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語 關於內戰的話

如今,使用或者不使用“內戰”這一標簽的風險都非常大,政治的因素無法被排除在考量之外。我們現在應該明白了其中的原因。一旦我們了解更多關於內戰的歷史,我們可以更清楚地看到它與生俱來的印記,我們可以分辨出它不斷增多的傷疤,我們還可以看到內戰的傷口一直以來是多麽敏感。我們關於內戰的觀念中傳達了2 000年的傷痛,而這種痛苦一直到今天都在繼續困擾我們的政治。

就如“種族滅絕”這樣的詞語一樣,“內戰”現在不僅有政治上的含義,還有法律上的,可以引發國際社會的行動。確實,因為內戰和種族滅絕是兩個本質上有很多爭議的概念,又各有其法律效應,劃分它倆的界限可能更有爭議。[1]內戰有如此多的面貌,又和恐怖、毀滅聯系在一起,使用它的時候很難讓人聯想起任何美好。這種感覺深入這一詞語的核心,形成一個悖論,甚至是一個矛盾。關於戰爭有什麽是“文明的”[1]?“文明的”是一個形容詞,表示溫和善意的人類行為方式,比如文明社會(civil society)和非暴力反抗行為(civil disobedience),甚至是公務員(civil service)。從詞源學上和語言學上來講,它最接近的詞是“禮貌”(civility)和“文明”(civilization)。戰爭不會把人們和平地團結到一起來,或者用非暴力的方式引導人們釋放其精力。它涉及如此多的流血和犧牲,幾乎與禮貌或者優雅絕緣。戰爭的黑暗面毫無疑問遮蔽了任何可以稱得上是文明的東西的光芒。

一些人也許會說,這“僅僅”是語義學上的或者修辭上的,是簡單地玩弄文字而不是關於生活或者死亡的事。另一種回應就是我在本書中一以貫之的方式:假設這些爭論揭示了大量關於我們如何定義我們的社區、如何確認我們的敵人以及如何鼓勵我們的盟友的方式。語言,是我們建構世界的方式;誠然,它並非唯一的方式,但是當我們試圖說服對方同意我們的觀點時,試圖為我們的行為找到合理的理由時,試圖影響外人或者自己的後代時,它們是我們和其他人類同胞對話的方式。但是說到戰爭,語言是被當作武器一樣來使用的,無論是激熱的戰爭中還是戰場已經冷卻之時:“關於戰爭的語言——甚至是戰爭的名字——確實可能非常有爭議。”[2]而且沒有任何其他戰爭形式,在名稱上比內戰更富有爭議性。

“內戰”這個詞的使用或許取決於你是一個統治者還是叛亂者,是戰勝方還是戰敗方,是一個已建立的政府還是一個利益相關的第三方。正如一位當代內戰研究的領軍學者所寫的:“將一場沖突描述為內戰,帶有象征意義和政治含義。因為這個詞既可以傳達合法性也可以否認合法性。確實,對這個詞的使用(或者不使用)都是沖突本身的一部分。”[3]或者,如托馬斯·德·昆西更簡潔的感嘆一樣:“關於內戰的詭辯——是多麽廣泛!”[4]關於命名的爭執可以在沖突結束後依然持續很長的時間。比如,用“內戰”來描述意大利抵抗軍和法西斯政府之間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的沖突,一直是有爭議的,因為它意味著將兩方視為旗鼓相當的力量。[5]

更近時期正在發生的沖突中,世界上的其他國家也許會回避支持某一方,或者認為這些戰爭不在他們的控制範圍內,因為它們完全是“公民的”即內部的事務。這樣的決定對於整個世界幾個世紀以來發生的主要戰爭有著深遠而重大的影響。例如,美國獨立戰爭是僅僅對於北美殖民地人民來說才是一場革命嗎?還是一場在大英帝國內部的內戰?美國南北戰爭是一場發生於對等雙方之間的戰爭,還是一次在一個主權國家內部發生的反叛?如果將盧旺達和波斯尼亞在20世紀90年代的戰爭稱為“內”戰,是否就默許了整個世界不必為發生在一國邊界之內的事情負責呢?將2003年發生在達爾富爾地區的事稱為“種族清洗”而不是內戰,是不是就將它從一個根本性的政治沖突變成了一個棘手的民族問題,因此就沒有合理解決的希望了?[6]

如何歸類會帶來道德上和政治上的後果。它可以決定成千上萬人的生與死,而且他們通常是那些最沒有能力控制自己命運走向的人們。決定我們所看到的是否確實是一場內戰,既可以為戰爭國家內部也為其外部的人們帶來政治、軍事、法律以及經濟上的影響。正如我們所聽說的,國際社會承認這樣一場沖突的存在,也許動機是為了避免卷入進去:內戰,有時候就是預設了這是某人自己的事,外人應該走開。反過來,這一標簽也可以為幹預行為進行授權——當一個國家政府垮台、人道危機出現時。[7]這種兩極性既存在於動機中也存在於回應中,它們是內戰概念矛盾性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