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1] 美國人在日常生活中對結社的運用[2]

很多政治結社的初衷是為了抵制專制和反對王權的侵犯。在這一章裏,我不想討論這一點。關於政治結社的問題,我前面已經講過了。顯然,如果每個公民的個人力量日益減弱並且無法獨自保住自己的自由,同時也無法聯合同胞去保護自由的時候,暴政必將隨著平等的擴大而不斷加強。[3]在這一章中,我想談一談那些在市民們自發建立的沒有任何政治目的的結社。

美國有著形形色色的結社,政治性結社只是其中一種罷了。

在美國,無論人們年齡有多大,不論社會地位如何,不論有什麽興趣,他們無時無刻不在組織社團。在美國,不僅有那些任何人都可以組織的工商團體,而且還有其他成千上萬種團體。既有宗教性的團體,又有道德性的團體;有的團體十分嚴肅,有些則顯得非常無聊;既有非常一般的團體,又有非常特殊的團體;既有規模龐大的團體,也有規模很小的團體。[4]無論是為了舉行慶典,創辦神學院,開設旅館,建立教堂,銷售圖書,向邊遠地區派遣教士,美國人都要建立一個團體。通過這種辦法,他們也建立醫院、監獄和學校。如果人們想傳播某一真理或者以某種範例感化大眾,他們也會組織一個團體。在法國,凡是創辦新的事業,都是由政府來發起;在英國,則是由當地的權貴帶頭;而美國人則必定會經由社團來實現。

我在美國遇到過一些社團[5],它們能夠把大多數居民都聚集動員起來,讓大家為了一個共同的目標而一起努力。雖然我對這些社團一無所知,但看到這種現象時,我常常會為此而贊嘆。

後來,我到英國去遊歷。我發現,雖然美國人的一些法律和很多習慣都起源於英國,但在使用結社權方面,英國人遠遠沒有美國人那樣徹底和熟練。

對於美國人來說,僅僅幹一點兒小事也需要成立一個社團。但是,英國人卻不贊同這種做法,他們往往喜歡孤軍奮戰。很顯然,在英國人眼中,結社只是行動的一種輔助手段,而對於美國人來說,結社卻是采取行動的唯一手段。

我們可以看到,美國人都非常擅長為了一個共同的目標而一起努力,並且盡可能讓這種新方法適用於更多的人,從這一點來看,可以說美國是世界上最民主的國家了。[6]然而,這是偶然因素造成的結果呢,還是結社與平等的必然聯系起到某種作用?

在貴族制社會,民眾大多沒多少作為,而有些個人卻不同,他們人數雖然不多,但是卻擁有巨大的能力和財富,能獨自做出一番大事業來。

在貴族制國家中,民眾大多沒有什麽作為。

但是,有些個人卻不同,雖然人數不多,但是他們的力量卻很強大,並且他們擁有大量的財富,獨自一個人就可以成就一番事業。對於貴族制國家的人來說,他們不必為了某一行動而彼此聯合起來,因為他們之間原本就聯系密切。

但是在民主國家裏,情況卻完全相反。所有公民都既相互獨立又顯得軟弱。如果想要幹一番事業,僅憑自己的力量是不夠的,不過即使想要得到別人的幫助,也不能強迫他人。因此,人們如果不自發地互相幫助就將全部陷入無能為力的境地。[7]

在民主國家中,如果人們沒有權力和興趣去建立政治結社,那麽,盡管他們可以長久地保持自己的財富和知識,他們也會面臨失去獨立的巨大的危險。並且,如果他們根本沒有結社的習慣,那麽這種危險還會對文明的存亡產生影響。[8]如果一個民族的成員依靠自己的力量去做一番事業的能力,並且又沒養成與他人合力的習慣,那可以肯定,這個民族不久之後將會回到野蠻狀態。

民主國家的社會情況使得人民必須結社。然而,不幸的是,這種社會情況同時又使得民主國家的人民在結社上變得困難重重。

在貴族制國家中,如果幾人打算結社,他們可以輕松地達成心願。因為他們每個人都擁有很大的社會力量,所以他們的團體只需要少數幾個成員就足夠了。而在成員的人數不多的情況下,也便於所有成員彼此認識,互相了解,建立固定的規章制度。

但是,在民主國家中,要實現這一點卻非常困難。其中的原因是,民主國家的公民由於身份平等並且沒有多大的影響力,所以想要社團變得足夠強大,就必須使成員人數變得足夠多。

我知道,很多當代人根本沒有注意到這種現象。在他們看來,公民的力量越是微弱,政府就應該變得更加能幹和積極,這樣才能做到個人不能做到的事情。他們相信並且聲稱任何困難都有解決辦法。但我認為,他們這種觀點是錯誤的。

在美國,也許政府可以代替某些巨大的社團,而且,已有幾個州這樣做了。但是,政府是無法替代那些規模較小但是數量眾多的社團的。我們需要知道,在美國,社團幫助人們日常生活中辦成了很多小事,對而於這一點,無論哪個政府都無法做到。[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