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第2/7頁)

其實我這位小友伴要求的並不多。他把我掐到幾近昏迷以後,就想要將我關進那間防水密室裏頭然後逃走。我反抗著尋找手邊任何夠得著的東西——發現門上掛著支木槌。我敲了他多少次,我不記得了,可是這舞蛇女的兒子好像一點都不在意。我努力想擠出門外——很不幸的,這時舞蛇女的兒子拿身體去撞門,加上船只的搖擺,門鉸鏈脫落了。結果可想而知,我的身體——兩條腿除外——就這麽被整個截斷。

那是個英雄充斥的年代,博士,任何英雄事跡很少被拿來贊頌或者表揚。是誰救了我——不管是旅客或船員——我不知道。我只記得像只小狗似的被抱起然後送上一條小船。至於那位兩手血腥、眼神飄忽的舞蛇女的兒子,我猜想他大概罹難了。我自己之所以能夠活了下來,我想應該得歸功於鹹海水,不過那段時間十分難熬,直到一周以後我才記起這些事來。

幾天前我在芳雷宅園當眾所陳述的故事當中,我提到我的名字“派翠克·高爾”,是過世的馬戲班負責人波裏·葉爾德裏區取的。我也稍微解釋了我當時的心態。若說我沒有完整說明我的心態,你該明白原因所在。波裏很快就替我找到在馬戲班的用處,因為我是個(別誤會我在自我宣揚)畸形怪物,又具備以前在家鄉閱讀所得來的算命技能。那實在是一段極其痛苦又充滿羞辱的日子。尤其是得學習只用雙手“走路”。我不想花時間描述這部分,因為我不希望你認為我在乞求憐憫或同情:光是想起這念頭就讓我氣憤莫名。我可以接受你的尊重,或者殺了你。至於你的憐憫?去死吧!

這也突然讓我想到,我似乎一直在裝腔作勢,借著些我遺忘已久的往事把自己塑造成悲劇人物。那麽,讓我們輕松點看待事情,也對無法改變的事實一笑置之吧。你知道我的職業:我曾經是個算命師、假靈學家、占星學家以及魔術師。我初抵芳雷宅園的那一晚不經意地給了暗示。然而我扮演過太多角色,有過太多個方便的化名,對於是否被識破我倒並不怎麽擔憂。

我很雀躍地向你保證,少了雙腿對於我的事業其實是個恩賜。雖說我別無選擇。但是義肢總是一項阻礙;我想我從來就沒真正學會適當的操作。早先我學會用雙手來移動身體,我敢說,速度極快而且靈活。不必我說你也想得到,這對於我的假靈媒事業相當有幫助,同時也讓我能夠為觀眾制造種種奇幻的效果。想一想,你會明白的。

每當我使用這類技巧時,我習慣在義肢和長褲裏頭穿戴塞有橡皮墊的閉口短褲,這可以充當我的腿,而且無論在哪一種地面都不會留下痕跡。由於快速換裝是非常必要的,我也練就了在35秒鐘之內取下或者裝上義肢的功夫。

當然,這也正是我能夠操作那個機器人偶的一項單純卻又無比難堪的秘密。

話說,歷史總是不斷重演。這類事情不只可能曾經發生過,它的確曾經發生過。你可知道,博士,這就是坎普林和馬傑爾所發明的下棋機器人偶的操作方式?只要找個像我這樣的人作為助手,進入人偶的底座盒子裏頭,就能讓這些玩意兒風靡歐洲和美洲長達50年之久。既然這騙術連拿破侖和菲尼亞士·巴納姆(譯注:Phineas Tailor Barnum為19世紀著名演藝經理人,專辦怪異節目及展覽)這些大人物都無法識破,那麽倘若它也騙過了你,你也不必覺得難過。事實上,它並沒有能瞞過你,聽你在閣樓上給的暗語,我就明白了。

我非常確定這就是17世紀黃金女巫的秘密。現在你該明白,為什麽我那可敬的祖先湯瑪斯·芳雷以天價買下它並且發現這秘密之後,這個機器人偶會被冷落至此了吧?他們把這東西的內部秘密告訴了他,而就像所有發現了這秘密的人一樣,他惟有震怒。他以為他得到的是個寶貝。誰想到他花錢換來的只是個精巧的騙人玩意兒,除非他能夠找個身材特殊的人來操作,否則根本無法拿來唬他的朋友。

它的原始操作方式是這樣的:如同你看過的,對於像我這樣的人來說,它內部的空間夠大了。你進入人偶的“沙發”或者底座盒子之後,關上門,隨著門的關閉,控制著人偶操作的盒子頂端會開啟一扇小窗。這盒子裏——只是簡單的機械原理——有十幾支連接著人偶手臂和身體的連杆。機器人偶的膝蓋有隱藏式小孔,可從內部打開來的,讓操作者看見外面。馬傑爾的人偶就是因為這原理所以懂得下棋;100多年前的黃金女巫也是由於這原理因此能夠彈奏西塔琴。

不過黃金女巫的引人之處還是在於,藏在它盒子裏頭的操作者能夠隱身不被看見。我想這是黃金女巫的發明人比坎普林高明的地方。在表演開始的時候,魔術師會打開盒子,讓觀眾觀察它的內部,見證它的確是空的。那麽,操作者是用什麽方法鉆進去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