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昏庸二帝

長慶科考案

元和十五年(820年)閏正月三日,在李純駕崩的一個多月後,皇太子李恒即位於太極殿,第二年改元長慶。歷史評價李恒是個平庸之主,但不能否認在即位伊始,為了改變元和末年法度廢弛、經濟衰退的局面,李恒也做了些有利於國家的事情,盡管這些工作做得並不徹底,但也收到了一定的效果。

長慶元年(821年)三月,一年一度的科舉考試照舊在禮部舉行,主考官由禮部侍郎錢徽、右補闕楊汝士擔任。考試之前宰相段文昌、翰林學士李紳奔走於錢徽門下,保舉自己的親信。結果榜單一出,裴度之子裴撰、鄭覃之子鄭朗、楊汝士之季弟楊殷士、李宗閔之子婿蘇巢等十四人中榜,而段、李二人極力推薦的楊渾之、周漢賓則落選。

段文昌一氣之下,在皇帝李恒面前狀告錢徽徇私舞弊、取士不實。李恒以其事詢問翰林學士李紳、元稹等人,二人的回答均和段文昌相同。

在這種情況下,李恒便詔令中書舍人王起、主客郎中知制誥白居易,在子亭主持復試。沒過多久,復試結果一出來,除孔溫業、趙存業、竇洵三人勉強過關,其余十一人全部落選。

這個事件就是唐代科舉考試中的重大醜聞——長慶元年復試案。

本來考試作弊在當時是一件極其平常的事情,考生為了榜上有名請客送禮,甚至托關系拜到權臣門下。這次由於宰相段文昌推薦的人落選,這才公開發難,但卻驟然演變成轟動朝野的考試舞弊要案。

段文昌,史書記載“倜儻有義氣”,曾經與韋臯、李吉甫交往密切。李吉甫當上宰相後,段文昌升遷為監察禦史、左補闕,李恒做太子時擔任隨身侍讀,等到李恒即位拜為宰相。

本來段文昌與楊渾之沒有多少往來,但段文昌有收藏圖書字畫的嗜好。楊渾之是長慶元年的應試舉子,其父是已故的刑部侍郎楊憑,家中藏有不少古書字畫,楊渾之得知段文昌的喜好後,決定不惜一切代價投其所好,將父親生前收藏的古書字畫全部送給了段文昌。

俗話說得好,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短,事情到了這個份上,段文昌想不辦事兒那是不可能的,於是他找到錢徽保薦楊渾之。

與此同時,翰林學士李紳也將與自己親近的舉人周漢賓托付給錢徽,但讓段文昌和李紳全都沒想到的是,榜單一出來,楊渾之和周漢賓皆落選,於是段文昌和李紳告狀到皇帝李恒那裏,錢徽也就隨之當了被告。

在這件事情發生之前,錢徽與段文昌、李紳並無怨恨與瓜葛,而且段文昌與李紳也不是多麽親密的同黨。這次之所以並肩戰鬥完全是出於共同的利益關系,一個充當原告,一個充當證明人,不將錢徽整倒誓不甘休。

坦白地講,段文昌和李紳本身也存在請托走後門的違紀問題,而且錢徽當時還保留著段、李二人寫給自己的保薦書信,把柄在手自然無所顧忌。如果李恒仔細追查,段、李二人也難逃懲處,與李宗閔、楊汝士等人在性質上沒有本質區別,只是一個成功、一個未遂。

當時李宗閔、楊汝士勸錢徽將段、李二人寫給他的保薦信進獻皇帝李恒,這樣皇帝陛下必定知道事情的來龍去脈。但錢徽卻是個耿直之人,他認為身正不怕影子斜,不能將私人書信當作呈堂證供(“安可以私書相證耶?”),然後命手下人將信件焚毀。

老謀深算的段文昌十分了解錢徽的為人,所以在狀告錢徽之前,段文昌與李紳、元稹共同謀劃過如何整倒錢徽。之所以會找到元稹,是因為李恒剛即位時,段文昌在李恒面前舉薦過元稹擔任知制誥,可以說段文昌對元稹有知遇之恩,而且李紳是元稹的嶽父韋夏卿的幕僚,所以段、李、元三人結成同盟是必然的事情。

後人們了解元稹大多是因為他那“曾經滄海難為水,除卻巫山不是雲”的佳句,全詩具有一種超凡脫俗、綺麗清新的意境,但事實上官場上的元稹絲毫未能免俗,也是參與明爭暗鬥。

從《舊唐書》《新唐書》《資治通鑒》等多種史料記載來看,關於這場科舉考試案,皇帝李恒從未曾召見過錢徽、李宗閔等人。也就是說他所了解的情況全部來自段文昌和李紳,所以主考官錢徽遭到懲處是必然的。

雖然當時很多人為錢徽鳴不平,而且他自己也宣稱問心無愧。但縱觀整個事件來看,錢徽很難落得一身清白,白居易當時在《論重試進士事宜狀》裏也宣稱今年進士及第的人大多是官二代,這其中大有問題,這其實就是變相在說主考官錢徽在錄取人員時做了手腳。

錢徽最終因為這樁科考案而身敗名裂,被貶為江州刺史。

長慶元年的這場科舉復試案帶來的後果十分嚴重。原告和被告雙方都為此付出了慘重的代價,被告方除了錢徽被貶之外,李宗閔被貶劍州、楊汝士被貶開江;原告段文昌、李紳等人雖然取得一時勝利,可是由於他們在報復錢徽的同時,也涉及考生及其親屬,打擊面過大,因此不久就遭到了這些人的報復。裴度之子雖然在落第後重新被賜及第,但已經丟了大面子。所以半年後裴度三次上疏,公開彈劾元稹與宦官結黨營私,其實矛頭是指向段文昌和李紳。結果元稹因此而被排擠出朝廷,段文昌、李紳等人也受到皇帝李恒的冷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