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火打劫的回紇人(第3/3頁)

藥子昂寸步不讓:“雍王,天子長子,今為元帥。安有中國儲君向外國可汗拜舞乎!且兩宮(玄宗、肅宗)在殯,不應舞蹈。”(《資治通鑒》二二二)

雙方就這樣你來我往,唇槍舌劍,卻始終僵持不下。最後車鼻惱羞成怒,下令將雍王帶來的屬官藥子昂、魏琚、韋少華、李進四人全部拉出帳外,每人鞭打一百下;同時以雍王李適年輕不懂事為由,把他逐出大營,遣回了陜州。

藥子昂等四人全都被打得皮開肉綻、奄奄一息。只過了一夜,魏琚和韋少華就因傷重不治,雙雙斃命。

毫無疑問,這樣的結果無論對於雍王李適來講,還是對於整個李唐王朝而言,都是一個令人難以容忍的奇恥大辱。

然而,雍王只能忍了,李唐朝廷也只能忍了。

因為他們有求於人。

因為唐朝現在根本惹不起回紇。

這件事表面上看是一個簡單的禮儀問題,事實上涉及到了一個朝廷、一個國家的尊嚴。因為雍王李適並不是一個普通的親王,而是潛在的帝國儲君,是未來的大唐天子。這樣的身份,又豈能向一個區區的回紇可汗卑躬屈膝,行拜舞之禮?

其實,如果此次來的人不是雍王,而是另一個普通的李唐親王,登裏可汗說不定就沒興趣強調什麽禮儀了,反正拜不拜都說明不了任何問題。恰恰是因為來的人是代宗的長子雍王,登裏可汗才故意小題大做、借題發揮,其目的就是想借此證明回紇對唐朝所擁有的強勢地位,讓李唐王朝在回紇面前永遠擡不起頭來,永遠屈居弱者之位。

雖然在此次風波中,李唐的好幾個朝廷官員被無端鞭笞並屈辱而死,但無論如何,雍王李適和李唐朝廷至少保住了自己的底線——事關朝廷尊嚴和國家尊嚴的底線。盡管自安史之亂爆發以來,這樣的底線屢屢遭到內憂外患的挑戰,甚至可以說不止一次被突破了。可是,絕不能因為它曾經被突破、或者還將被突破,就從此破罐子破摔,放棄了精神上的堅守!

這道理就跟一個人即使被敵人殺死、也絕不向敵人下跪是一樣的。孔子的學生子路曾經用他的行動給後世留下了一句名言:君子死而冠不免。意思是君子就算死,也不能丟掉冠帽、喪失尊嚴。

雍王李適在禮儀問題上的堅持,實際上與此同理。

也就是說,一個人(或一個國家)可以因實力不及而輸給對手,但並不等於他(它)就應該在精神上向對手屈服。這兩件事絕不能劃上等號,更不能混為一談。

難道在實力上“完全屈居劣勢”的雍王,就不應該在事關個人尊嚴、國家尊嚴的事情上“仍擺出架勢”嗎?難道優勢占盡的回紇人應該向處處忍讓的唐朝“爭取尊嚴”,而“完全屈居劣勢”的唐朝反而不該向咄咄逼人的回紇人爭取尊嚴嗎?

好像藥子昂等四人的鞭子是應該挨的,好像魏琚和韋少華也是應該死的——誰叫你惹怒了代表正義的登裏可汗呢?

事實上,登裏可汗是什麽貨色?

他是一個以援助為名,行劫掠之實的強盜!這個強盜不僅要在物質上占盡便宜,還企圖在精神上占盡優勢!如果說這個強盜對李唐王朝肆意淩辱、百般勒索的做法也可以稱為正義的話,那世界上還有什麽事情是非正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