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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當然可能,”我說,“我就知道兩起得到證實的案例。其中一起是一個事後什麽也不記得的醉鬼殺了一個在酒吧勾搭上的女人。他用她的圍巾勒死了她。她原先用了一枚精巧的別針固定那圍巾。她跟他回了家,誰也不知道發生了什麽,只知道她死了。他被緝拿歸案時,領帶上別著那枚別針,而他一丁點兒都記不起來那別針是從哪裏來的。”

“永遠記不起來,還是當時一時記不起來?”斯潘塞問。

“他沒承認過,也不會有人去審問他了。他們用毒氣處決了他。另外一起涉及一個腦子有問題的家夥。他和一個富有的性變態一起住,那性變態是那種收集首版書籍、烹飪精致菜肴、墻板裏暗藏秘密奢華書庫的人。兩人打了一架,滿屋子跑著打,從一間屋到另一間屋,打得雞飛狗跳。有錢人最終敗下陣來。那殺人的家夥,他們抓住他時,他身上有十幾處淤傷,還斷了根手指。他唯一記得的是他頭疼,並且找不到回帕薩迪納的路。他不斷地繞圈子,在同一個加油站停下來問路。加油站的人認為他神經兮兮,便報了警。他兜了一圈再回來時,他們已經在那兒等著他了。”

“我不相信羅傑也是這樣。”斯潘塞說,“如果說他腦子有病,那我也一樣。”

“他喝醉的時候什麽都不記得。”我說。

“我在場,我看見他幹的。”艾琳冷靜地說道。

我朝斯潘塞咧嘴一笑。那是某種笑,大概不是愉快的那種。但我可以感覺到我的臉已經盡了最大努力。

“她會告訴我們是怎麽回事,”我告訴他,“聽著就好。她會告訴我們的。她現在已經克制不住自己了。”

“不錯,這倒是真的,”她神情嚴肅,“你仇敵的某些事你都不願多談,更別說你自己丈夫的事了。如果我必須站在證人席上當著大庭廣眾說出那些事來,你是不會喜歡聽的,霍華德。你這位優秀的、才華橫溢的、永遠受歡迎的搖錢樹作家會顯得很下賤。在紙上,他相當有魅力,是吧?那可憐的笨蛋企圖活得人如其文。那個女人對他來說就是獎杯一只。我暗中監視過他們,我應當為此感到羞愧。可是得有個人把這些說出來。我一點也不覺得羞愧。我目睹了整場令人作嘔的鬧劇。那棟她用來尋歡作樂的客宅非常隱蔽,帶有獨立的車庫,入口開在小巷裏,是一條濃蔭掩映的死巷。終於到了那一天——像羅傑這種人遲早會有這麽一天——他再也做不了能滿足她的情夫了,那天他醉得有點厲害,他要離開,她叫罵著追出來,一絲不掛,揮舞著一個小雕像。她使用的言語之淫穢墮落我簡直無法形容。她想拿小雕像砸他。你們兩位都是男士,你們當然明白最令男士震驚的莫過於聽見你以為是淑女的女子滿口噴糞。他喝得酩酊大醉,忽然起了施暴的念頭,他有前科。他從她手裏奪下雕像。你們能猜到接下去發生了什麽。”

“一定流了很多血吧。”我說。

“血?”她苦澀地笑笑,“你真該看看他回家時的樣子。我跑回汽車裏要離開時,他正站在那裏低頭看她。接著他彎下腰伸手抱起她走進了客宅。這時我知道他有點被嚇醒了。大約一小時後,他回到了家。他輕手輕腳地進來,見我等在那裏,他嚇了一大跳。不過他那時已經沒那麽醉了,只是暈暈乎乎的。他臉上、頭發裏和衣服前襟上全是血。我把他領進書房裏面的盥洗室,幫他脫去衣服,沖了一下,然後把他帶上樓去洗了澡,安頓他上床躺下。我找出一口舊衣箱拎下樓,把沾滿血跡的衣服和毛巾之類裝進箱子。我清洗了臉盆和地板,拿了一條濕毛巾出去弄幹凈他的車,開進車庫,倒出自己的車。我開車去了查茨沃思水庫。你們可以猜到我是怎麽處理塞滿帶血衣物的箱子的。”

她打住話頭。斯潘塞撓著左手心。她瞥了他一眼,繼續說下去。

“我不在的時候,他爬起來,灌了好多威士忌。第二天早晨,他一點都不記得了。就是說那件事情他只字不提,或者表現得好像除了宿醉他什麽都不記得了。我也什麽都沒提。”

“他一定發現少了衣服吧。”我說道。

她點點頭。“我想他最終發現了——不過他沒說。那一陣子好像什麽事情都湊在一起了。連篇累牘的新聞報道,保羅失蹤了,然後客死墨西哥。我怎麽知道會發生這種事情?羅傑是我丈夫。他幹了一件糟糕至極的事,但她是個糟糕至極的婆娘。他不知道自己在幹什麽。然後,就像一開始忽然出現那樣,這事情在報紙上忽然就銷聲匿跡了。琳達的父親一定插手了。羅傑當然讀了報紙,他發表的那些議論就跟一個沒有牽連的看熱鬧的人隨口說的一樣,而這人只不過湊巧認識牽涉在案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