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第3/6頁)

“我不是這個意思。”我撒謊道,“我只是想知道那天晚上你有沒有見到她最後一面。”

“早上見到過。”他說,“不記得有沒有聊天,應該是沒有。一早要伺候四個小蘿蔔頭,可不是件輕松的工作,你懂嗎?”

納什搖一搖杯中凝結在一起的冰塊,撫了撫刺人的胡子。“大家努力了這麽久,案情卻毫無進展。”他說。

“維克裏忙得團團轉。堪薩斯市那邊派了人來,好像是頗有來頭的警探,其實也不過是個小夥子,毛毛躁躁的,每天數日子,等任期滿了就閃人。你要不要一張安的香片?”他把“相片”講成“香片”,我一不留心也會講錯。他從皮夾裏拿出一張大頭照,安歪著嘴,笑得很開心,一頭淺棕色的頭發長到下巴,長度參差不齊,像狗啃的一樣。

“學校拍照前一晚,我太太想幫安上發卷,沒想到安自己把長發剪了。她很任性、很男孩子氣。坦白說,我很驚訝他們居然會挑她下手。我們家最漂亮的是阿什莉,大家都愛盯著她看。”他又瞥了照片一眼,“安死前一定很痛苦。”

我離開前,納什告訴我安遇害那晚要去拜訪的朋友家的地址。我慢慢開車過去,連續駛過好幾個方正的街區。西區是風谷鎮的新市區,地上的草很嫩,一片新綠綿延不絕,是三十年前市政府出資請人種植的,哪像我老家門前的草,又黑又硬又會紮人,不過做成樹葉笛倒很好。先把葉片從中間分成兩半,卷起來,用力吹,葉片會發出微弱的哨音,你可以一直吹一直吹,吹到嘴唇發癢為止。

我猜安騎到朋友家頂多只要五分鐘。就算十五分鐘好了。她可能會想繞遠路,畢竟悶了整個夏天,終於逮到機會可以大展身手,真正騎自行車上路了。要九歲的小孩在家附近打轉多無趣啊。不知道自行車後來怎樣了。

我緩緩駛過艾米莉·史東家。夜空綻成一片靛藍,我看到小女孩的影子從明亮的窗口跑過。我敢說艾米莉的爸媽逢人便講:“現在我們睡前都會緊緊抱著她。”我敢說艾米莉一定很疑惑:安被帶到哪裏殺掉了?

至少我很疑惑。因為不管牙齒多小,不管受害者有沒有斷氣,要拔二十八顆牙齒,絕對是件費力的事,非得找個隱秘地點,確認四下安全無虞,這樣偶爾拔累了,還可以休息幾分鐘喘口氣。

我看著安的照片,相紙兩邊往內卷,像是要保護照片上的她。那頭叛逆的短發,壞壞的笑容,都讓我想起失蹤的娜塔莉。我喜歡。我把照片收進儲物箱,挽起襯衫的袖子,用藍色圓珠筆在手臂內側,一筆一畫寫下她的全名:安·瑪莉·納什。

雖然我需要利用別人家的車道倒車回轉,但我沒有這麽做。這個小鎮已經人心惶惶,不需要不明車輛嚇得他們魂飛魄散。我開到街角左轉,繞遠路回我老家,心裏天人交戰,掙紮著要不要先打電話,最終放棄這個念頭。老家已經在三條街外,現在打為時已晚,只會被解讀成虛情假意。都過了州界才問方不方便登門造訪,未免多此一舉。

我媽的大宅邸位於風谷鎮南端的富豪區(如果三個街區也能算一區)。她(我以前也是)住在富麗典雅的維多利亞豪宅裏,屋頂有個平台,房子四邊都有陽台環繞,屋子後邊凸出一塊陽台,加蓋拱形屋頂,供夏天乘涼。屋內有很多小房間,曲折的內部空間令人好奇。維多利亞時代——特別是在美國南方——人與人之間需要距離,預防肺結核和流感,避免一觸即發的性欲,人人築起高墻,將黏膩的情感糾葛隔絕在外。多點空間終歸是好事。

這棟宅邸位於陡峭的山頭。打一擋可以沿著老舊龜裂的車道開上去,將車停在山頂的車廊裏,免得淋雨;或者也可以將車子停在山腳,扶著左手邊雪茄粗細的欄杆,攀爬六十三級階樓梯到達山頂。我小時候總愛沿樓梯爬上去,從車道跑下來,自以為欄杆設在左邊,是因為我是左撇子,有人想討我歡心,才故意這樣設計。沒想到我以前居然這麽自以為是,真是不可思議。

我把車子停在山腳,盡量不要打草驚蛇。我揮汗如雨爬上山頂,撩起頭發,扇一扇頸背,掀一掀上衣——法國藍的襯衫,腋下沾到汗漬。套句我媽的話,我聞起來熟透了。

我按下門鈴。小時候那聲長長的尖銳的貓叫聲不見了,變成短短的一聲“叮”,很柔和,像朗讀錄音帶要小朋友翻頁時的聲音。二十一點十五分。這會兒他們大概已經睡了。

“請問是哪一位?”門後傳來我媽纖弱的聲音。

“嗨,媽,是我,卡蜜兒。”我裝出稀松平常的口吻。

“卡蜜兒。”她打開門,站在門口,看起來一點也不驚訝,也沒有張開手臂擁抱我,跟我想象的不一樣,甚至連敷衍一下也沒有。“怎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