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內戰的世界

20世紀

“伏爾泰曾說:‘所有的歐洲戰爭都是內戰。’在20世紀,他的這個公式可以套用到全世界。在我們這個世界,因為通信的便利使世界變得越來越小,所有的戰爭都是內戰,所有的戰鬥都是公民間的戰鬥,不僅如此,還是兄弟間的戰爭。”[1]這些話來自海梅·托雷斯·博德(Jaime Torres Bodet,1902—1974),他是墨西哥學者、詩人和外交官,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曾經擔任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的第二任總幹事。他於1949年說了上面這些話,當時,聯合國及其相關組織剛成立不久,緊隨1947—1948年的一系列重大事件,其中包括印度獨立和分治,以色列國的建立和第一次阿以沖突,還有《世界人權宣言》的公布,加上中國的革命,以及中東和東南亞地區湧現的反殖民主義的民族主義運動——這是一個關鍵性時期,與他同時代的德國流亡政治學學者西格蒙德·紐曼(Sigmund Neumann,1904—1962)稱之為“革命的時代”和“國際的內戰”。[2]

1949年10月24日,托雷斯·博德在巴黎的聯合國日慶典上做的演講,標題和內容都是“我們為什麽而戰”,這並非指4年前結束的全球軍事戰鬥,而是另外的鬥爭——為和平而戰。在這個場合,博德對於內戰的情感要比他的學問更加飽滿。盡管伏爾泰曾有過著名的論斷,說歐洲“是一個偉大的共和國,被分割成了幾個國家”,“它們都有共同的公共法律和政治上的原則,並且這些原則不為世界其他地方所知”,但是他並沒有將此觀點引申開來,認為歐洲發生的戰爭是內戰。[3]這一步是由伏爾泰的前人、溫文儒雅的法國大主教和政治評論家弗朗索瓦·芬奈倫(François de Salignac de la Mothe Fénelon,1651—1715)邁出的。在他給一位年輕王子的著名建議《死亡對話》(Dialogues of the Dead,1712)中,他借書中角色蘇格拉底之口,提出了一個有說服力的和平主義論點,建立在普遍人性的世界性原則之上:

所有的戰爭都是內戰,是人類互相殘殺,互相傷害;一場戰爭耗時越久,就越有殺傷力;因此,一個民族反對另一個民族的鬥爭,要比一些家庭反抗共和國要糟糕得多。所以我們一定不要參與到戰爭中去,除非是最不得已的極端情況,那麽我們只有起來擊退敵人。[4]

這類戰爭不僅僅是內戰,而可能像盧坎所說的,它們比內戰還要更糟,因為更多人陷入其中。[5]這是內戰的認識史中的眾多悖論之一,隨著整個世界對普遍人性有著更加相似的理解,那麽國際戰爭甚至是全球性的戰爭就會變得更內部化。隨著全世界同情心和相互聯系的增長,世界變得越來越小,可能會造成更多的傷痛,而不是更多有保障的和平,這將會是一個無人料到的意外結果。[6]啟蒙思想家,比如芬奈倫,相信歐洲文化的同質性,害怕所有發生在歐洲的戰爭都會變成內戰,因為它們發生在一個共同體的邊界內,而且共同體內的居民彼此都認可對方的居民身份。在伊曼努爾·康德後來的“走向永久和平”的世界性權利概念中,互相認可的範圍變成世界性的了,因為“(或窄或寬的)國家社區在這個世界上已經發展到如此地步,任何對權利的侵犯發生在任何一個地方,都被所有人感同身受”。[7]

歐洲在超過一個世紀的時間裏幾乎不斷地處於戰爭狀態,即“第二次百年戰爭”(1688—1815)。具有諷刺意味的是,不管是在歐洲大陸還是在其帝國的殖民地,歐洲內戰都表現得具有一定程度的文化同質性,且和世界其他地區的文明有所差異。讓——雅克·盧梭在他的《永久和平計劃》(Project for Perpetual Peace,1761)中判斷,歐洲大國間的戰爭是“更可悲的,因為它們之間的關系更親密……它們之間頻繁的爭執幾乎和內戰一樣殘酷”。[8]40年之後的1802年,在英法《亞眠和約》(Anglo-French Treaty of Amiens)的談判過程中,傳聞拿破侖曾對英國大臣查爾斯·詹姆斯·福克斯(Charles James Fox)說:“歐洲,不包括土耳其,只不過是世界的一個省;當我們打仗,只不過是一場內戰罷了。”[9]1866年,法國歷史學家亨利·馬丁(Henri Martin)認為歐洲內戰沒有結束的終點,對他來說,這些戰爭包括了當時的克裏米亞戰爭(1853—1856),因為他將俄國也視為歐洲文明的一部分。[10]關於所有的歐洲戰爭都是內戰的說法,在20世紀的兩場世界大戰中重新變得流行起來,通常認為這是源自拿破侖,人們在回憶他1802年的名言時就會提起來。[11]

20世紀下半葉,我們則會真正見識到內戰的全球化,但不完全以托雷斯·博德和他在啟蒙時期的前人所預見的那種形式。這個內戰的新世界帶著三種重疊的特征而出現。首先,內戰現在被政府的智囊團重新包裝成為“不具備國際特征的國家間沖突”(international conflict of a non-international character)而逐漸被納入到國際組織的司法權限內,尤其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被納入國際人道主義法的範圍內;但是在去殖民地化的進程中以及在20世紀90年代的內部沖突中,又有一些修改。第二,和第一條密切相關,內戰變得越來越普遍,在世界大部分地區都可以見到(尤其是非洲和亞洲,但是在20世紀90年代,原本平靜的歐洲也可以見到),並且逐漸替代國家之間的戰爭,而成為世界上最普遍和廣泛的大規模的、有組織的暴力形式。第三,內戰爆發的社區——政體、城市或者人類共同性的領域——變得更寬泛了,直到“歐洲的內戰”這一觀念在本世紀被各種“全球內戰”的概念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