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強拆血案:武術大師趙三多自創義和拳會

強拆血案案發梨園屯

在山東省的最西部,山東、直隸、河南三省交界處,有一個叫冠縣的地方。和清國大多數農村一樣,它土地貧瘠,人們靠在鹽堿地上種植棉花為生,思想封閉。自從1861年(鹹豐十一年)第二次鴉片戰爭允許傳教士進入清國內陸地區傳教之後,在冠縣總共24個村中,有11個村建起了教堂。

梨園屯就是這11個村其中之一,這是一個總共有300多戶人家的大村,其中入教的教民有20多戶,實際上相當於我們現在的“鎮”。

而鎮民和教民的相處並不和諧。

1861年,第一批傳教士便到達梨園屯,之後陸續有其他傳教士到來。外來人口到來,首先要解決的就是住房問題,他們見屯子中心有一座已經破敗的玉皇廟空著,久而久之便打起了這座破廟的主意——想在這座玉皇廟的地基上建一座教堂。

但要拆遷掉這座玉皇廟,還是會有不小的麻煩,因為這座廟也是有主人的。

大約在康熙年間,梨園屯當地的富人捐出了一塊地,總共有41畝左右,分作兩部分。

一部分是三畝多的宅基地,主要用於修建當時的“希望小學”——義學和義學旁邊的玉皇廟。另外一部分是大約38畝的耕地,這是“學田”,用來維持義學的日常開支。

現在我們知道了,玉皇廟的房產和地產是屯子裏公產的一部分,用我們今天的話來說,它是鎮民共有的小產權“廟”。鎮民的想法是,如果傳教士可以不打這塊地皮的主意,換別的地方修教堂,玉皇大帝和王母娘娘就不用搬家,那就最好;如果一定要拆遷玉皇廟重建教堂,那麽至少要給神仙一筆“安置費”吧。

當然,所謂的“神仙安置費”也就是給鎮民們的一筆拆遷費,地是大家的,你要用地,就必須出錢。應該說這個要求並不過分,屯子裏的人最擔心的就是:傳教士仗著他們是洋人,強拆了玉皇廟,拆遷費卻沒有著落。

而接下來發生的事情似乎證明鎮民們想多了,傳教士並沒有強拆,只有20多戶教民向街道辦事處主任(三街會首)提出了一個請求:將那41畝地和房產分了了事,並且他們這些教民只要包括玉皇廟在內的那三畝宅基地。

教民們雖然入了洋教,但他們世世代代也是梨園屯的人,祖輩們留下的公產自然也有他們的份兒。於是街道辦事處主任召集當地士紳研究商討,確定了分配方案:20多戶教民如願以償地分到了那三畝宅基地,而其他近300戶鎮民分得了38畝耕地。

雖然宅基地是教民自己想要的,但街道辦主任們搞出這個分配方案還是別有用心的。街道主任並不是教民,自然要維護鎮民們的利益,宅基地是薄田,不能種棉花,又只有三畝多,把它們分給教民應是讓鎮民占了便宜。正是出於這種考慮,三街會首還讓大家立了個分地清單的字據,以防教民將來反悔。

而教民們接下來的行動很是出乎會首們的預料:教民們不僅沒有反悔,還高高興興地接受了分地清單。然後,他們把得到的三畝宅基地集體獻給了傳教士!地基上的玉皇廟被推倒,一座小教堂赫然聳立!

難怪他們不要良田只要地基,原來是獻給洋人啊。三街會首和鎮民們都有一種上當受騙的感覺。特別是主持分地的三街會首和士紳們,他們的權威受到了挑戰,原本能拿得最多的拆遷銀子也落了空,是可忍孰不可忍!

而鎮民們的憤怒也是拆遷費落了空,他們原本指望能從傳教士征地修教堂中分得一筆銀子,沒想到狡猾的傳教士還是通過曲線拿地無償獲得了地基。作為天然的弱勢群體,每當外來勢力入侵時,底層農民們就一直對自己利益可能遭受的損害十分敏感。鎮民們感覺他們既遭受了損失,又受到了屈辱,更有甚者,當時已有不少鎮民傳言:洋人其實是給了屯裏教民人家40兩銀子的,只是教民們偷偷私分了,並沒有給屯裏。聽到這樣的傳言,鎮民們更加憤怒了。

三街會首和士紳的代表六個人,帶領憤怒的鎮民來到了縣衙——上告。就是從這一天起,梨園屯漫長的民教沖突正式開始!

“六大冤”的上告之路

鎮民告的是教民沒有權力將“屯裏的地獻給洋人”,但關於這個問題,本來就是一筆糊塗賬。朝廷因在第二次鴉片戰爭中戰敗,被迫允許基督教傳教士進入內地傳教,而教民拿他們自己的地獻給教會修教堂到底可不可以,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相當於大清的“外交部”,以下簡稱總理衙門)夾在民族感情和洋人之間,一直支支吾吾,問題懸而未決。

聰明的縣老爺只好將此回避,他根據三街會首簽下的分地清單,判定:傳教士拿地有效,修建教堂行為合情、合理、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