘者,非諸王可比,既聞之,安得坐視他適?"皆力諫興兵不已。

太祖曰:"或有大事,可加兵於彼;以違婚之事興兵,則不可。蓋天生此女,非無意也,因而壞哈達、輝發、烏喇,使各國不睦,幹戈擾攘至此。大明助夜黑,令其女不與我而與蒙古,是壞夜黑,釀大變,欲以此事激我憤怒,故如是也。今盡力征之,雖得其女,諒不久而亡,反成災患。無論與何人,亦不能久。啟釁壞國已極,死期將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