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社會風氣(第2/2頁)

第一是過去造成社會風氣的主流,所謂中層集團的漸趨消滅。這集團包括曾受教育的知識分子和小有產者。在歷史上這個集團的政治意識是最保守的,下層民眾的叛亂,多由這個集團負責任壓制和敉平,元末豪族之抵抗香軍,清代後期曾、胡、左、李諸人之對抗太平天國即是著例。這七八年來,這集團的人一小部分離開原來的崗位,長袖善舞,扶搖直上,爬到上層去了。大部分人則被自然所淘汰,固定的收入減為戰前的百分之四,終日工作所得不及一引車賣漿者流,失去產業,失去過去可以自慰的優越感,鳩形鵠面,捉襟露肘,兒女啼饑號寒,甚至倒斃路旁,冤死床笫,被推落在下層。中間階層將被肅清了。以後會只剩了上層和下層,一富一貧,形成鮮明的對比。

第二是道德觀念的改變。前一時代的社會輿論,所稱揚的是有才有能的人(這類人雖然事實上並不很多),並不一定以財富為標準,著名的貪官汙吏,軍閥劣紳,雖然滿足於個人生活的享受,卻也還知道清議可畏,不敢用聖經賢傳的話來強自粉飾。現在則正好相反,能弄錢和賺錢最多的是合乎生存條件的優勝者,社會並不追問他的錢是由於貪汙,由於走私,由於囤積,只要腰纏萬貫,即使是過去不齒於鄉黨的敗類,也可遨遊都市,號為名流,經商入仕,亦商亦官,無不如意。至於遵守法紀,忠心職業的人,不是被排擠,就是困死病死,即使不死,也永遠無聲無臭,得不到社會的尊敬,更得不到朋友的同情、鄉黨的稱譽。道德的觀念,因社會的變革而需要重新估價了。

第三是職業的混淆與貪汙。就幾年來的見聞,靠固定收入來維持生活的人,逼於環境,非兼差或兼業不能生存,有人甚至於同時兼任三四個機關有給的職務,或者兼管有倍蓰利潤的商業,不但學商不分,工商不分,連官商也不分了。東邊畫卯,西邊報到,日夜奔波,以正業為副業,敷衍了事,以兼業為本分,全神貫注,習與性成,以為天經地義,無可非議。不但作事效率無從談起,單就各行各業各機關的人事異動來說,人人都存三日京兆之心,隨時都準備作喬遷之計,人不安業,業也不能擇人,社會的國家的損失,在這種職業的混淆和流動之下,簡直是不可以數字來計算。更進一步,若幹敗類借口於收入不足以贍家養身,公開收受賄賂,營私舞弊,破法壞法,貪汙成為風氣,置國法清議於不顧,大官小官,都成利藪,大事小事,盡是財源,上行下效,惘然不知廉恥之為何物,這種不正常的現象如不糾正,未來的建國大業,恐怕會有無從下手的困難。

就以上所指出的幾方面,綜合起來,就歷史系統而強為歸納,這時期所尚的恐怕是“利”!美名之為拜金主義。這是一個可怕的病態,比敵人的侵略更可怕的病症。目前如不努力設法轉變,用社會的力量來移風易俗,則抗戰雖然勝利,恐怕我們的損失將會比失敗更為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