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第4/6頁)

“是啊,這的確是筆龐大的支出。”

深知個中辛苦的長谷川社長理解元子的為難之處。

“魯丹俱樂部”的讓渡方式——原口元子將以兩億二千四百七十萬日元取得通情達理的長谷川莊治社長的所有股票。當然,那不是上市股票,等於沒有股價可言。

“社長,我不想用支票付款,請讓我用現金支付。”

“噢,那我可是求之不得呢。”

長谷川面露微笑,但他似乎擔心元子再說些什麽。因為他拗不過元子,被迫連續減價。

“接著,是有關三千萬日元定金的事情,大約再過半年,小姐就會把這些定金全數還給公司,照理說我直接承受下來也無所謂,但我必須準備周轉金等費用,沒有這個余力。到時我會把小姐退還的三千萬日元全額交給社長,所以能否請社長從讓渡價格中把它扣除?”

“嗯,原來如此。那不然您把這部分的款項開支票給我?這支票半年後兌現,不會造成您的負擔呢。”

“拜托您了。其他的我用現金支付。”

最後雙方談定只需支付一億九千四百七十萬日元。由最初開價的兩億六千萬日元,折讓了六千五百多萬日元。

“媽媽桑,我真是敵不過您。”

長谷川帶著佩服的神情看著元子。他跟旁邊的會計師一陣耳語之後,告訴元子,事情就這樣談定。

“嗯,就這樣說定。我是個講信義的男人,也能夠理解您的立場。”

“感謝社長成全。”

“我嘛,真希望早點全力投入公寓的經營,不想被魯丹的事綁住,不如快刀斬亂麻盡早處理。”

“承蒙社長包容我無理的要求,我在此向您深深致謝!”

“對了,我什麽時候可以拿到那筆現金?”交易成立之後,急需現金的長谷川說道。

依照橋田常雄開具的保證書來看,梅村那塊土地十五天後才會轉移到元子的名下。那塊土地到手之後,她得找尋新的買家。這通常是透過房屋中介商處理,但買賣折沖很耗費時間。梅村位於銀座附近,應該很容易找到買家,但最好還是估算四十天後才會進賬比較保險。

元子告訴長谷川她希望一個半月後再付款。

“是嗎。”長谷川沉吟了一下,說道,“既然這樣,那我至少得先收四千萬日元的定金,也就是賣價的百分之二十。”

“四千萬日元嗎?”

元子認為四千萬日元定金太多了。

“我把店交給媽媽桑時,必須把店裏的貸款還清才行。我出資的部分倒無所謂,但還有銀行貸款,所以這四千萬日元其實是還給銀行。”

長谷川這樣說也有道理。而且元子馬上就可以到銀行提領出四千萬日元。

“話說回來,如果因為我的因素違約,也就是我無法將魯丹賣給您的時候,我當然會把四千萬日元定金全數還給您。反過來說,倘若是您違約,我可要向您收取定金的兩倍,八千萬日元。因為我賣掉酒吧得事先跟銀行協商,若是買賣中途喊停,銀行對我的信用將大打折扣,以後便很難向銀行貸款。不但如此,我還得存入巨額定存讓銀行安心。而且秘密出售酒吧的事情,也難保不會走漏風聲。到時職員和小姐無不人心惶惶,紛紛求去。具體地說,若因為媽媽桑違約使得買賣泡湯,就算我重新執業,往來的廠商也會心存芥蒂,這些我都得花錢安撫。總之,若發生這樣的意外,我的損失可慘重呢。

“恕我直言,您沒有保證人,雖然我相信您的為人,但坦白說,我還是有點擔心。總歸一句,您若違約的話,我就要向您收取兩倍的定金。怎麽樣?我們就這樣談定吧。”

元子心想,得趁長谷川改變“賣意”之前把握機會,便同意了這個條件。

從“自己的資金”兩億四千八百萬日元中扣掉買價,若去掉零頭以一億九千四百萬日元計算,尚余五千四百萬日元⋯⋯

自從跟長谷川莊治談妥買下魯丹俱樂部之後,元子的腦海中不停地計算著。

手頭上若有五千四百萬日元,周轉金便不成問題,同時還足夠支付新請來的一流小姐的簽約金和定金。這樣經營下去,短期內無須花錢裝潢,而且又是親自經營,從每天的營業額即可籌出周轉金。店內的裝潢一年後處理也不遲,她打算把付給長谷川的一億九千四百萬日元分五年攤提。她自信可以賺到這些錢,便豪邁地同意這筆買賣。

不過,在兩億四千八百萬日元的自己的資金之中,還包括賣掉尚在營業的卡露內的兩千萬日元。元子答應一個半月後付給長谷川一億九千四百萬日元,每經過一天,期限便逼近而來。只剩下四十天,她必須盡早找到卡露內的買家。

說到酒吧的買賣,幾乎以頂讓經營權的買賣居多,在銀座就有好幾家居中斡旋的房屋中介商。由於卡露內規模不大,不像是魯丹俱樂部那樣的超級豪華酒吧,即使同業間聽到它要出讓的消息,也不會特別驚訝。畢竟它只不過是間七名小姐坐台,外加一名調酒師的小店,就算有員工聞訊想離職,也無關緊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