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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尼貝裏法官說道,“保釋方面有什麽問題嗎?”

“有,法官大人。”費斯多說,她第一次站起身來,“公訴方敦請法庭不按保釋常規處理本案,建議將保釋金定為二十五萬美元。”

尼貝裏法官擡起頭來,看向費斯多,然後第一次將目光投向格拉登。似乎只有親眼看一看被告,他才能明白為什麽這麽微不足道的罪名卻值如此高昂的保釋金。“為什麽這樣說,費斯多女士?”他問道,“就我所掌握的材料,我看不出任何非常規處理的必要。”

“我們相信,被告極具潛逃風險,法官大人。他拒絕向拘捕他的警官提供本地住址,甚至不願透露車牌號。他的駕駛執照是阿拉巴馬州頒發的,而我們尚未證實該執照是否合法。因此,我們甚至無法確定哈羅德·布裏斯班是否為被告的真實姓名。我們不知道他是誰、住在什麽地方、有沒有工作和家庭,因此公訴方認為被告存在極大的潛逃風險。”

“法官大人,”克拉斯納跳了出來,“費斯多女士正在歪曲事實。警方清楚我的當事人的名字。我的當事人提供了一份由阿拉巴馬州頒發的、合法的駕駛執照,警方未曾就這份駕照提出任何質疑。他剛剛從莫比爾來到本地,還在找工作,因而目前還沒有固定住址。一旦他安定下來,必將非常樂意把地址提供給警方。在這段時間裏,但凡有需要,警方可通過我的辦公室與布裏斯班先生聯系,並且他同意每天向我或法官大人指定的其他任何代理人報備兩次。法官大人您知道,非常規保釋當立足於被告確有潛逃傾向,沒有固定住址並不等同於計劃潛逃。恰恰相反,布裏斯班先生已經要求進入無罪抗辯環節,並且在本案訴訟中沒有任何延誤審理的意圖。很明顯,他就是希望能盡快直面並駁斥針對他的種種指控,以求正名。”

“通過你的辦公室聯系他,這一方案可行,但住址怎麽解決?”法官問道,“這段時間他會待在什麽地方?你剛才的高論完全沒有提及一個明顯的事實:這個人在被捕之前有過拒捕並逃跑的行為。”

“法官大人,我們反對這條指控。那些警探當時身著便衣,也沒有及時表明他們的身份。我的當事人當時正攜帶著相當昂貴的攝影器材——順便提一句,他完全依靠這些器材謀生——他只是害怕自己會成為一樁搶劫案的施暴對象。這就是為什麽面對那些警察時,他會選擇逃跑。”

“這說法倒是有趣,”法官說道,“那住址問題你們有什麽說法?”

“布裏斯班先生在皮克大道的假日旅館訂了一個房間。他暫居在那裏,還在盡力找工作。他是個從事自由職業的攝影師兼平面設計師,對自己的職業前景滿懷信心。他不會跑去任何地方,就像我之前說的,他正打算在法庭上駁倒這些——”

“好的,克拉斯納先生,就按你之前說過的方案。那你們打算交多少保釋金?”

“是這樣,法官大人,只因為朝海裏扔了個垃圾桶就要交二十五萬美元,這實在是太荒謬了。我認為適當的保釋金額應當在五千到一萬美元之間,這才與被指控的罪名相符。我的當事人經濟並不寬裕,如果他把全部積蓄都用來支付保釋金,他就沒有錢維持生活,或者支付律師費。”

“你遺漏了拒捕和破壞市政財產兩項指控。”

“法官大人,就像我剛才說的,他從警察眼前逃跑,只是因為他事先並不知道對方是警察,他還以為——”

“再次反對,克拉斯納先生,留著你的抗辯,到合適的時機再說。”

“我很抱歉,法官大人,但請看看那幾項指控。非常明顯,它們只是輕罪,那麽保釋金也應當與罪名相當。”

“你還有什麽要說的嗎?”

“沒有。”

“費斯多女士。”

“法官大人,公訴方再次敦請法庭考慮不按保釋常規處理本案。對布裏斯班先生的兩項主要指控均為重罪指控,公訴方今後也不會改變這一主張。雖然有克拉斯納先生提供擔保,公訴方仍舊認為被告存在極大的潛逃風險,哈羅德·布裏斯班這個名字也不一定是他的真實姓名。據執法警探所言,被告的頭發是染過的,並且染發的時間恰好與那份駕照的頒發時間一致,由此可見被告有意掩飾身份。我們今天正嘗試借用洛杉磯警察局的指紋識別系統,來查看能否——”

“法官大人,”克拉斯納打斷道,“我不得不對此提出反對,因為——”

“克拉斯納先生,”法官拉長聲音說道,“你的輪次已經過了。”

“除此之外,”費斯多說,“警方之所以逮捕布裏斯班先生,是因為他還有其他可疑行為,也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