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第5/6頁)

雅典人也做出了重要讓步,賦予哈爾基季基人超乎尋常的獨立性,並同意交出他們在伯羅奔尼撒半島邊緣的基地:皮洛斯、基西拉島和邁薩納。雅典還同意交出阿塔蘭塔島和普特裏昂(可能是阿開亞沿海的一座城鎮)。交換戰俘的條款使雅典人失去了威懾斯巴達的重要砝碼,但這對達成和平是必不可少的。和約的最後條款明確表示,雅典和斯巴達還將勒令各自的盟邦遵守和約。“如果任何一方在任何方面、任何問題上有任何疏漏,應遵守雙方的誓言,通過公平協商,對和約做適當修改,讓雅典人和斯巴達人都感到滿意。”(5.18.11)

雅典人可能是在前421年4月12日正式批準和約的,此時離阿提卡首次遭到入侵已經過去了十年零幾天。和約令絕大多數雅典人、斯巴達人和全體希臘人歡欣鼓舞。在雅典,“絕大多數人認為他們已經擺脫了災禍,人人對尼基阿斯交口稱贊,頌揚他是神祇的寵兒,因為他的虔敬,諸神賜予他極大的榮耀,讓最偉大、最美好的事冠以他的名字”(Plutarch,Nicias 9.6)。

此次和約一直被稱為《尼基阿斯和約》,它的順利簽署,尼基阿斯的確功不可沒。表面上看,阿希達穆斯戰爭的結局似乎是雅典獲得了伯裏克利之前追尋的那種和平,但事實並非如此。伯裏克利的目標是讓前445年確立的國際秩序更加穩定、安全。他的手段是告誡斯巴達人他們沒有辦法強迫雅典,雅典人地位鞏固、堅不可摧,雅典帝國是一個永久性的現實;糾紛必須通過協商、談判或仲裁解決,而不能用威脅和武力。 《尼基阿斯和約》沒有達成伯裏克利的目標,也沒有恢復戰前的領土格局。安菲波利斯和帕那克敦被敵視雅典且不臣服於斯巴達的人控制著,因此這兩座城市能否回到雅典陣營還很難說。普拉蒂亞(雅典在馬拉松戰役中的戰友和一如既往的忠實盟友)則落入底比斯人手中。安菲波利斯丟掉了,但雅典獲得了尼薩亞,因此算是平衡了。然而,假如伯裏克利看到雅典與哈爾基季基半島上各叛亂城市的解決方案,一定會無比震驚。這些城市的未來地位,甚至它們需要交納的貢金數額,居然不是由雅典人確定的,而是由雅典和斯巴達達成的條約規定的。這違背了伯裏克利投入戰爭的原則:捍衛雅典帝國的合法性、完整與獨立。

至於獲得和平的方式,甚至更加無法令人滿意。沒有證據表明,斯巴達人已經認可雅典是不可戰勝的,或者雅典帝國已經是永久性的事實。迫使斯巴達人接受和平的主要力量是斯巴達暫時的困難:收回俘虜的願望、阿爾戈斯與雅典結盟的威脅。斯巴達的主戰派並未被消滅或永久性地喪失公信力,也沒有任何條件能夠保障在恢復了伯羅奔尼撒半島的秩序之後,斯巴達人不會尋求報復和霸權。和平給了他們恢復元氣的喘息之機,讓他們將來有能力報復,而並未讓他們相信自己沒有能力打贏戰爭。雅典人接受和平則是因為受到了軍事威脅。說到底,十年戰爭沒有給任何一方帶來令人滿意的結果。它既沒有摧毀雅典帝國、給希臘人帶來自由,也沒有消除斯巴達對雅典勢力的恐懼,更沒有給雅典帶來安全的保障(伯裏克利之所以冒險選擇戰爭,就是為了獲得這種保障)。犧牲的生命、莫大的苦難和消耗的金錢最終都白費了。 《尼基阿斯和約》和當年終結了第一次伯羅奔尼撒戰爭的《三十年和約》一樣,暫時中止了一場雙方都沒有辦法打贏的戰爭。但是,兩次和約的相似之處也就只有這麽多。前445年和約中的領土條款是務實的。前421年和約對領土格局的安排卻很不現實,因為它建立在一個無法令人信服的基礎之上:斯巴達承諾將安菲波利斯和帕那克敦歸還雅典,但幾乎不曾提及尼薩亞、索利安姆和阿納克托裏翁,這肯定會讓墨伽拉和科林斯不滿,因此對和平構成了威脅。接受《三十年和約》的雅典處於伯裏克利的穩定領導下,他真誠致力於嚴格遵守和約的文字與精神,斯巴達人也有理由對條款感到滿意。

前421年的雅典缺少穩定的領導,其政策在近些年裏多次發生變化,而反對和平的派系之所以被壓倒,主要是因為他們暫時缺少有影響力的發言人。在斯巴達,很多有權威的斯巴達人不贊同此次和約。新的監察官可能會將政治權力授予反對和約的人士,而且即便是締造了和約的監察官們也不是十分情願地執行全部條款。前445年,斯巴達的各盟邦一聲不吭地接受了和約;但在前421年,玻俄提亞、科林斯、厄利斯、墨伽拉和色雷斯的盟邦都拒絕與斯巴達合作。前445年,阿爾戈斯人受到條約的約束,站在斯巴達一邊;前421年,他們不屬於任何聯盟,並且熱切希望恢復自己在伯羅奔尼撒半島的舊霸權,並利用希臘世界的分裂追逐自己的利益。所有這些障礙都使和平的前景從一開始就顯得十分可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