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9章 杳杳絕殺,徐伯臨死期(三更合並)(第2/6頁)

郭學益不緊不慢地拆證詞:“你是從何得知是我的當事人在威脅你?”

“只有他跟我有仇,不是他還能誰?”

“也就是說,你沒有任何證據證明我的當事人威脅了你。”

丁四啞口無言。

“那我是不是可以做出假設?”郭學益開始誘導性假設,“假設威脅你的另有其人,目的也是為了讓你改口,從而說出對我當事人不利的言論,這樣一來,受益人是誰呢?”

風向逆轉,不僅把徐伯臨摘出去了,還拋出了徐伯臨有可能被某個受益人陷害的前言。

再一次感嘆,某些律師的嘴,人間的鬼。

丁四急了,梗著脖子說:“不是,就是徐伯臨。”

郭學益不慌不忙:“好,就假設是我的當事人當初指使你破壞了刹車,那麽在你已經入獄的情況下,還去威脅你,讓你產生危機感,讓你反咬一口,試問會有這麽蠢的人嗎?趕著上去自爆。”

審判員和陪審員的反應偏向了徐伯臨。

郭學益總結:“假設根本不成立,我的當事人也沒有指使你慫恿一號被告溫照芳,而做出破壞刹車的舉動。”

丁四哪裏說得過律師,只會吼:“他有,就是他讓我破壞刹車的!他給我轉過賬!”

“我當事人給你轉的錢是讓你監視他的妻子溫照芳女士,原本只是夫妻不合,可沒想到有心人會利用這一點,來構陷我的當事人。”最後,郭學益做出關鍵性提問,“證人,你怎麽能證明不是你受到了他人威脅而來誣陷我的當事人?你又怎麽能證明我的當事人指使過你?”

郭學益拆完證詞,法官和陪審員:“法官大人,各位陪審員,證人丁四有過兩次前科,采納他的證詞之前,還請考慮證人的品行問題。”

完美拆招。

這裏提一下郭學益,他是刑事案件的常勝將軍,一張巧嘴打遍天下。

溫照芳和徐家車禍案先告一段落。

公訴方的檢察官周唐如起身,她的重點是二十五的肇事逃逸案。

“二號被告徐伯臨先生兩次對徐檀兮小姐痛下殺手,究竟是什麽原因讓他這麽容不下她?就算不是原配所生,也一起生活了二十五年。”

徐伯臨的律師郭學益反駁:“法官大人,我的當事人徐伯臨先生並沒有兩次痛下殺手,這莫須有的罪名還沒有定論,公訴人的以此做出的任何推斷都是不成立的。”

法官敲槌,警示公訴人。

周唐如只是先拋出案件因果而已,她並不著急:“這裏有兩份親子鑒定。”

書記員把鑒定報告呈堂。

周唐如發言:“第一份是徐檀兮小姐和祁栽陽先生的親子關系鑒定,結果證明兩人是父女關系,也就是說,徐檀兮小姐並不是二號被告徐伯臨先生的私生女。而祁栽陽先生,是二十五年前一樁肇事逃逸案的受害人家屬。”

案子很復雜,周唐如故意把語速放慢:“上個月十七號,警方在徐家墓地挖出了一具女屍,徐家似乎想隱藏什麽,墓碑上沒有任何刻字。法醫從屍體上提取到了DNA,從而確認了這具女屍的身份。”

周唐如說明了人物關系之後,才慢慢引出案件:“二十五年前,滄海路發生一起車禍,肇事司機逃逸,被撞車輛上有兩位受害人,司機和一名孕婦,司機當場死亡,孕婦卻不知所蹤。”

照片都通過放映的方式呈堂。

周唐如繼續:“徐家墓地裏的女屍正是當年失蹤的那名孕婦,也就是祁栽陽先生的妻子洪苓儀女士,DNA鑒定結果表明,徐檀兮小姐和肇事逃逸案的受害人洪苓儀女士是母女關系。”她拋出問題,“車禍逃逸案的受害人為什麽會出現在徐家呢?”

徐伯臨是這個案子目前唯一的嫌疑人。

鋪墊的差不多了,周唐如開始還原案件:“二號被告徐伯臨當年違規駕駛,造成了受害車輛的駕駛司機當場死亡,因為孕婦看到了他的臉,他便將重傷的孕婦帶離了案發現場,很幸運的是,孕婦腹中的孩子活了下來,而孕婦是怎麽身亡的,是搶救不及時?還是被人滅口?就不得而知了。”

“徐伯臨的母親廬硯秋女士良心未泯,收養了幸存下來的孩子,並對兒媳,也就是一號被告溫照芳女士,聲稱那是徐伯臨的私生女。就這樣,徐檀兮小姐在徐家生活了二十五年,廬硯秋女士因為良心不安,對她疼愛有加,而二號被告徐伯臨先生一直記著當年的案子,他怕罪行暴露,也不甘母親將所有財產留給了一個外人,是以幾次對徐檀兮小姐痛下殺手,一次是在祥雲鎮,另一次正是徐家那起兩死一傷的車禍案。”

公訴方發言完畢,周唐如坐下。

緊接著,郭學益起身為徐伯臨辯護:“在我發言之前,我必須先聲明一個問題,公訴人剛才所有的發言,沒有任何佐證,也就是說,都是推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