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篇 宗子案 第八章 蠱

蠱者,物有蠧敝而事之也。事之者,治之也。除蠧補敝故大通也。

——司馬光《溫公易說》

王守愨心念極堅:王小槐非殺不可。

他比哥哥王守敬小四歲,性情卻大不相同。哥哥是長子,父親教導時,極嚴苛,哥哥不知挨了多少鐵尺,一絲都不敢出錯,全然承襲了父親的刻板。王守愨是幼子,父親對他雖也嚴厲,卻略心軟了些,難得用那把鎮家的鐵尺打他。即便動用這家法,也不再親自動手,而是把鐵尺交給他,命他自家打手掌。

恐怕正是父親這一點兒心軟,讓他比哥哥寬活了許多,事事都有余地自行判斷對錯。

不過,王守愨稟賦裏仍沿襲了父親的執性。自罰時,決不肯使奸耍滑,自家判定所犯之錯,該多重,便多重,許多回都打得自家痛得哭。他對自己這般,對人也毫不通情,只問對錯,分毫必爭,人都笑他是鐵尺子生了個鐵算子。

讀起書來,他也比哥哥靈透許多,每聞一句聖賢語,總先問自家主見。《論語》中,他最愛那句“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因而,他從來不覺得讀書苦,覺得人本該讀這些聖賢書,尋為人處世之道,辨是非對錯之理。再加上那一點兒執性,讀得極勤奮。

王家宗族中,他讀書讀得最好,十八歲時正逢當今官家崇寧興學,詔天下州縣依三舍法置學。由於襄邑每年生員只有四十名,他和族中幾個堂兄弟、侄子都去赴試,卻只有他一人考中。堂侄裏,王蕩的兩個哥哥因再次失利,雙雙投河自盡。

縣學中不但有學舍,更有學錢學糧,諸事不愁,只須讀書。王守愨雖然形貌不佳,骨骼有些崎硬,穿起白布襕衫時,卻自有一番儒氣,讓他越發覺得事事該當仁不讓。

在縣學讀書時,他時時要和師友爭辯。教授講孟子,講到“人乍見孺子將入於井,皆有怵惕惻隱之心”,他便要爭,說若這孺子是個惡童,人便難生惻隱之心。講到梁惠王不忍見牛被殺,孟子言,推此不忍之心及於人,“行不忍人之政,治天下可運之掌上”。他便要爭,牛無善惡,人卻有善惡,善人固然當不忍,惡人卻必當忍……起先,師友們都還願同他論辯,後來見他幾乎字字要爭,句句必辯,而且事事都只依己見,不肯退讓半分。師友們敵不住、受不得他那等咄咄之氣,全都避之唯恐不及。

縣學裏每季一試、每年一升,叫作“私試”,由外舍、內舍、上舍依次升補,再應“公試”,升入州學。每回他都決不依從教授所講,不論經義疏解,還是策論文章,都只書己見,因而屢不中格,一直滯於外舍。為此,他年年去和教授爭辯,教授被激怒,便是中了格,也不讓他升補。他又去尋學官論理,學官先是勉強應付,後來則拒不見他。他卻決不退縮,每日都去守候,只要看到學官,便上前論理。學官實在受不得,將他除名,逐出縣學。

他越發不肯依從,日夜守在學官宅院門邊,又去縣衙告狀。知縣也被他侵擾不過,只得跟他說:“你雖有你之理,縣學卻也有縣學之規。朝廷任命學官,便是命他掌管縣學,合格與否,皆由他來定奪,因而才叫‘私試’。人人都若如你這般廝鬧,便不需學官來定奪,人人自家定奪升降,人人都該中魁首?”

他一聽,這番話確有道理,才點頭認可。知縣見他點頭,忙又說:“你已在外舍學了七八年,不必再學。每年外舍私試,你可來縣學應試。若中了格,該當你升補,便依例升補。”

他聽了,也算公道,便拜謝出來,回到了鄉裏。此後,他又考了幾年。縣學也換了教授和學官,卻仍不中格。他也只得死了心,不願再去應這不公之試。不過,雖然未考中,他卻已是這鄉裏的秀才,因而被任命為鄉書手,專管田賦簿記。在戶簿上,蓋了一個紅印,上有“形勢”二字,成了形勢戶。每月雖只有三貫銀錢酬勞,卻多少有些權柄,四處受人尊畏。

那年他已二十八歲,母親早已在催他的婚事,他卻以學業為由,一直推托。這時再推不過,只得任母親安排,替他說了門親事,娶了一個四等農戶的女兒。這妻子,無甚好,也無甚不好,不過是了卻一樁人倫大事。他心裏始終念著的,是堂妹王月兒。

幼年時,王月兒與他最親。王月兒愛論理,他也愛論理,兩個常在一處爭執。一樁小事,常常要爭幾天。不過他們從不為輸贏而爭,只爭是非對錯,因而,從未爭到氣惱,反倒越爭越愛爭。

自小到大,他從未遇見第二個人能如此投機合緣。到十來歲時,他便生出一個念頭,若是能娶堂妹為妻,這輩子便再無須他求。有回他說出了這個念頭,堂妹不但沒有嗔怪,反倒流起淚,哭著說她也是這個心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