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法之爭的背後

大歷十四年(公元779年)五月二十三日,太子李適即皇帝位,是為德宗。

新天子登基,該做的第一件事並不是治理朝政,而是服喪。

在古代,服喪可是一件天大的事。按照儒家傳下來的禮法,無論哪個人遭逢父母之喪,都要守孝三年,三年內不做官、不婚娶、不赴宴、不應考,學名叫“丁憂”。也就是說,不管你當再大的官,碰到爹娘死了,你也得老老實實回家去丁憂三年,除了吃飯睡覺看書寫字之外,幾乎啥事也不能幹。

可是,這事要是擱在皇帝頭上,就有點不太靠譜了。

道理很簡單:宰相要是回家三年,別人還可以替他處理政務;皇帝要是三年不上朝,誰來替他君臨天下?

為了解決這個不靠譜的問題,大概從漢文帝開始,就有了一個從權變通的辦法,把皇帝的服喪時間從三年縮短為象征性的三十六天(代替三十六個月)。唐朝自高宗以後,都遵照這個辦法執行,到了玄、肅二朝,更進一步縮短為二十七天。代宗臨終之前,也在遺詔中表示,新君服喪二十七天,帝國各級官員則只需哀悼三天,“天下吏人,三日釋服”。總之,大家意思意思就行了,三天後該幹嗎幹嗎去,別耽誤了工作和學習,當然也別耽誤了娛樂。

代宗這個遺詔顯然是通情達理的,滿朝文武極力擁護,都表示要堅決執行。

可是,偏偏有人對此提出了異議。他認為,所有官員都必須跟新君一樣,服滿二十七天,一天也不能少!

這個人就是宰相常袞。

常袞是代宗晚年頗為倚重的大臣,和當時的名臣楊綰同時入相,可楊綰沒多久就病逝了,於是常袞就成了獨秉朝政的首席宰相。

在常袞之前,當政的人是弄權宰相元載。眾所周知,元載這家夥是出了名的腐敗,不僅貪贓枉法、賣官鬻爵,而且總是變著法兒損公肥私。比如當時宰相上班,中午都是留在政事堂吃工作餐的,元載嫌飯菜不好,就公然向代宗提出,每天的工作餐都要由禦膳房提供,吃的東西必須跟皇帝一樣,而且每頓都要準備十個人的量。除此之外,還要求朝廷給宰相及公卿大臣們發放特別津貼——每年綢緞三千六百匹。代宗雖然心裏不滿,但還是硬著頭皮答應了。

隨後,這兩項待遇就形成了慣例。

常袞上台後,為了樹立清正廉潔的形象,就主動向代宗提出:“朝廷發給宰相和大臣們的餐費已經足夠了,應該讓禦膳房停止供應膳食。”代宗很高興,馬上就批準了。不久,常袞又建議廢除特別津貼,結果一下子就犯了眾怒。

要知道,朝中的大臣們雖然厭惡元載,但沒有人會厭惡特別津貼。說白了,當初大夥沒跟著元載吃肉,至少還能跟著混口湯喝,可如今你常袞一來,就讓大夥勒緊腰帶喝西北風,你憑什麽呀?

此議遭到眾人的強烈反對,常袞只好閉嘴,此事遂不了了之。

事後,公卿百官都在背後大罵常袞,說:“朝廷厚祿,所以養賢;不能,當辭位,不當辭祿。”(《資治通鑒》卷二二五)

朝廷高薪是為了養廉,你如果自認無能,對不起這份高薪,那就幹脆辭職走人,何必自命清高地辭薪呢?

就這樣,常袞一上台就把同僚們都給得罪了,史書對他的評價是:“性剛急,為政苛細,不合眾心。”簡言之就是不會做人。

可是,常袞真的不會做人嗎?一個混了大半輩子官場、最後混到首席宰相的人,會連最起碼的團結群眾都不會嗎?

其實,常袞之所以觸犯眾怒,不是因為他不會做人,而是因為他太急於在皇帝面前表現自己了,從而不自覺地損害了百官的利益。

換言之,常袞的毛病就是自命清高,卻又流於虛偽和矯情。

代宗駕崩後,常袞的虛偽和矯情更是表現得淋漓盡致。

按照禮制,滿朝文武每天早晚都要到代宗靈前致哀。常袞或許是感懷於代宗的知遇之恩,或許是急於給新君李適留下一個良好的印象,總之每天都在靈堂上哭得稀裏嘩啦,一副肝腸寸斷、悲痛欲絕的樣子,讓大夥忍不住渾身起雞皮疙瘩。

這一天,常袞照例在靈堂上哭得死去活來,甚至做暈厥倒地之狀,隨從慌忙跑上去攙扶。堂上的百官一看,不免都有些反胃。時任中書舍人的崔祐甫終於忍不住了,指著常袞對眾人說:“臣哭君前,卻要人攙扶,天下可有此等禮儀?”

堂堂首席宰相竟然被一個小小的中書舍人當眾揶揄,常袞的惱怒是可想而知的。但他還是顧及了自己的宰相之尊,強忍著沒有發作。

同日,新君李適召集群臣開會,討論各級官員服喪期限的問題,常袞抓住這個表現機會,一再強調:“先帝遺詔雖說‘天下吏人,三日釋服’,但意思是指低級官吏,不是指朝廷百官。古時候每遇國喪,公卿大夫都要跟天子遵循相同的禮制,如今皇上須服喪二十七日,朝中群臣也當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