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案 異睡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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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3月28日。驟雨初歇。

  楚原市千島湖度假區。

  千島湖度假區離市區僅有二十分鐘車程,湖光山色秀美宜人。這裏尚未過度開發,風物景致保持著原始面貌,花鳥樹木種類繁多,水流淙淙清可見底,對厭倦了擁擠喧囂的城市生活的市民格外有吸引力。

  度假區內酒店不多,而遊客們更樂意住進充滿鄉村風情的農家院。這些待客的農家院本是當地原住民的民居,千島湖度假區初具規模後,原住民們相繼把自家住宅略加修繕,改造成幹凈規整的小旅館供遊客住宿。而有些農民世代居住在這裏,不願搬遷,也不願改變傳統的“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農耕方式。度假區的開發商逼遷未果,只好由得他們留在園區裏生活,所以農家院旅館被包圍在翠綠的葡萄架和咩咩叫喚的羊群中,倒平添了純粹靜謐的鄉土氣息。有些錢包裏幹凈,手腳卻不幹凈的遊客趁夜深人靜時到農民院裏摘一串葡萄嘗鮮,甚至偷一只羊去僻靜處宰了,在荒野裏烤著吃,惹得農民們異常惱火,破口大罵,卻也無可奈何。

  命案就發生在度假區東北角的農家院裏。

  這是一套別致的院落,一幢正房,一幢廂房。正房正對著大門口;廂房在門口右手邊,有三個房間,中間一間用作起居室,並隔出一個設施齊全的衛生間,兩側的房間則是客房。靠近大門口的客房裏擺著一張碩大的雙人床,另一間則擺放有三張單人床。

  屍體蜷縮在雙人床上,雙手緊緊捂著小腹,頭深深地埋在胸前,那姿勢就像一個躲藏在母親子宮裏的胎兒。暗紅的血跡浸透了它的衣服和身下的床單,昭示著生命已離它而去。

  它的長發攤開在床上,發梢沿著床沿垂下來,發質烏黑順滑。它身上穿著一套質地柔軟的睡衣,淺灰的底色,印有淺粉色的櫻花圖案。赤足,足弓很優美,緊繃的皮膚呈青白色,散發出死亡的氣息。

  它生前應是一個優雅時尚的年輕女人。

  我分開在大門外圍觀的人群,拼命擠進現場,見沈恕早已經在那裏等著我了,我氣喘籲籲地抱歉說:“對不起,路上塞車,這段山路又不好走。”

  沈恕擺擺手,意思是不礙事,直接介紹案情:“是房東報的案。遇害人是一名女遊客,住宿登記的姓名是李麗,已經證實是假名字。她隨身攜帶的背包裏有錢包、手機、駕駛證、身份證等物,顯示她的真名叫孫寶寶,二十七歲,家庭地址是楚原市鐵西區富城街道萬花小區,已經通知當地派出所盡快和她家人取得聯系。我們沒有搬動屍體,從外表特征看,像是銳器傷致死。據房東說,孫寶寶昨天下午五點多住進來,沒有人陪伴,他發現屍體時房間沒上鎖,門虛掩著,門鎖完好。”

  屍檢結果顯示,死者身長171厘米。穿淺灰色碎花睡衣,淺灰色內褲,未戴胸罩,赤足。屍斑位於屍體背側未受壓處,指壓褪色。

  頭面部:蓄長發,頭皮未見損傷,頭皮下未捫及血腫,未見骨折。

  頸項部:皮下及頸闊肌等部位未見出血等改變。舌骨及甲狀軟骨未見骨折。

  軀幹部:腹部黏附有大量血跡,並有向腹部右側流淌的血痕。腹部臍上1.5厘米處檢見兩條長度分別為2.0厘米和2.1厘米的皮膚創口,腹部臍下1厘米處檢見一長2.3厘米的皮膚創口。三處皮膚創口均深達腹腔,創緣整齊、創壁光滑,創腔內無組織間橋。

  四肢部:兩手黏附有大量血跡。皮膚未見損傷,四肢未見骨折。

  外陰部:未檢見損傷痕跡,無液體殘留。

  屍檢結論是死者系銳器刺腹致死,臍部周圍有三個創口,均為致命傷。

  現場未檢見指紋、掌印等痕跡,也未發現兇器,卻在地面上發現一排奇特的血腳印。說它奇特,是因為這是一排赤足足印,從床邊一直延伸到門口。足印大而寬,一望即知不是被害人的足跡,而是屬於一名高大強壯的男子。

  既然房東作證說被害人只身入住,那麽這排腳印很有可能是兇手留下來的,有很高證物價值。

  在司法鑒定中,足印是一門復雜而重要的分支。雖然近年來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不斷提高,越來越具有隱蔽性,在現場留下清晰足印的案件越來越少,但是足跡學仍在刑偵領域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兇手在命案現場留下赤足足印,一般來說有兩種可能:一是兇手來自雲貴兩省的某些地區,仍保留著赤足行走的習俗,這種情況自我從警到現在僅遇到過一次;二是兇手與被害人關系密切,命案發生前兩人相處得輕松隨意,所以才會脫掉鞋襪,這種情形在夫妻或情侶之間的激情殺人案中較常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