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歷史的審判

對希特勒的審判在第一天就已經到達了一個轉折點。這位主要被告將訴訟過程搞得天翻地覆,使執政三雄成為他在精神上(即使不是事實上)的共同被告。站在專注傾聽的眾人面前,希特勒已經判決他們有罪——罪在與他觀點相同,願望相同,一起參與策劃了暴動。

他把敵人批得焦頭爛額,猛烈抨擊魏瑪共和國的議會基礎,並且表示他領導的暴動有其被迫發生的理由。在審判第一天,希特勒已經按著自己的需要設定了反擊範圍,明確闡述他所領導的運動動機的純潔性,把自己塑造成一個一心想當英雄的無私領導者,而非叛徒。自從那個11月的夜晚在市民啤酒館裏取得短暫勝利以來,希特勒肯定是第一次感覺到面對廣大公眾發表激情演講時才有的那種興奮的陶醉心情。這無疑是一次復活。他向全世界,特別是向他自己表明,他仍然寶刀在握,不可小覷。

接下來,執政三雄在暴動過程中的罪責問題開始成為審判的重點。法庭訴訟也開啟了一扇窗戶,讓人們了解到戰後處於混亂狀態的國防軍軍事使命不明確的情況,了解到極右民族主義者如何頗為輕視魏瑪共和國及其領導人和議會。在以後幾周裏,有關證詞還將揭示出前所未知的旨在推翻德國民主制度的更大陰謀。

眼下希特勒可以堂而皇之地扮演交叉詢問員、演講者和獨角演員的角色。在沒有遭到法官奈德哈德反對的情況下,希特勒表現得更像一位律師,而非被告。他時而手舞足蹈地提出問題,時而打斷別人的陳述,以期增加別人的證詞。根據德國訴訟法,被告幾乎可以隨意質問證人,但是被告提出的問題由法官來掌控,法官有權裁定言語行為屬於越軌表現。法官奈德哈德只是在希特勒出言不遜侮辱他人時進行了幹涉,此外少有裁定越軌表現的時候。後來即使他提出的警告也遭到希特勒粗暴的漠視。

在接下來的兩天當中,希特勒和法庭上的每個人重溫了三名關鍵被告親自講述的1923年11月8日和9日那兩天暴動事件之前的準備情況。這三位重要被告是:武器精良的高地聯盟準軍事組織首領韋伯博士、慕尼黑前警察局局長恩斯特·帕納、戰鬥聯盟軍事指揮官克裏貝爾。在對外保密的開庭審理過程中,韋伯和克裏貝爾首次講述了國防軍、巴伐利亞州警察部隊和各股準軍事組織之間所展開的密切合作與秘密訓練情況(直接違反了《凡爾賽條約》)。例如,韋伯舉例說明了“以前從未面對過的敵人炮火”的新兵重點操練情況。他透露說,實彈“神槍手射擊”訓練至少每周舉行三次,都是在國防軍軍官的指揮下“進行訓練。希特勒也參與進來”。這樣就巧妙地暗示政府方面也卷入到他領導的暴動行動中,強調國防軍和巴伐利亞州警察部隊訓練他手下的納粹沖鋒隊一事,把卡爾、洛索和塞瑟爾都牽扯了進來。希特勒說自去年10月以後,“我們的部隊就在(國防軍)兵營進行強化訓練,不是為了守衛邊境,而僅僅是為了發動進攻,包括訓練向北進軍不可缺少的所有技術環節”。希特勒還說,他手下的部隊通常都是夜間訓練,或者在工作之余進行訓練,經常穿著國防軍制服或者是巴伐利亞州警察部隊的制服。所有這種活動均處在洛索要求進入“最高備戰狀態”而下令舉行演習操練的大背景下。希特勒表示,那種壓力是促使他舉行暴動的重要原因之一:“當時已不再可能把日夜奔向兵營,一心只想打仗的那些人拉回來。”1

韋伯、帕納和克裏貝爾各自均為有時變得惡毒的審判氛圍增添了一份詛咒。韋伯交代說,暴動一開始他便下令一隊他手下的準軍事組織成員“阻止那些東方猶太人——外族寄生蟲們帶著全部外幣倉皇逃跑”。當時這項命令從未被執行過,在暴動當晚沒有接到有人出逃的報告。這些情況無關審判宏旨。只是命令本身如同暴動當天夜晚徹底搜查抓捕那些姓名聽起來像猶太人的人質一事那樣,反映出納粹黨及戰鬥同盟迫不及待地推行瘋狂的反猶太主義政策的真實面目。

帕納留著毛茸茸的蓬松發式,戴著一副無框眼鏡,表情嚴肅,在法庭上表現得更為強勢。他在證詞中譴責1918年革命,稱其為“針對全體德國人民的叛國行為”。他還說這種叛國行為是那些“受國際猶太人共濟會驅使的異族人士所為”,其結果為世人所不齒:德國高官們“突然之間在猶太人面前撲倒在地,連滾帶爬,稱猶太人為‘閣下’”。帕納的陳述坦率直白,令人深感震驚,又給人以耳目一新的感覺。他毫不猶豫地承認,包括他自己在內的最高政治領導層一直在密謀推翻柏林政府。“如果你們指控我犯有叛國罪,那麽在過去五年裏我們一直幹著叛國這件事。”他的話音剛落,法庭裏爆發出一片哄堂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