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土地國有化浪潮(第3/7頁)

但問題是,這是我們的社會理想,卻並不是農民個體的理想。上述大量數據顯示的不僅是現實,而且是一種邏輯上的關系:勤勞勇敢的中國農民是現實的,當經濟條件窘迫、生產能力不足時,他們需要幫助,需要禮尚往來;但是當他們一旦擁有足夠的能量時,他們也會去剝削、去控制其他人,利用資源與能力的優勢去占有別人的勞動成果573。歸根結底,無論窮富,人們都在追求利潤的最大化,並通過最大化的利潤追求去加快自己對“幸福生活”的追求。

地主不是“惡”的代名詞,農民希望成為地主,這是一種樸素的自然的願望。1954年03月1日的《人民日報》社論有這樣一段表述:“幾年來,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農民的資本主義自發勢力也隨之增長,少數農民積存了一些糧食或其他副業收入後,就逐漸開始了囤糧、雇工、放高利貸和兼營商業等等資本主義活動。廣西省容縣專區一個縣城內,有九十一個坐商是由農民改業的。江蘇省一個民兵隊長訂了個一百字的‘五年計劃’,打算三年做富農,五年當地主。另一個村幹部的‘五年計劃’是:先囤糧放債,再蓋房買田,由貧農變成富農。”

農民的自發的願望和我們革命的目標產生了矛盾,如何解決這一矛盾?如何扼制這一不良趨勢的發展?

首先發現問題的山西省委開始了積極的行動。

1951年4月17日,中共山西省委書記賴若愚向上級遞交了一份報告,《把老區的互助組織提高一步》,報告中所要講述的主要問題是這樣的:

由於農村經濟的恢復和發展,戰爭時期的勞、畜力困難,已不再是嚴重的問題,一部分農民已達到富裕中農的程度,加以戰爭轉向和平,就使某些互助組織中發生了渙散的情形。我們去年曾強調地提出了“組織起來與提高技術相結合”,解決了一些問題,但這一渙散趨勢,並未完全扭轉。從實踐證明:隨著農村經濟的恢復與發展,農民自發力量是發展了的,它不是向著我們所要求的現代化和集體化的方向發展,而是向著富農的方向發展。這就是互助組發生渙散現象的最根本的原因。當然這也不是說,目前已發展了多少富農,而是說富農方向已經是農民自發的一個趨勢,這一問題,我們是很注意的。如搞不好,會有二個結果:一個是使互助組渙散解體;一個是使互助組變成為富農的“莊園”。……老區互助組的發展,已經達到了一個轉折點,使得互助組必須提高,否則就要後退,必須在互助組織內部,扶植與增強新的因素,以逐步戰勝農民自發的趨勢,積極地穩健地提高農業生產互助組織,引導它走向更高級一些的形式,以徹底扭轉渙散的趨勢,這是十分重要的。

那麽如何引導呢?山西省委提出了兩條意見:第一,征集公積金,增加公共積累;第二,加大按勞分配比重。當然這是關於國家大政方針的問題,山西省委不能決定,只能“上述意見,妥否?望示。”

山西省委的報告遞到華北局,5月4日,以薄一波為書記、劉瀾濤為副書記的華北局給了批復,全文如下:

山西省委並報中央:

《把老區互助組織提高一步》的意見已閱,你們抓緊對互助組領導,注意研究新發生的問題是對的。但你們提出:

一、用積累公積金和按勞分配辦法來逐漸動搖削弱私有基礎直至否定私有基礎是和黨的新民主主義時期的政策及共同綱領的精神不相符合的,因而是錯誤的。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革命任務只動搖封建私有,帝國主義在華特權和官僚資本主義私有;一般地動搖私有財產是社會主義革命時期的任務。目前你省有相當數量地區的互助組需要提高和鞏固,但提高與鞏固互助組的主要問題,是如何充實互助組的生產內容,以滿足農民進一步發展生產的要求,而不是逐漸動搖私有的問題。這一點必須從原則上徹底搞清楚。

二、農業生產合作社,全省只能試辦幾個作為研究,展覽和教育農民之用。即便試辦,也要出於群眾自願,不能強行試辦,更不宜推廣。我們同意長治地委試辦七個,但這七個是否出於群眾自願,請你們加以檢查。

三、另據武光湯同志估計,山西全省參加互助的農戶達百分之五十五(不包括臨時小型互助),是否過高;即便如此,亦還有近一半農戶未組織起來,因此,以山西全省來說,仍應把進一步組織起來的任務,提到議事日程上來加以注意。詳由出席此間互助組會議諸同志面達,你們研究討論後的意見望告。

華北局

五月四日

劉少奇看了山西省委的報告,聽了薄一波的匯報,1951年7月3日,對山西省委的報告作出批示,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