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第2/6頁)

“我知道了。”

“接下來,我來談談店裏的資產。應收賬款之外,付給小姐的簽約金總額大概是四千萬日元。”

“是的。”

所謂簽約金,是指店家雇用陪酒小姐時一開始支付的錢,有點像是提前支付的獎金。確切地說,經過協議,陪酒小姐必須答應店家每天得做多少業績,而店家支付的簽約金即是給她們的保證與報酬。換句話說,店家用這種方式約束她們在酒吧工作一年。

陪酒小姐若按當初的約定拼出業績,持續工作一年,自然不必將簽約金退還給店家。不過,如果待不到一年便自行離職,就必須依違反合約規定退還簽約金。理論上是如此,但不履行合約義務,工作不到半年即消失蹤影,也不退還簽約金的“惡劣”陪酒小姐不在少數。

“那些收了我們簽約金的小姐,以後也會留在魯丹上班,因此那些簽約金我認為應該由買家吸收。”

“說得也是。”

元子姑且表示贊成。雖說那些收了簽約金的小姐是否真的會依約留在店裏工作仍有疑問,但現在她先不提出異議。

“還有定金,這大概有三千萬日元。這是向其他酒吧挖角紅牌小姐時付的預付款,無利息六個月後償還。小姐將來退還的錢也屬於酒吧的資產。”

“社長說得有道理。”

“接著是預付租金。魯丹店內面積約有四十五坪,以每坪百萬計算的話,總共四千五百萬日元。順便一提,房租每坪以一萬八千日元計算,就得八十一萬日元。”

“那‘商譽’費要怎麽算?”

“啊,您不說我倒忘了呢。在銀座,魯丹俱樂部五個字可說是響當當的,也是業界的老字號。恕我自吹自擂,魯丹俱樂部可是我長年來灌溉的心血結晶,所以我得好好向您收取招牌費才行。加上店裏的設備,少說也要三千五百萬日元。”

“是嗎?這麽說,總共多少?”

“嗯,我計算一下⋯⋯”長谷川兩眼盯著天花板心算著,“總共是兩億六千萬日元。”說完,又抽動著半邊臉頰看著元子。

兩億六千萬日元是長谷川莊治社長初次開出的價碼。從這個價碼來看,他的確有出脫酒吧的意願。長谷川丟出這個價碼,一方面是要窺探元子的反應。盡管他的嘴角堆著笑容,但眼裏仍散發著生意人的銳光。

元子知道自己必須做好討價還價的準備。她試圖壓抑著不讓這股面臨決戰的緊急情緒表露出來,不過,她的腳尖卻微微顫抖著。

“請問兩億六千萬日元是總價嗎?”

元子既不說太貴也不說便宜,而是盡量平靜地問道。

“啊,對了,另外還有貸款之類的,大概有八千萬日元。”長谷川回想起來似的說道,“經商做生意,總是難免要向銀行貸款。比如,付給小姐的定金和簽約金就是附帶利息向銀行借來的,但我們又不得不無利息借給小姐,實在是劃不來。”

“您說得是。”

“這八千萬日元包含了我的個人資金和銀行貸款。我用房屋等不動產作擔保向銀行借了四千萬日元。”

元子心想,兩億六千萬日元扣掉債務八千萬日元,就剩一億八千萬日元。真希望能用這個價錢買下魯丹俱樂部。

“原口小姐,您的意見如何?銀行的貸款四千萬日元本來就應該由您概括承受,雖然跟銀行交涉有些麻煩。”長谷川故意這樣說道。

長谷川這番話,是暗指他只有向銀行貸款,並未向惡劣的地下錢莊借錢,表示這間酒吧營運正常。

“可是就算我要概括承受,我也沒有不動產可給銀行作擔保。如果社長您能把店裏的貸款清償完畢,那就太感謝了。”

元子心想,買下這家條件良好的酒吧後,若能因此賺錢,即使向人借貸也有能力還債,靠這些利潤買土地又能賺上一筆。

“要我把銀行的貸款還清,對原口小姐當然有利,但我可吃力呢。”

長谷川說得沒錯。

“這樣我得想辦法籌出四千萬日元來不可。我認為最好的辦法是由您的金主當貸款的擔保人。”

“上次我已經跟您提過,我背後真的沒有什麽金主,所以我才經營得這麽辛苦。”

“既然這樣,那我只好扛下四千萬日元貸款了。”

“請社長多擔待了。”元子雙手合十央求道。

“話說回來,我犧牲退讓這麽多,原口小姐也得給我些許好處才行。我希望您在兩億六千萬日元上多少再加點數字。”

“我會盡可能積極思考的。”

元子所說的“積極思考”,其實是指長谷川提出的兩億六千萬日元賣價所包含的內容。因為這是喊價,元子若能再砍價就賺到了。所以你有必要對內容詳加研議。在元子看來,長谷川已經賣意十足,很可能因此讓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