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節

第二天,整整一上午,圍繞法律問題,出現了庭審以來的第一次激烈爭執。尼可說他們在警局的證物室花了六個小時,把證物搜遍了,還是找不到那只玻璃杯。我們雙方都準備好了書面的報告,分析在這樣的情況下,指紋鑒定到底還能不能作為證據呈堂。肯普是昨天晚上十二點多開始寫我們的報告的。莫爾托寫報告的時間大概更晚,因為尼可說他們在證物室找那只玻璃杯一直找到淩晨一點,大家都爭得面紅耳赤。拉倫回到法官室,認真看了兩份報告,又回來聽雙方的口頭爭辯。一開始,本來應該只是尼可和斯特恩發言,結果他們都時不時地讓副手幫忙,沒過多久,就變成了四個律師都在說話。拉倫時不時會打斷一下,問一些假設性的問題,有時候甚至會大聲說出自己的想法,庭上吵成了一鍋粥。斯特恩拿出了開庭以來最猛烈的勢頭,也許是他終於嗅到了一絲勝利機遇的味道,也許是由於昨天的不利形勢,讓他感到絕望,決定要孤注一擲。他一再強調,要我們接受這樣的一份報告,是極其不公平的。尼可和莫爾托則一再宣稱,證物從搜集到化驗的整個過程都無懈可擊。無論這只杯子是否找到,格裏爾、利普蘭澤和化驗室主任莫瑞·迪克曼的證詞都應該是有效的。他們的證詞合在一起,就可以證明,那個指紋確實是在謀殺案發生的第二天從玻璃杯上提取並確認的。

他們之間的唇槍舌劍沒完沒了,我發現自己的情緒也時而跌落谷底,時而鬥志高昂。很明顯,法官還無法作出決定。在審判的過程中,經常會出現這樣的情況,但無論法官作出怎樣的決定,都不會超越法律的邊界,任何一方的說法都有依據、有道理。拉倫批評尼可和莫爾托在處理證物粗心大意的時候,我覺得,他大概會宣布指紋報告無效。但他們又坦白承認了自己的錯誤,並且暗示不應該由於警方的失誤而撤銷一個如此重要的證據。最後,他們終於說動了拉倫,拉倫作出了不利於我們的決定。

“我允許你把指紋報告作為證物呈堂。”法官說,這個時候,已經過了中午十二點。然後,他又解釋他作出這個決定的原因,讓法庭記錄員記錄下來,這樣,如果最後我們還要上訴的話,上訴庭就可以對他的這一決定進行審核了。

“我得說明,我並不願意這麽做,但我知道,這個報告對本案非常重要。這個意外的事件,加上到目前為止已經發生的一些情況。”法官朝莫爾托望了一眼,“讓我也非常理解被告的疑慮。他們說得對,他們一直都沒有機會查看這個物證,這是不公平的。檢方連這個物證都拿不出來,這個證物是在警局弄丟的。我希望大家都清楚,這麽多年來,警局一直在處理和保管證物方面很粗心。我必須說,正是由於這樣的原因,我才允許檢方繼續將指紋報告作為證據出示。我想,這份報告應該不是檢方偽造出來的。我這樣說,絕對不是出於對尼可先生和莫爾托先生的個人信任,因為,玻璃杯最後就是在莫爾托手裏弄丟的。”說到這裏,拉倫又陰沉地看了莫爾托一眼,“但我認為,檢方把證物交給警局後,確實也失去了對證物的控制權。不過,這一切也有可能是檢方在故意搗鬼,我會注意的,如果真是這樣,那這次的審判也就到此為止。這是極其嚴重的犯罪,我想,檢方應該不會知法犯法。所以,我允許檢方出具指紋報告,同時保留我個人的意見。我會向陪審團作出詳細的說明,午餐時間我會好好想想該怎麽說,下午兩點我們再繼續。”

拉倫離開法官席,他讓雙方律師留一會兒,好把雙方的意見都反應在他等會要做的說明中。斯特恩非常沉著,很明顯,他相信我們這次一定能贏。我告訴他,拉倫的這個決定讓巴巴拉非常生氣。

我去了洗手間。從隔間裏出來的時候,又看見尼可站在洗手池旁邊,他一邊洗手,一邊在鏡子裏左看右看,借著燈光查看頭頂的頭發。

“哦,拉斯迪。”他說,“我們下周會聽到你上庭作證的證詞嗎?”

根據目前本州的法律規定,被告沒有義務向檢方告知被告方將會有哪些證人出庭作證,被告人是否會上庭作證往往是被告方最嚴格保守的秘密。明天法官要處理別的案子,我們的案子會在下周一繼續開庭。如果說檢方不知道我們的打算,那麽,他們也就不知道這個周末到底是應該準備對我的交叉詢問,還是準備結案陳詞。一般情況下,他們必須作好兩手準備。

“等到我們決定後,斯特恩自然會告訴你的,拖拉王。”

“有人告訴我說,你會上庭。”

尼可這是在試探我。和上周我們在這裏的碰面相比,他現在的態度顯得強硬了很多,這才是那個狡詐陰險的尼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