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眾論何曾一(二)

以雷霆手段一舉鏟掉了絆腳石,同時將民怨轉嫁給一幹糧商,王安石在京城和朝堂重新確立了地位和聲望。他的相位,一時間不會再動搖。原本想看著他笑話,準備攜起手來將其請出東京城的一幹人等,也都偃旗息鼓,一個個都安分了起來——反正河北京畿的旱災還在繼續,今年肯定是要絕收,到時候再出手也不遲。

只是被王安石所擊敗的糧商,卻都不是讓人省心的貨色,差不多各個都能與趙頊攀上親。雖然卷著民意一股腦地鼓動天子將他們給捉了起來,但如今事情稍定,麻煩也便來了。

宗室也分遠近。絕大部分的糧商,他們娶的縣主、宗女,與天子的關系都不算很近,只是在大宗正寺有個名字罷了。可是其中一人的身份,卻讓趙頊聽說之後,都會感到棘手,更別說王安石、呂惠卿他們。

“糧行行首高揚的兒子娶得竟是臨汝侯的女兒!”

說話時,呂嘉問面色嚴峻。王雱聽著卻有些納悶。臨汝侯又怎麽樣?郡公的女婿也在大獄中坐著呢。再說京中幾千宗室,公侯遍地,他哪知道臨汝侯是誰?

呂惠卿也奇怪呂嘉問的一驚一乍,很少見他如此模樣:“一個宗女而已……”

“是縣主!”呂嘉問立刻更正,神情更加沉重。

“縣侯的女兒怎麽封縣主……?”王雱臉色一變,急問道:“是哪一房的?!”

看到王雱終於明白,呂嘉問嘆道:“是濮安懿王的曾孫女!”

廳中的諸人同時吃了一驚,王安石都免不了臉色一變。王雱驚問道:“怎麽可能,濮陽郡王是什麽身份,怎麽會答應將侄孫女兒嫁給商戶?”

英宗皇帝趙曙是濮安懿王趙允讓的第十三子,只是自幼被沒有子嗣的仁宗皇帝養在宮中。他登基後的濮議之爭,就是是否要追贈其父為帝,還是只稱皇伯,從而引發的朝堂之爭。雖然英宗沒有成功,趙允讓只是被稱親。

可不管怎麽說,濮王一系在如今的宗室中,地位十分特別,就算是天子也要讓他們三分。趙允讓的次子,也就是英宗皇帝二哥,如今襲封的趙宗樸最是要面子,怎會可能會答應這麽一樁婚事?

呂惠卿嘆道:“高揚之母是魏王家第八房紀國公德存家的山陽縣主,其妻亦是縣主。本來就是皇親國戚,為兒子與濮王家結親,大宗正寺怎麽會管?”

王雱聽得更為驚訝,母、妻皆為縣主,高揚本人至少也是一個地位不低的環衛官。忍不住問道:“高揚此人怎麽自甘下流!?”

“商人出身,還能怎麽樣?用錢買來的親戚,能洗多幹凈?米商又是祖傳的行當,他又如何甘心放棄?”呂嘉問長嘆著:“說實在的,當是臨汝侯那邊貪了那幾萬貫的彩禮,還有四時八節都不會少的禮金。臨汝侯所在的那一房早年去了南京定居,與京城的兄弟們來往得也少,一個庶出的女兒出嫁,哪一個會在意?”

呂惠卿對此也稍有了解:“在南京應天府的那一批宗室,不在天子腳下,他們做出的事是向來出格。”

呂嘉問搖著頭,嘆氣一聲接著一聲:“高揚也是聰明,被捉起來後根本就沒細說,硬是在獄中坐著,也不讓自己家裏面來鬧。等過了年,開封府開始查玉牒,這才給發現了。現在消息也到了南京,年前事情在風頭上不好鬧,現在風聲稍定,到了太皇太後面前去求情,說不定還真能脫身。”

“那就詔令與高揚之子和離,將女兒領回去就是了。”王雱很不在意地說著,“反正都是為了錢。”

曾布搖搖頭:“這不合法度。”

依律夫妻是可以離婚的。丈夫因故單方面遣出妻子,叫做休妻。而夫妻兩人都同意離婚,則稱作和離。但丈夫犯了法之後,妻子單方面要求離婚,從法律上說,是不會得到允許的,更不合綱常。

“而且還有兒女在。”曾布接著反問,“骨肉連心,總不能把他們都和離掉吧。”

“不然還能怎樣?總不能就此放人吧?”王雱狠聲說道,“這可是天子親自下的詔令!”

“但天子必有悔意,怎麽說都是濮王家的人。”呂惠卿作為天子近臣,很了解趙頊的為人。如今的皇帝就是這般,心思和想法都容易波動。當日因糧商們盤剝民財而勃然一怒,將之盡下大獄治罪,誰求情也不理會。可是等到這年節一過,怒氣稍收,想法也會隨之改變。

宗室們的反撲乃是預料中事,但濮王一脈的身份太過於棘手,天子很難加以重懲。可一旦這一個被放過,所有人便都能藉此脫身。

呂惠卿和曾布都望向王安石,他們都知道該怎麽做,但這句話還得王安石來說。

一直沉默著的王安石,不出意外地保持著剛硬,一點也不在乎得罪濮王一脈的後果,“祖宗親盡,亦須祧遷。更別說此輩貪於私利,動搖國本。從饑民身上漁利時,可曾想過會造成多少百姓成為路邊餓殍,可曾想過會因此而造成民變?!即是如此,如何還能寬宥?當依律加以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