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晚明“流寇”(第2/2頁)

“流寇”的初起,是各地方陸續發動的,人自為戰,目的只在不被饑餓所困死。後來勢力漸大,兵力漸強,政府軍每戰必敗,才有推翻統治集團的企圖。最後到了李自成在1643年渡漢江陷荊襄後,恍然於統治集團的庸劣無能,才決定建立一新政權,從此便攻城守地,分置官守,作爭奪政權的步驟,一反過去流竄的作風,果然不到兩年,北京政府便被消滅,長江以北大部分被放在新政權之下。這是在李自成初起時所意料不及的。其實與其說這是李自成的成功,還不如說是社會經濟的自然崩潰比較妥當。

分析朱明政權的傾覆,就政府當局說,最好的評論是戴笠的《流寇長篇序》,他說:“主上則好察而不明,好佞而惡直,好小人而疑君子,速效而無遠計,好自大而恥下人,好自用而不能用人。廷臣則善私而不善公,善結黨而不善自立,善逢迎而不善執守,善蒙蔽而不善任事,善守資格而不善求才能,善大言虛氣而不善小心實事。百年以來,習以為然。有憂念國事者則共詫之如怪物。”君臣都是亡國的負責人,獨裁、專制,加上無能的結果是自掘墳墓。

就整個社會組織的解體說,文震孟在1635年上疏《論致亂之源》說:“堂陛之地,猜欺愈深,朝野之間,刻削日甚。縉紳蹙靡騁之懷,士子嗟束濕之困。商旅咨嘆,百工失業,本猶全盛之海宇,忽見無聊之景色,此致亂之源也。”他又指出政府和人民的對立:“邊事既壞,修舉無謀,兵不精而日增,餉隨兵而日益,餉重則稅重,稅重則刑繁,復乘之以天災,加之以饑饉,而守牧惕功令之嚴,畏參罰之峻,不得不舉鳩形鵠面無食無衣之赤子而笞之禁之,下民無知,直謂有司仇我虐我,今而後得反之也,此又致亂之源也。”驅民死地,為叢毆雀,文震孟是政府的一員大官,統治集團的一個清流領袖,委婉地說出致亂之源是由於政府的上下當局所造成,官逼民反。

正面的指斥是李自成的檄文,他指斥統治集團的罪狀說:“明朝昏主不仁,寵宦官,重科第,貪稅斂,重刑罰,不能救民水火,日罄師旅,擄掠民財,奸人妻女,吸髓剝膚。”完全違反農民的利益,剝奪人民的生存權利,接著他特別提出他是代表農民利益,而且他本身是出身農民階層的,他說:“本營十世務農良善,急興仁義之師,拯民塗炭,士民勿得驚惶,各安生理。各營有擅殺良民者,全隊皆斬。”他提出鮮明的口號:“吃他娘,著他娘,吃著不盡有闖王,不當差,不納糧!”以除力役、廢賦稅、保障生活為號召,以所掠得統治集團的財富散給饑民,百姓喜歡極了,叫這政府所痛恨的軍隊為“李公子仁義兵”。他標著鮮明的農民革命的旗幟,向統治集團作致命的打擊。在這情勢下,對方還是執迷不悟,茫然於當前的危機,抱定對外和平、對內高壓的政策,幾次企圖和關外對峙的建州部族,講求以不失面子為光榮的和平,只用一小部分軍力在山海關內外,堵住建州入侵的門戶,作消極的防衛,對內卻用全力來消滅“流寇”。同時,內部又互相猜嫌排斥,“有憂念國事者則共詫之如怪物”,繼續過著荒淫無恥的生活。對人民則更加強壓迫,搜括出最後的血液,驅其反抗。政府和人民的對立情勢達於尖銳化,以一小數的腐爛的統治集團來抵抗全體農民的襲擊,自然一觸即摧,朱明的政權於此告了終結。

17世紀前期的政府和人民的對立,政府軍包圍,追逐“流寇”,兩個力量互相抵消,給關外的新興的建州部族以可乘之機,乘虛竄入,建立了大清帝國。這新政權的本質是繼承舊傳統的,又給鏟除未盡的地主紳富以更蘇的機會,民族的進展活力又被窒息了三百年!

附帶地提出兩件事實:

其一是距今三百零一年前的七月二十五日,當外寇內亂最嚴重的時候,江蘇楓橋,舉行空前的賽會,紳衿士庶男女老幼,傾城罷市,通國若狂。

其二是距今三百年前的四月初二,江蘇吳江在得到北都傾覆的消息以後,舉行郡中從來未有的富麗異常的賽會。

這兩次亡國的狂歡之後,接著就是嘉定三屠、揚州十日!

(此文原名“晚明流寇之社會背景”,1934年10月發表於天津《大公報》史地周刊第56期。1944年3月重寫於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