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事實(第2/3頁)

“換句話說,”桑普森不耐煩了,“除非你穿過這幾所房子,或者穿過教堂,或者穿過墓地,否則是走不到後院的——是這樣嗎?”

“是這樣。至於講到墓地,只有三條通道——通過教堂的後門;通過後院西首的門;還有就是通過圍墻上的一扇門——這扇門確實很高——墓地只在靠第五十四大街這一邊的圍墻上開了一扇門。”

“這仍不能說明什麽問題呀,”探長不以為然地說,“這無關緊要。要緊的是,韋利所盤問過的每一個人,都說從卡基斯下葬以後,自己沒有在夜間或者在任何時間到墓地去過。”

“有一個例外,”埃勒裏斯斯文文地插口說道,“莫爾斯太太去過,爸爸。你把她忘啦。記得韋利曾說,她承認自己有個習慣,喜歡在每天下午去墓地在死人頭上散步。”

“不錯,”佩珀說,“可是她一口咬定從未在夜間去過。無論如何,地方檢察官,所有這些住戶都是教堂裏的教區民,諾克斯當然不在其內,他也根本不算是這裏的住戶了。”

“他是個天主教徒,”探長大聲說,“屬於西區的有氣派的大教堂。”

“這一說,我倒想起來了。諾克斯在哪兒?”地方檢察官問道。

“嗯,他今天早上離開本市,我也不曉得他究竟到哪兒去了,”老探長說,“我已派托馬斯去搞一張搜查證——我們不能幹等著諾克斯回來,我決心要搜一搜他那所位於卡基斯家隔壁的空房子。”

“地方檢察官知道吧,”佩珀解釋說,“探長有個想法,認為格裏姆肖的屍體在葬禮之後埋進卡基斯棺材以前,可能一直藏匿在諾克斯那所空房子裏。”

“想得對,老兄。”

“不管怎麽說,”佩珀繼續講下去,“諾克斯的秘書堅決不肯透露這位大亨的行蹤,所以我們必須搞到搜查證才行。”

“這也可能並不重要,”探長發表自己的見解,“可是我得削尖腦袋,總不能白白放過任何機會呀。”

“真是絕妙的principio operandi[1] 。”埃勒裏咯咯笑著說道。

他父親繃緊了臉,非常陰沉、不以為然地望著他。“你——你自以為很了不起吧,”他有氣無力地說,“好吧……諸位,請注意。關於那所空房子,我們還存在一個問題。我們至今還摸不透格裏姆肖是什麽時候被幹掉的——究竟死了有多久。反正,屍體解剖總能夠得出一個準確的結論來。從目前來講,我們只能立足於推算。假定卡基斯死在格裏姆肖被殺以前吧,那就肯定意味著——從我們發現屍體的地點來考慮——兇手是事先計劃好要把格裏姆肖埋藏到卡基斯棺材裏去。明白我的意思嗎?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麽,這所空房子就是一個好地方,使兇手得以把格裏姆肖屍體保存到卡基斯下葬之後,再找機會利用已經下葬了的棺材。”

“對,不過也可以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問題,老兄,”桑普森持有異議,“在沒有屍體解剖報告的情況下,假定卡基斯是死在格裏姆肖被殺以後,也是同樣站得住腳的。這就意味著兇手事先無從預料卡基斯會突然死亡,也無法知道將有這個機會可以把被害人埋進卡基斯棺材,因此,這個屍體必定藏在殺害的現場——而我們沒有理由認定格裏姆肖是在隔壁的空房子裏被就地殺害的。所以,無論如何,我認為,不確定格裏姆肖死了多久,那麽隨便我們怎樣推敲都是無濟於事。”

“你的意思是說,”佩珀深思著,“假定格裏姆肖被人勒死,是在卡基斯死亡之前,那麽他的屍體很可能就窩藏在被殺的現場,是嗎?然後,卡基斯死了,兇手靈機一動,覺得可以乘機把屍體埋進卡基斯的棺材,於是就把屍體拖到墓地,也許是從第五十四大街圍墻的門進去的吧?”

“正是這樣,”桑普森大聲說,“卡基斯隔壁那所房子,十之八九與本案無關。這樣的猜測純屬捕風捉影。”

“也許並不完全是捕風捉影,”埃勒裏心平氣和地說,“另一方面,依我的愚見,在座各位都無非是紙上談兵而已。為什麽不耐心等屍體解剖報告出來再說呢?”

“等,等,”探長大發牢騷,“我都等老啦。”

埃勒裏嘻嘻笑道:“要是相信喬叟[2] 的說法,那麽,您的年齡正在大有可為之時呀,父親大人。還記得那篇《禽鳥對白》是怎麽說的嗎?‘人們說得好:正是從這老田老土,年年長出新苗新谷。’”

“佩珀,還有別的事嗎?”桑普森大喝一聲。他根本不把埃勒裏放在眼裏。

“還有一點兒瑣碎公事。韋利盤問了一位卡基斯家和墓地對街的百貨商場的看門人——此人整天站在第五十四大街的商場入口處。韋利又盤問了值勤的警察。但是這兩個人都說,自從葬禮之後,從來沒有在光天化日之下看到有什麽可疑跡象。那個警察夜間巡邏時也沒見到任何跡象,不過他承認這屍體有可能是在他不注意的時候拖進墓地去的。至於百貨商場,夜裏是沒有人在那個可以望見墓地的位置上值班的——守夜的人通宵都呆在屋子裏。你瞧,情況就是這樣。”