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世祖(三)(第2/22頁)

有鞍馬數十匹,刻金鞍轡鐙;鞍首龍銜一珠,如拇指大;鞍尾珠之,如食指大,背各負數枕,備焚化,枕頂亦刻金為龍銜珠,如鞍首,共百余。

駝數十匹,繁纓垂貂,極華麗,背負綾綺錦繡,及帳房什器,亦備焚……近靈輿,各執赤金器、金瓶、金垂壺、金盤、金碗、金盥盆、金交床椅杌等物,皆大行所曾禦者,亦備焚。

這就是"大丟紙"。不過為小宛發喪,"大丟紙"大到燒兩座宮殿,此真古今奇聞。董小宛以秦淮校書而身後如此,泉下有知,亦足以自豪了。

其次是百官服喪,吳詩於此頗致譏刺,在"紅顏尚焦土,百萬無容惜"句下接寫:"小臣助長號,賜衣或一襲。"所賜之衣,無非青布孝袍,與上文對看,蓋見喪禮奢靡過甚。此下又有"只愁許史輩,急淚難時得。從官進哀誄,黃紙抄名入。流涕盧郎才,咨嗟謝生筆"等語。本來除太後外,後妃之喪,外臣不進哀誄,此為例外。又張宸記"端敬皇後喪":"舉殯,命八旗官二、三品者,輪次舁靈,與舁者皆言其重。票本用藍墨,自八月至十二月盡,乃易朱。先是內大臣命婦哭臨不哀者議處,皇太後力解乃已。"所描寫的情況,猶過於《湯傳》。按:票本用藍墨自八月至十二月盡,則為百日。清制:大喪百日而服除。小宛之喪,竟與孝端大喪禮節相同。

至於殉葬之說,不見官文書記載,但玉林弟子行峰作《侍香紀略》雲:"端敬皇後崩,茆溪森於宮中奉旨開堂,且勸朝廷免殉葬多人之死。"則確有殉葬之事。《湯傳》所記"共三十名",或者如行峰之師兄茆溪森不加勸諫,則所死者猶不止此數。

其次是世祖手自削發,這一點非常重要,證明出家之說,自有由來。同時從吳梅村的詩句,以及官文書中,可以推斷出許多未為人知的事實。我可以這樣說,世祖本人已經削發;十八年正月初二日,又幸憫忠寺,為太監吳良輔祝發,心史先生謂此為"代帝出家",實則不然,吳良輔是日後世祖出家五台山時,預定留在那裏陪伴他的侍者。

這就是說,世祖以後是否真能出家,固大成疑問,但此時卻已下了決心。另外一個有力的旁證是:世祖曾擬傳位於從兄弟。《湯若望傳》:

一位繼位的皇子尚未詔封,皇太後力促皇帝做這一件事。皇帝想到了一位從兄弟,但是皇太後和親王們的見解,也都是願意由皇子中選擇一位繼位者。

這是正月初六,世祖自知不起以後的事。若非如此,孝莊亦不會力促世祖立儲。事實上,在正月初三,世祖便有此意;說得明白些,世祖是因為決心出家,在為吳良輔祝發的第二天,便曾對繼位問題做了安排。《王文靖公自撰年譜》雲:

辛醜(順治十八年)三十四歲。元旦因不行慶賀禮,黎明入內,恭請聖安,召入養心殿,賜坐、賜茶而退。翌日入內請安,晚始出。

初三日,召入養心殿,上坐禦榻,命至榻前講論移時。是日,奉天語面諭者關系重大,並前此屢有面奏,及奉諭詢問密折,俱不敢載。唯自念身系漢官,一介庸愚,荷蒙高厚,任以腹心,雖舉家生生世世竭盡犬馬,何以仰答萬一?豈敢顧惜身家,不力持正論,以抒誠悃也。吾子吾孫,其世世銘心鏤骨,以圖報效也。

王文靖即王熙,世祖遺詔,出其手筆。韓菼作《王文靖公行狀》,謂:"面奉憑幾之言,終身不以語人,雖子弟莫得而傳。"然則試問:何事"關系重大"?何事終身不敢以語人?自然是皇位繼承問題。《東華錄》雖載:"正月壬子上不豫。"壬子為正月初二,是日既為吳良輔祝發,而王熙初二、初三晉見,並不言世祖有病狀,則即使有病,亦並不重,何得遽爾議及身後?由此可知,世祖既決心行遁,則對皇位不能不有交代。召見王熙所談的必是兩件事:出家與傳位。

國賴長君,古有明訓;況當甫得天下、四海未靖之際,沖人何能擔當大任?所以世祖欲傳位從兄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事。世祖的這位從兄弟,我推測是太祖第七子饒余郡王阿巴泰的第四子和碩安親王嶽樂。

《清史列傳》卷二,記嶽樂雲:

嶽樂,饒余敏郡王阿巴泰第四子,初封鎮國公。順治三年正月,隨肅親王豪格征四川,誅流賊張獻忠。五年八月隨英親王阿濟格剿平天津土賊;十一月復隨英親王駐防大同。六年九月晉封多羅貝勒;八年二月襲封多羅郡王,改號曰"安"。九年二月掌工部事;十月預議政。十年七月以喀爾喀部土謝圖汗、車臣汗等違旨,不還所掠巴林戶口,又來索歸順同部蒙古,命為宣威大將軍,駐歸化城,相機進剿。尋因喀爾喀悔罪入貢,撤還。十二年八月掌宗人府事。十四年十一月諭獎:性行端良,蒞事敬慎;晉封和碩安親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