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戰爭政策(第6/7頁)

任何一支精銳的軍隊,向一個驍勇善戰的民族發起戰爭,都是難以取勝的。除非它非常強大,足以占領敵國的一切要點,確保自己的交通線,並且能用強大的分隊消滅隨時隨地出現的敵人。但是,如果敵人用強大的軍隊構築一個全民抵抗的團體,那麽入侵者還能在任何要點保持優勢,保證其交通線不受任何侵襲嗎?

為了明了一名軍事統帥或某支英勇軍隊征服或占領一個奮起反抗的國家所要遇到的障礙,我們要深入研究一下伊比利亞半島的戰爭。這場戰爭中,武裝起來的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30萬~40萬之多,而其支援者則有威靈頓、貝雷斯福德、布萊克、拉羅曼納、奎斯塔、庫斯塔尼奧斯、雷丁和巴拉斯特洛斯等人所率的軍隊,而拿破侖、馬賽納、蘇爾特、內伊和舒舍等人竟能與之對峙六年,這需要何等的耐心、勇氣?

要在此類戰爭中取勝是相當困難的。首先,必須根據預期的一切抵抗和障礙來擴充軍隊;采用一切可行的方法來安撫人民,做到恩威並施、公正嚴明。這都是為了取勝而必須首先采用的一些原則。亨利四世在神聖同盟戰爭中的戰例,貝爾維克在加泰羅尼亞、敘舍在阿拉貢和瓦朗思、奧什在旺代的戰例,都取得了成功。這些偉大人物和季比奇和帕斯克維奇將軍在1828年所指揮的軍隊一樣,都擁有良好的秩序和嚴明的紀律。這些特點很大程度上促進了他們的成功,他們也成為值得我們學習的範例。

這種民族戰爭可能遇到的重重阻礙,使有些人產生一些僥幸心理,他們希望永遠不發生這一類戰爭,如果他們的希望實現了,對別國的征服也就更加困難,而將領們也將失去信心。

從表面上看,這似乎有些道理,但是,這種想法所產生的後果就是,從此只為征服、捍衛政治均勢或社會利益而戰。

如果不發動全民戰,不采取消耗戰,就沒有別的辦法來反抗此類侵略嗎?難道在全民戰爭和正規軍作戰之間沒有任何折中的戰爭形式嗎?難道警察和後備部隊[10]無法保衛國家和人民嗎?我的答案是肯定的。如果法國采取混合體制,5萬人的正規軍,加上來自東部各省的國民自衛軍是可以擊退越過孚日山的普魯士軍隊的。我還建議,制定一條律法,要求從人民中征召精良的預備隊。這種體制的優越性在於,平時能減少開支,戰時能保衛國家。法國在1792年采用了這種體制,1809年和1813年,奧地利和普魯士也相繼效仿了這種體制。我無法預料,在此之後,有人把這種體制當作一個可攻擊的靶子。

我深信,用正規警察部隊和後備部隊在政治聯盟的幫助下,維護國家是可行的。

作為一個軍人,我認為具有人道主義的戰爭比有組織的屠殺好,如果可以選擇的話,我寧願生活在古代,而不是可怕的現在。因為在古代,作戰都是彬彬有禮的,而不是現在,婦女兒童也被卷入屠殺中。

國內戰爭和宗教戰爭

與國外糾紛無關的內部戰爭,起因通常由於不同的政治和宗教派別意見和思想的沖突所致。在中世紀,往往是各封建集團之間引發這種戰爭,不過最值得研究的還是宗教戰爭。一個政府如果利用國家力量削弱反對黨派的實力,尚屬可以理解的範圍。但如果,為了迫使人們統一用法語或是拉丁語祈禱而引起戰爭,就太難以理解了。宗教狂的戰爭,如果與外部戰爭產生聯系,是非常可怕的,如果又加上家族糾紛,就更恐怖了。神聖同盟時代的法國就是一個實例。

以下這點是我認為能夠忍受的:兩個教派或是兩個黨派聯合起來,趕走想要插手的外國人,然後雙方在互相克制的情況下,通過和談達成諒解,確定各自的權利。第三方介入某國內部的宗教紛爭,只能說明它別有用心。

兩線作戰和兩線作戰的危險性

羅馬人有一條古訓:千萬不要同時進行兩個大規模的戰爭。這條古訓早已成為共識。

一個國家可能被迫同時與兩個鄰國作戰,尤其是在還找不到能出於自衛和保持政治均勢而給予援助的盟友時。兩國人民聯合起來傾力反對一個國家的情況很少見,但如果其中一個國家只是輔助作戰,那麽這就是屬於另一個範疇的戰爭。

路易十四、腓特烈大帝、亞歷山大和拿破侖,都曾獨力面對歐洲聯盟。如果本可避免因侵略而引發的這類戰爭,那麽說明,發動戰爭的一方是在自食惡果。如果這種戰爭是在不得已的情況下進行的,那麽就必須采取任何可以改變態勢的措施,力求結成聯盟。

反對路易十四的聯盟,表面上是因為西班牙的問題而結成同盟,實際是路易十四多次發動侵略,使其鄰國極為不安。在對付歐洲同盟時,路易十四與巴伐利亞選帝侯結成聯盟。腓特烈二世當時也只是獲得了英國的經濟援助與一些小國的協助,而他要對付的是歐洲三大王國所結成的同盟,幸好敵人行動不協調、兵力不足幫了腓特烈二世的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