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甲烷

我腳踩油門在E6高速公路上馳騁著,大雨不斷打在烏維那輛賓士280SE的擋風玻璃和雨刷上。下午一點十五分了,在我起床後的四個小時裏,我先是毫發無傷地躲過老婆的謀殺計劃,然後把行竊夥伴的屍體丟到湖裏,又將他救起來,活蹦亂跳的我親眼看到我那生氣勃勃的夥伴企圖開槍殺我。而我卻誤打誤撞,隨便一槍就把他又變成一具屍體,這次他死透了,而我也成了殺人兇手,此時已在前往埃爾沃呂姆的路上。

大雨落在柏油路面,雨水不斷彈起,看來像奶泡似的,我不由自主地屈身靠在方向盤上,深恐沒有看到路標,錯過出口。因為此刻我要去的地方可是沒有地址的,探路者的衛星定位導航器也無用武之地。

離開烏維家之前,我唯一做的事就只有換上我在衣櫃裏找到的幹衣服,然後一把抓起他的車鑰匙,把他皮夾裏的現金與信用卡拿走。我任由屍體躺在床上,沒有動它。如果警鈴被啟動了,那張床是屋裏唯一沒有被監視錄像器拍到的地方。我也把葛拉克手槍帶走,因為把兇器帶離犯罪現場似乎是挺合理的事。我還拿了一串鑰匙,裏面除了有他家的鑰匙,還有一把可以用來打開埃爾沃呂姆郊外那間小木屋──也就是平常我們會面的地點。那是個可以讓人好好思考,做計劃與幻想遠景的地方。沒有人會去那裏找我,因為沒人知道我居然有那種地方可以去。除此之外,那也是我唯一可以去的地方,除非我想把柔媞給扯進這種事情來。而這種事情,到底是什麽鳥事?呃,總之此刻就是我正被一個瘋狂的荷蘭佬追殺,而那剛好是這家夥的專業。還有,再過不久警察也會插手,前提是他們必須比我所料想的還要聰明一點。如果我有機會的話,一定會故佈疑陣。例如,我會換一輛車,因為要辨認七位數的車牌號碼還是比認人要容易一點。離開烏維的屋子時,我聽到警鈴發出嗶一聲,意味著它已經自動啟動,我開著他的車回我家。我知道葛雷夫也許就在那裏等我,所以把車停在離家一段距離的邊街上。我把濕掉的衣服擺在後車箱,從天花板埝片裏拿出魯本斯的畫作,擺進我的大型文件夾裏,鎖上車子後走路離開。烏維的車仍然停在我稍早看到它的那個地方。上車後我把文件夾擺在旁邊座位上,驅車前往埃爾沃呂姆。

岔路口到了。它不知道從哪裏冒出來,我必須小心踩煞車,以免失控。能見度很低,路面濕滑,車子沖進路邊樹籬的概率很高,此刻我既不想見到條子,也不想扭傷脖子。

接著我就開進了鄉間。一片迷霧中,四處是農田,路兩邊的原野起起伏伏,路面則漸漸變得越來越窄,而且更為曲折。一輛車身上有席格多廚具廣告的卡車經過,輪胎濺起的水花噴在我的車上,所幸下一條岔路終於出現了,我來到了我要找的路。路面上的坑洞越來越大,也越來越多,農場則是越來越小,也越來越少。接下來我看到了第三個路口,轉進一條碎石子路。第四條岔路,我開進了一片荒野裏面。大雨中,低垂的樹枝不斷摩擦車身,宛如盲人的手指在陌生人的臉上摸來摸去,想看他長什麽樣子。接下來的二十幾分鐘,我用龜速前進,最後終於到了。它是這段時間裏我見到的第一間房子。

我戴上烏維那件毛衣的帽子,在雨中跑了起來,經過那間擴建部分蓋得歪歪斜斜的谷倉。根據烏維的說法,這都是因為屋主很小氣:他是個與世隔絕的怪咖農夫,叫做辛德雷.歐,擴建谷倉時他沒有打地基,所以多年來那個部分不斷一公分一公分陷入泥土裏。我自己從來沒跟那該死的農夫講過話,這種事都是烏維在處理的,但是我曾從遠處看過他兩三次,所以此刻我認得出農舍台階上那個彎著腰的精瘦身影就是他。天知道在這大雨中他怎麽聽得見有車子開過來。一只肥貓正用頭磨蹭他的腿。

我還沒有走到台階之前就高聲叫他:“哈啰!”

他沒回答。

“哈啰,歐!”我又叫了一遍。還是沒回答。

我在台階的底部停下來,在雨中等他回答。台階上的貓往下朝我走來。而我則是想到,貓不是都討厭下雨嗎?它有一雙跟荻雅娜一樣的杏仁眼,靠在我身上磨蹭,仿佛我是它的老朋友。或者說,仿佛我完全是個陌生人。那農夫把他的來福槍放下來。烏維曾跟我說過,歐實在很吝嗇,所以他不願花錢買望遠鏡,而是將一把老舊來福槍上的望遠鏡瞄準器拿來看是誰來了。但是,同樣也因為太吝嗇了,他不會花大錢買彈藥,所以我可能不會有什麽危險。我想,他之所以有手持來福槍的習慣,也是因為不希望有太多訪客。歐朝著欄杆外吐了一口口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