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9章 杳杳絕殺,徐伯臨死期(三更合並)

歐陽燁稍作停頓:“徐家車禍案的幸存者徐檀兮,就是當年被抱回徐家的那個孩子。”

徐伯臨和溫照芳都下意識回頭,但徐檀兮並不在庭上。。。

歐陽燁繼續:“廬硯秋要求我的當事人把丈夫的私生女養在膝下,還要她對外聲稱是親生,我的當事人剛失去了自己的孩子,不僅要面對出軌的丈夫,還要面對證明她婚姻失敗的那個孩子,所以她崩潰了,她精神狀態越來越差,就是在這種情況下,我的當事人對二號被告徐伯臨先生的私生女徐檀兮小姐產生了難以消解的怨恨。”

歐陽燁抑揚頓挫,情緒激動:“日復一日的精神折磨導致我的當事人狂躁症狀加重,接受了長達十二年的心理治療,甚至犯下了不可挽回的錯誤。”

下面,是溫照芳的“認罪環節”和“悔過環節”。

歐陽燁是名厲害的律師,也是名厲害的演員,說到煽情處時,他一臉痛色,眼眶微紅:“十三年前我的當事人因為情緒失控,失手殺害了照顧她的保姆喬梁田女士,在這裏我代我的當事人向受害人家屬道歉。”他對著旁聽席的喬子嫣深深鞠了一躬,“對不起。”

喬子嫣用鼻腔哼了聲。

真假。

為了減刑,裝模作樣。

歐陽燁繼續以情動人:“雖然受害人家屬沒有提出任何賠償要求,但我的當事人非常想彌補、想贖罪,等案件結束會把賠償給到受害人家屬,如果家屬不肯收下,我的當事人會以受害人喬梁田女士的名義把錢捐贈出去,希望以此贖罪。”

感情牌好有用,法官人民陪審員的神色都明顯有松動。

公訴方也沒有提出任何異議。

歐陽燁繼續:“受害人廬硯秋在世時對徐檀兮小姐疼愛有加,甚至立了遺囑要把所有家產都留給她,我的當事人當然會不平,會憤恨,會理所當然地覺得這些本應該屬於她那個死去的孩子。怨恨和負面情緒越積越多,直到去年四月,我的當事人爆發了,她雇傭了丁四去破壞刹車,但我的當事人並不是想鬧出人命,她只是想排解一下恨意,想教訓一下自私的婆婆和丈夫的私生女,卻沒想到一個刹車問題會葬送兩條人命。”

故意殺人被他避重就輕地說成了意外殺人。

某些律師的嘴啊,人間的鬼。

“我的當事人也十分後悔痛苦,精神一度崩潰,甚至想過自殺贖罪,可就是這時候,丁四翻供了。原來真正的兇手另有其人,他就是,”歐陽燁停頓了一下,轉身,指向被告席上的徐伯臨,“他就是二號被告徐伯臨。”

喬梁田的案子沒什麽可辯的,只能認罪和悔過,歐陽燁要辯的是徐家的車禍案,

“法官大人,請允許我傳召我方證人丁四出庭。”

法官允許,書記員傳召證人上庭。

證人宣誓之後,歐陽燁提問:“證人丁四,請問破壞刹車這個主意是我當事人最先提出來的嗎?”

丁四回答:“是我向她提議的。”

歐陽燁面向人民陪審員:“我的當事人只是想給一點教訓,丁四卻提議破壞刹車,本來我的當事人就心有怨恨,這種情況下,要被慫恿太容易了。”他先把陪審員們的情緒帶進去,然後才繼續提問丁四,“請問證人,你為什麽會給出破壞刹車這樣的提議?你是專業的駕駛員,不可能不知道破壞刹車的危險性,是什麽原因?或者說是誰指使你慫恿我的當事人?”

丁四很配合地坦白了:“是有人指使我這麽做的。”

“那個人是誰,他在不在庭上?請你指出來。”

丁四看向被告席的徐伯臨:“是二號被告徐伯臨。”

徐伯臨和他的律師郭學益都相當鎮定。

歐陽燁又提問證人:“除了破壞刹車,他還有沒有指使過你做其他事情?”

“去年年底,徐檀兮去祥雲鎮過年,他讓我找機會殺了她。”

歐陽燁得到了想要的答案:“法官大人,我問完了。”

法官問被告徐伯臨的律師有沒有又問的。

郭學益站起來,提問證人:“請問證人,你為什麽會突然翻供?”

丁四恨恨地說:“因為我在監獄受到了威脅,徐伯臨他想殺我滅口,我害怕了,所以決定說出真相。”

郭學益順著他的話,拆話:“就是說有人威脅你?讓你翻供?”

公訴方是檢察院的周唐如檢察官,她立馬出言制止:“法官大人,被告的辯護律師誤導證人,丁四受到了威脅,但並非威脅他翻供,而是怕他翻供才做出了威脅舉動。”

法官采納,並警告:“辯護律師,請注意你的言論。”

郭學益換了個不那麽犀利的問法:“證人,是不是有人威脅你?”

丁四點頭:“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