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統帥(第2/6頁)

戰時,在軍隊的職權問題上,總司令和總參謀長之間的各種弊端也呈現出有增無減的態勢。戰時,與總司令、軍長和其他主官的地位相比,總參謀長和指揮機構中年長的參謀軍官的地位有了大幅度地提高。

當時,我經常和各集團軍群參謀長商議軍情,並向他們的指揮機構下達口頭命令。總參謀長的地位逐漸提高,而總司令的地位卻大大下降。這種危險性確實存在,可是它又沒有辦法逃脫總參謀長或總參謀部在各指揮機構設立所謂的“經理部”。

我在這裏講這些不是針對任何人,其實,我本身也是“經理部”中的一分子,但是我還是要揭露其弊端,讓人們對統帥和統帥地位的內在本質有個清晰的認識。

指揮作戰的最高長官不是總參謀長,更不是“第一總軍需長”[2],而是統帥。

統帥一定要按照自己的想法去指揮戰爭,下達相應的命令。在這方面,其他人的建議都不具有權威性,而且其他人不能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削減統帥的職權。同時,也不能出現有人削減賦予他在總體戰其他領域的職權。

對任何戰爭、任何民族而言,認清統帥地位的本質都具有不可忽視的作用。

一旦統帥的地位和職責清晰明了,那麽他的威望也會隨之樹立。這種威望是統帥完成重大任務時不可或缺的。

只有這樣,才能避免出現借口統帥沒有威信或年輕而造成統帥退居第二或第三位的現象,才能夠讓最佳的人選處於最恰當的位置上,使其充分發揮他的才智。

世界大戰的經驗證明,軍隊編制一定要按照統帥的命令行事,統帥的職權一定要高過國防部部長和政治首腦,這點是不言而喻的。

簡而言之,統帥的地位一定要像腓特烈大帝那樣,無所不包、無所不管,其他任何解釋和做法都是不允許的。

統帥的主要工作是,只處理重大事務,而不是分散精力管理芝麻蒜皮的小事情。

重大事務有很多,有些在昨天看來不過是小事一樁,但在今天看來卻可能是重大事務。至於哪些事務具有深遠意義,則完全取決於統帥自己的認識和定奪。

統帥一定要有下屬,這些人要跟得上統帥的思路,要能領會統帥指令的精神,並依據這種精神,嚴格按照相關程序和法規,可靠地處理這些事務:指揮軍隊和維持軍隊戰鬥力(同時也要注重以往的戰爭經驗);不間斷地發展人民生活和民族團結;打敗敵軍和人員;監視中立國。

統帥還要有國防參謀部參謀長作為助手,主要有兩方面的作用,一是代替統帥草擬和頒發命令,一是獨立處理上述各項事務。實際上,國防參謀部參謀長是統帥的左膀右臂。

國防參謀部的組成一定要合理,它應將陸戰、空戰、海戰、宣傳、軍事技術、經濟、政治等各領域的精英人才,以及熟悉人民生活的專家集中起來。它要對國防參謀部參謀長和統帥所交付的任務負責,隨時呈遞報告,但是它卻沒有權力下達命令。

為了確保每個成員能夠勝任他所擔負的職責,國防參謀部的軍官一定要接受特殊的訓練,而其他成員也要接受相應的專業訓練。當然,這些人必須具備大公無私的品質,一定要依據現實而不沉迷於理論,但是,他們不能忽視戰史的研究,他們要了解總體戰的本質。只有這樣,他們才可堪大任。

和統帥一樣,陸、空、海軍總司令以及每個司令官,都要成為他所指揮的作戰行動的指揮官、首腦,能體現他的意志和思想。在他的麾下,也應有參謀長或者閱歷多、經驗豐富的參謀軍官。這些參謀長或參謀軍官也要接受特殊訓練,他們的基礎訓練要和國防參謀部參謀長和參謀軍官的內容相同,但是側重點應當不同,他們的訓練應集中在他們戰時所在兵種的有關知識上。他們的活動範圍是純軍事領域,他們再也不用接受雙重領導,而只需聽命於其指揮官即可。將來,總參謀長不應當再幹預下級的行動。遺憾的是,世界大戰中,德國高級指揮機構的參謀軍官和下屬直接對話的現象屢屢出現,進而造成了因為職責不明確而導致的混亂,出現多方指揮的現象,使下級無所適從。

簡而言之,統帥和總司令是發號施令者。在他們所掌管的司令部任職的軍官,包括總參謀長,都歸總司令和統帥統領,他們的主要工作是按照統帥和總司令的命令工作。為了不讓統帥和總司令被細枝末節、繁雜瑣事糾纏,可以給總參謀長和參謀長劃定一定工作範圍,以便他們在各自的工作範圍內發號施令。

統帥和總參謀長除了按照正常的指揮渠道和下級發生關系外,不應當與下級有其他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