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內戰文明化

19世紀

1863年11月19日,總統亞伯拉罕·林肯(Abraham Lincoln,1809—1865)在軍人國家公墓的致辭,或許是美國歷史上最廣為人知的一次演說。林肯將他的每個詞都精確地放在了恰當的位置上:當時正好是美國《獨立宣言》發表87周年,林肯在“偉大的戰場”賓夕法尼亞州的葛底斯堡進行了這次演說,因此也被稱為葛底斯堡演說。

87年前,我們的祖先在這個大陸上給我們帶來了一個新的共和國。她孕育於自由之中,並且獻身於人人生而平等這一理想。如今我們卷入了一場偉大的內戰,這考驗著這個國家,或者任何一個孕育於自由之中並獻身於上述理想的國家,能否存續下去。[1]

那天,林肯振聾發聵的慷慨陳詞,以及罕見的言簡意賅,激起了比美國歷史上任何文獻——除美國《獨立宣言》本身和《美國憲法》以外——都更多的評論。他將正在進行的戰鬥描述為:戰士們倒在了“偉大的內戰”的葛底斯堡戰場上,這段最為令人心寒[2],除此之外,幾乎全文的272個詞都經過了仔細的斟酌。這場演說我們也許很熟悉,甚至有點太熟悉了,但是那些詞的意思,可能並不是第一眼所看到的意思。

林肯不可能知道,這會是美國大地上所發生過的代價最大的戰爭,而他的這次演說剛好是在中間點上。這場戰爭開始於兩年半以前,即1861年4月,南部聯盟炮轟南卡羅來納州的薩姆特堡。戰鬥還要進行幾乎同樣長的時間才會結束,直到1865年4月,南部聯盟的將軍羅伯特·李(Robert E. Lee)在阿波馬托克斯郡府投降。然而,敵對情緒卻遠遠還沒有結束。[3]這場戰爭無論是傷亡人數、雙方付出的代價和所冒的風險,還是對夾在中間的非裔美國人和更廣闊的世界來說,確實可以稱得上巨大。不管是奴隸還是自由人,參與者還是旁觀者,北方人還是南方人,堅持統一者還是南部聯盟支持者,沒有誰會否認這一點。但是在當時,林肯將這場沖突稱為“內戰”,是不如現在這麽肯定的。因為,現在我們是處於聯邦最終勝利的成果之中。

僅在葛底斯堡演說的6個月之前,聯邦軍收到了《第100號通令》(General Orders No. 100),這是戰時軍隊的行為守則,由出生於普魯士的美國律師弗朗西斯·利伯(Francis Lieber,1798—1872)起草。這部守則並非在傳統的國際戰爭情境下寫出來的,但是它依然帶有傳統戰爭和內戰的特色。其中關於“內戰”的定義,更加說明了這一點。他非常清楚瓦特爾在一個世紀以前為這類法律描述留下了一個難題。利伯的上司,聯邦軍的總參謀長(也是國際法律師)亨利·韋格·哈勒克(Henry Wager Halleck,1815—1872)後來接過了這個難題,駁斥了瓦特爾的觀點。利伯對內戰的思想遺產毫無疑問是模棱兩可的:這部守則將繼續適用於美國軍隊內部,而且將會為20世紀國際人權法打下基礎。但是,他對於內戰的定義是矛盾的,並且無法適用於眼下的問題。而且這也與林肯對“偉大內戰”的含蓄理解不相容,林肯的演說發表於戰爭期間,隨後成為闡述內戰與分裂關系的典範。

到目前為止,我們可以確定的是,使用內戰一詞不可能不帶任何政治意圖或者意識形態色彩。在革命時代之後,內戰應該是一個不具有合法性的沖突形式了,它是一場歷史倒退,退回到了帝王統治的混亂狀態,或者說是羅馬共和國的不穩定狀態重現——現代啟蒙已經將這個古老的詛咒解除了。但有些人不這麽認為。比如,18世紀中期法國共和黨人馬布裏(abbé de Mably,1709—1785)在他的《公民的權利和義務》(The Rights and Duties of the Citizen,1758)中有一位英國“老爺”,令人震驚地聲稱“內戰有時也是一件大好事”,因為它可以像手術一樣將壞死的肢體截掉,使其不至於影響到政治的整體。[4]早期的西班牙自由政治家胡安·羅密歐·阿爾普恩特(Juan Romero Alpuente,1762—1835)也在演講中有類似的言論,他說“內戰是上天賜予的禮物”,給國家一次新生的機會——這一論斷回蕩在西班牙的歷史當中,並且在20世紀西班牙內戰中得以體現。[5]1830年法國政治家、回憶錄作家、男爵夏多布裏昂(the baron de Chateaubriand,1768—1848)也曾嘲笑過那些“人性的愛慕者,將武裝沖突區分成不同的種類,一聽見內戰就要暈過去——‘同胞相殘呀!兄弟、父子之間兵戈相見!’這些當然無疑是悲慘的,但是一個民族往往能夠在內部的不和中變得更強大,甚至獲得新生”。[6]也許依然只是對於將它視為必要的人來說,內戰才是正義的。但是現在更要緊的問題是,誰來決定它是否有必要,以及什麽時候才會被稱為內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