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貪汙

古語說:“無敵國外患者國恒亡。”這是歷代相傳的名言,顛撲不破的真理。其實,征之於過去的史實,這句話還可引申為:“內政修明而有敵國外患者國必不亡!”“內政不修而無敵國外患者國恒亡”。

內政不修的涵義極廣,舉實例說明之,如政出多門,機構龐冗,橫征暴斂,法令滋彰,寵佞用事,民困無告,貨幣紊亂,盜賊橫行,水旱為災等都是,而最普遍最傳統的一個現象是貪汙。這現象是“一以貫之”,上述種種實例都和她有母子關系,也可以說貪汙是因,這些實例是果。有了這些現象才會有敵國外患,反之如政治修明,則雖有敵國外患也不足為患。

貪汙這一現象,假如我們肯細心翻讀過去每一朝代的歷史,不禁令人很痛心地發現“無代無之”,竟是與史實同壽!我們這時代,不應該再諱疾忌醫了,更不應該蒙在鼓裏夜郎自大了。翻翻陳賬,看看歷代覆亡之原,再針對現狀,求出對症的藥石,也許可以對抗建大業有些小補。

一部二十四史充滿了貪汙的故事,我們只能揀最膾炙人口的大人物舉幾個例,開一筆賬,“豺狼當道,安問狐狸!”下僚小吏,姑且放開不談。

過去歷史上皇帝是國家元首,皇帝的宮廷財政和國家財政向來分開,但是有時候皇帝昏亂浪費,公私不分,以國產為私產,恣意揮霍,鬧得民窮財盡,這種情形,史不絕書。最奇的是皇帝也有貪汙的,用不正當的方法收受賄賂,例如漢靈帝和明神宗。漢靈帝為侯時常苦貧,及即位後,每嘆桓帝不能作家居,曾無私錢,故賣官聚錢,以為私藏。光和元年(公元178)初開西邸賣官,二千石二千萬,四百石四百萬,公千萬,郎五百萬,富者先入錢,貧者到官然後倍輸。崔烈入錢五百萬拜司徒,拜日天子臨軒,百僚畢會。靈帝忽然懊悔,和左右說,這官賣得上當,那時只要稍為掯住一下,他會出一千萬的。大將如段颎、張溫雖然有功,也還是用錢買,才能做三公。又收天下之珍貨,每郡國貢獻,先輸內廷,名為導引費。又稅天下田畝什錢修宮室,內外官遷除都先到西園講價錢,大郡至二三千萬,付了錢才能上任,關內侯值錢五百萬。他把國庫的金錢繒帛取歸內府,造萬金堂貯之,藏不下的寄存在小黃門常侍家。黃巾亂起,卒亡漢社。無獨有偶,一千四百年後的明神宗也是愛錢勝過愛民的皇帝,他要增殖私產,到處派太監榷稅采礦,大珰小監,縱橫繹騷,吸髓飲血,以供進奉,有的稱奉密旨搜金寶,募人告密,有的發掘歷代陵寢,豪奪民產,所至肆虐,民不聊生,大小臣工上疏諫止的一概不理,稅監有所糾劾的卻朝上夕報,立得重譴。結果內庫雖然金銀山積,民間卻被逼叛亂四起,所遣稅監高淮激變於遼東,梁永激變於陜西,陳奉激變於江夏,李奉激變於新會,孫隆激變於蘇州,楊榮激變於雲南,劉成激變於常鎮,潘相激變於江西,鬧得瓦解土崩,民流政散,甚至遣使到菲律賓采金,引起誤會,僑民被殺的至二萬五千人。國庫被挪用空乏,到了外患內亂叠起,無可應付時,請發內庫存金,卻靳靳不肯,再三催討,才勉強發出一點敷衍面子。他死後,不過二十多年,明朝就亡國了。推原根本,亡國的責任應該由他的貪汙行為負責。

皇後貪汙亡國的,著名的例子有五代唐莊宗的劉後。劉後出身寒微,既貴,專務蓄財,薪蔬果茹,都販鬻充私房,到了做皇後時,四方貢獻,分作兩份,一上天子,一上中宮。又廣收貨賂,營私亂政,宮中寶貨山積,皇後的教和皇帝的制敕並行,藩鎮奉之如一。鄴都變起後,倉儲不足,軍士有流言,政府請發內庫金帛給軍,莊宗要答應,她卻說自有天命,不必理會。大臣再三申論,她拿出妝具和三個銀盆,又叫三個皇子出去說:人家說宮中蓄積多,不知都已賞賜完了,止留下這些,請連皇子賣了給軍士罷。到莊宗被弑後,她卻打疊珍寶馱在馬鞍上,首先逃命。余下帶不走的都被亂軍所得。

大臣貪汙亂國的更是指不勝屈,著例如唐代的楊國忠、元載,宋代的秦檜、賈似道,明代的嚴嵩,清代的和坤。史書記元載籍沒時,單胡椒一項就有八百斛,鐘乳五百兩。嚴嵩的家產可支軍餉數年,籍沒時有黃金三萬余兩,白金二百余萬兩,其他珍寶不可勝計,隱沒未抄的不可計數。和坤的家產可以供給全國經費二十年,以半數就夠付清庚子賠款。

太監得君主信任的,財產的數目也多得驚人。例如明代的王振,籍沒時有金銀六十余庫,玉盤百,珊瑚高六七尺者二十余株。劉瑾擅權不過六七年,籍沒時有大玉帶八十束,黃金二百五十萬兩,銀五千萬余兩,其他珍寶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