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警察(第2/5頁)

“那是什麽時候的事?”

“大約兩小時之前,”我看了眼時鐘答道,“今天上午八點左右。”

男人將資料輸入完畢,最後砰地敲下一個鍵。

“好,辛苦了。相關資料已送往搜查科,很快就會去實地調查。這段時間你會在哪裏?如果不在家中,請留下聯系地址。查明案情屬實後,偵查員會去找你問話。”

“在哪裏……待在這兒可以嗎?”

“沒問題。”男人眼光冷冷地說,“這是你的自由。”

我分明是個前來自首的殺人犯,他卻居然對我說,我可以自由行動。

“那我就在那邊等著。”我指著大廳中央排列的長椅回答。

“好的。那就是鐵鍋警局一樓等候室……”男人敲打鍵盤,輸入上述地址。

我滿心莫名其妙地在長椅上坐下,環顧四周,除我之外還有好些客戶——這樣說也很怪,總之就是普通市民——在櫃台的窗口前穿梭。

“你第一次來?”旁邊有人問道。循聲望去,只見一個男人穿著夾克,紮著頭巾,大剌剌地蹺腿而坐。他正轉臉看著我這邊,看來是向我搭話。

“是第一次。”我回答。

頭巾男笑了,張著缺了門牙的嘴巴。

“不知道你是來辦什麽事,但一定很困惑吧?我剛來的時候也給折騰得團團轉。”

“這究竟是怎麽回事?”我問。

“也沒什麽不可思議的,簡單來說,就是把警察的活動徹底程序化。你看那些人,個個旁邊都放著個文件夾,對吧?那裏面詳細記載了相關工作的規程,如果不遵照辦理,過後就會受到處分。”

“哦,是嗎?”

“反過來說,只要照章辦理,誰也沒法挑毛病。所以他們絕對不輕舉妄動。”

原來如此,我總算有點明白過來了。

“為什麽要這樣設計?”

“還用問,這不正是時代潮流嗎?把一切活動程序化後,很容易明確責任所在,菜鳥也能早早上手。說到程序化,警察算是最落後的了。調查的方式因指揮官而異,偵訊的嚴厲程度也依經辦警察而不同。順利破案的時候,別人自然會恭維說什麽個性的勝利,但踢到鐵板時就慘了,媒體會炮轟說案發後的現場調查存在問題,偵訊中過火的情況也被上升到人權高度,總之麻煩數不勝數。所以遲遲沒有動作的警方終於作出決定,今後一律采取統一的程序模式。”

“時代潮流啊。話說回來,你知道得可真清楚。”

“還好,我這把年紀也不是白活的。”頭巾男不無驕傲地挺起胸。

“恕我冒昧,不知你來這裏是做什麽?”

“我?我是線人,靠給刑警提供情報賺點零錢。但現在不比從前,不能在小巷、公園裏悄悄遞話了,一切都得跑到這裏辦手續,簡直煩死了。”

說著,他拿出張紙給我看,上面印有“情報提供用紙”的字樣。

“只野一郎先生,只野一郎先生,請您聽到廣播後前往一樓的咨詢台。”忽然,大廳裏響起廣播,播音的一定就是咨詢台那名年輕女子。

我來到咨詢台,看到那裏站著兩個身材高大的男人,都穿著灰色西裝。見我過來,兩人微微點頭致意。

“您就是只野一郎先生吧?”其中一人說道。

“是的。”

“很遺憾地通知您,您太太不幸亡故了,而且懷疑是遭人殺害,請您和我們去一趟現場。”刑警宛如在照本宣科,多半是規程上現成的套話。

“啊,好的,可實際上……”

沒等我說出“兇手就是我”,兩名刑警已大步流星地往前走去。無奈之下,我只得跟上。

“發生這種事我們深表同情,現在我們正在全力調查,一定會將兇手逮捕歸案。”上車後,旁邊的刑警很有幹勁地說。

“可是,呃,老實說,兇手就是我。”

“啊?”

“是我殺死了我老婆,我現在是來自首的……”

似乎摸不透我這番話的意思,刑警翻了半天白眼,陡地回過神來,問正在開車的同事:

“哎,這種情況該怎麽處理?”

開車的刑警眼望前方,側頭沉吟。

“你還沒辦自首的手續吧?”他問我。

“咨詢台告訴我,要先辦報案手續……”

“那就是還沒辦嘍?”

“可以這麽說。”

“這算當場自首嗎?”旁邊的刑警說。

“也許。”

“這種情形該怎麽辦?”

“向被害者家屬通報案件時,家屬供認了罪行,是吧?怎麽處理呢……總之先問清楚情況吧。”

“可以馬上按自首來處理嗎?”

“這個說不好,我也沒什麽把握。先按家屬來問話怎麽樣?”

“對,這樣比較穩妥。”旁邊的刑警點點頭,看著我說,“自首的事暫且放在一邊,請先以被害者丈夫的身份回答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