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的兩次均產運動 人民的歷史之一章(第2/2頁)

鐘相的作風比李順又進一步,不但要均貧富,而且要等貴賤,就現在的意義說,不只是徹底消滅地主貴族集團的經濟特權,而是更進一步,消除更根本的這一集團人搜括剝削的政治特權。使人人有平等的經濟的享受,有過問政治、運用政權的權利。這一運動所消滅的對象,是貪汙不法的官吏、武斷鄉曲的儒生、不勞而食的僧道和勞苦民眾的寄生蟲巫醫蔔祝,四種靠原始迷信生活的廢物。所破壞的對象是特權階級所憑借的官府,和保護官府安全的城市,僧道所在的為民脂民膏所經營的寺觀,以及豪右之家,農民所最痛恨的吸血鬼的巢穴。

這一運動經過幾次的挫折,最後,於1135年為名將嶽飛所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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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心傳:《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六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